日本的“藥”,治不了中國的“病”_風聞
苦旅留香-07-24 09:13
【本文來自《刺激還是改革 中國經濟學家激辯“資產負債表衰退”(轉自經濟觀察報)》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日本的“藥”,治不了中國的“病”。雖然,中國如今與日本當年的“病”,都是房地產泡沫惹的禍,但病因不同,病症不同,更重要的是,對身體傷害的部位不同。如果説日本當年的“病”,傷害的是四肢和軀幹,而如今中國的“病”,傷害的是心和腦。
日本的房地產泡沫,是社會財富積累到一定程度,缺乏有效的“泄洪口”,並在政府監管不利,或者有意放縱的情況下發生的。在泡沫做大的過程中,最大的獲益者是吹大房地產泡沫的所有參與者。泡沫破裂的後果,最大的承受者,不是政府,而是所有參與做大房地產泡沫的,並且獲利最大的投資者。而中國的房地產泡沫,則與日本完全不同。中國的房地產泡沫,本質上是政府主導下,聯合利益集團,包括炒房客共同“吹起來”的。最大的受益者,是真正擁有賣地收益的“各級地方政府”,其次才是與“權力高度關聯”的各種利益集團。一旦房地產泡沫破裂,承擔的責任和損失的大小,無論是法律上的、還是道義上的,亦或是經濟上的,都是按照權力和收益的大小依次來承擔的。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中央財政,還是地方財政,連自身的財税體系的安全和穩定都難以自保,對於整個利益分配機制來説更是顛覆性的,哪有餘力來長期的、高強度的刺激經濟發展?同時,在過去幾十年裏形成的,高度依賴政府財政補貼,效率嚴重低下的,嚴重超前的社會公共服務機構、設施和各種形象工程,終於形成了尾大不掉的情況。而且,更為嚴重的是,在過去幾十年裏,房地產快速發展、財政收入飛速增長的同時,地方財政不但沒有結餘,反而形成了小百萬億的地方債。而在這些小百萬億地方債中,有很多是以公開發行,或者募集的“債券”的形式出現的,這就形成了到期必須剛性兑付。不能像上世紀90年代之前國有企業所欠的大量債務,直接銀行空掛容待後續經濟發展,由全國百姓來消化的消解模式,加以解決。如到期不能對付,就會形成違約,形成嚴重的社會問題。並且,像“爛尾樓”這樣的政府及銀行承擔全部資金監管責任的情況,社會影響巨大,又涉及天量資金,誰來為此埋單,都將嚴重考驗財政支付能力。對於地方債,中央財政,更不能置之不理,完全由地方政府自己解決。如果這樣做,那麼就會對“中央集權”這一政治體制產生重大的、不可預估、不可承受的政治影響,甚至會從合法性、合理性上動搖這一體制。
在這些問題的基礎上,還有中央地方税收分成比例問題,將會浮上台面。現有的中央和地方税收分成比例和辦法,是以過去房地產發展高峯時期,並按照房地產高速發展的預期制定的。一旦房地產泡沫破裂,現有的財税體制、機制;以及財税分配背後的權利義務關係,都將發生深刻變化。未來不論是中央財政、還是地方財政,都將是一個長期的,艱苦日子。
中國的房地產泡沫,只是經濟結構性問題,甚至是社會結構性問題爆發的一個導火索,房地產只是掠奪和榨取社會財富的一個工具,背後是一整套的效率嚴重低下的社會和經濟運行體系。這一套效率嚴重低下的社會和經濟運行體系,已經無法支撐工業化已經發展到如今,我國社會邁進“中等發達國家”門檻的中國社會。
依靠財政投入大量資金,刺激經濟,我國其實自上一次美國金融危機,搞了一個四萬億投資開始,就一直沒有中斷過。如今國民經濟,已經對投資刺激形成了全面的“免疫”。投資帶來的“刺激”,還不夠填補投資所帶來的虧損損失,甚至還填不上投資融資利息所形成的資金窟窿。
中國需要的是一次徹底的改革,徹底出清效率嚴重低下,嚴重影響社會法制和社會公平形成和建立的各種體制、機制及因素,只有如此,中國經濟才能放下包袱,再次邁開腳步,向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