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擾亂執法還踢打民警,男子獲刑8個月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07-25 22:50
來源:河池中院-2023-07/2520:48配合民警執法是
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河池一男子卻目無法紀
公然挑釁民警執法
不聽勸阻
還踢打民警
且看後續如何
……
本期導讀
近日,大化瑤族自治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一起襲警罪案件,被告人黃某犯襲警罪被判刑。
▲庭審現場
法院審理查明
2022年1月29日,大化縣公安局羌圩派出所民警到大化縣羌圩鄉某村外的二級路上處置交通事故。在事故處置過程中,被告人黃某到場叫囂挑釁事故當事人,民警遂表明身份,聲明在執法辦案當中讓其配合工作,黃某不聽勸阻,用手抓民警胸口衣領,挑釁並踢打民警大腿兩腳,後被在場羣眾制止勸離。同日22時許,黃某主動到大化縣公安局羌圩派出所投案。
▲庭審現場
法院認為
被告人黃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已構成襲警罪。黃某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黃某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
▲宣判現場
法院判決
被告人黃某犯襲警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人民警察代表國家行使執法權,配合人民警察執法是每個公民的應盡義務,暴力襲警的行為不僅危害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更是對法律尊嚴和權威的挑釁,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法官提醒廣大公民,在遇到人民警察執法時,應敬畏法律,尊重執法者,積極支持配合工作。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