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500萬判10年,這地衞健局副局長的權力有多大?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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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輝利用其擔任海城市衞生局醫政科科長、海城市衞生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索要或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給予的財物累計人民幣519.2353萬元,從買房到孩子結婚再到升官“運作”,他都會向醫療機構負責人索要錢財。
**撰文 |**汪航
日前,“醫學界”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曾擔任遼寧省海城市衞生局醫政科科長、海城市衞生(健)局副局長的唐輝,近期因受賄罪、洗錢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一十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唐輝利用其擔任當地衞健部門領導的職務便利,違規審批了一家精神病專科醫院,併為該醫院在醫療糾紛化解、定點評殘、農合報銷等方面謀取利益,還向該精神病醫院院長索要醫院股份及數百萬元人民幣。
此外,唐輝還收受海城弘寧精神病醫院10萬元以幫助其執業登記許可順利通過衞健局審批;收受海城市普康醫院院長14萬元,用於答謝其為該醫院執業登記許可和醫院定級過程中給予的關照。
判決書顯示,唐輝前後共索要、收受21家醫療機構負責人或投資人所行賄賂519萬餘元,還有價值不等的茶葉、服裝儲值卡等。他甚至還向民營醫院院長索取40萬元的“跑官費”,用來給自己運作成為副局長。

圖源:鋭景
從買房到孩子結婚,他都會向院長索賄
海城市位於遼寧省中南部,為遼寧省轄縣級市,由鞍山市代管,現有常住人口140萬人。據“鞍山市紀委監委”早前披露,海城市衞生健康局原副局長唐輝是在2022年12月被開除公職。
在官方通報中,唐輝未按照鞍山市審批局審批意見,對仁濟醫院變更為二級老年病醫院進行執業登記;在未進行深入調查的情況下,認定該醫院存在超診療範圍開展診療活動,並在海城市醫保局函請對該醫院資質予以確認的情況下,不予覆函,致使該醫院醫保墊付款結算業務被暫停19個月。此外,他還存在其他嚴重違法問題。
據瞭解,唐輝此前曾擔任縣(市)級衞健局醫政科科長,這一職務通常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市)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公立醫院績效評價、考核和評審等工作。
一位醫療行業資深人士介紹,縣(市)衞健局醫政科掌握着當地醫療機構的“命脈”,從執業准入審批到考核、驗收、評估等工作,“是絕對的實權部門”。至於唐輝曾擔任的衞健局副局長一職,他表示要根據具體分工來判斷,通常來説,會有多名副局長分管紀檢、醫政醫管、行政等領域。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7月份披露,唐輝利用其在衞健局工作的職務便利和手中職權,前後向21家醫療機構索要或收受財物。其中,他與一家精神病院的利益往來格外引人矚目。
成立於2011年的海城市寧心醫院,是當地的一家民營醫院,該院的投資者和院長均為董某。醫院官網顯示,該院現有職工56名,其中精神科專科醫師6名,內科醫師3名,編制牀位200餘張,“集軀體—精神—心理—行為治療為一體,護理—康復相輔助的治療理念。”
2011年12月,該醫院經海城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局批准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院;2013年經海城市城鎮醫保局批准為城鎮醫保定點醫院。實際上,該精神病專科醫院是唐輝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審批而建。此後,唐輝與院長董某二人多次進行利益交換。
2013年上半年,時任醫政科科長的唐輝以運作當副局長為名,分兩次向董某索要人民幣共計40萬元,後將此錢款交其親屬運作;2015年2月,唐輝以年底走訪為由向董某索要20萬元,後將該錢款轉給妻子,用於購買房產;2018年和2020年,唐輝又以其次子留學需要合計向董某索要100萬元。
“醫學界”梳理判決書發現,從2013年至2021年,唐輝從購置商鋪到去北京看病,再到孩子留學、結婚,前後8次向院長董某索賄,累計索要賄賂款高達459.7353萬元,並向其索要海城市寧心醫院30%的乾股。

唐輝向海城寧心醫院院長董某累計索賄459.7353萬元。圖為2020年7月6日該院新建工程奠基儀式。(圖源:海城融媒體)
20多家醫院行賄,大多數為民營醫院
“醫學界”梳理發現,除了海城市寧心醫院外,與唐輝有利益輸送的醫院還包括海城市普康醫院、海城市盛德醫院、海城市瑞天腎病醫院、海城君安醫院、海城華恩醫院等,合計達到20餘家。
在擔任海城市衞生局副局長期間,他將手中的行政審批權當成了“搖錢樹”,與上述醫院進行利益交換。2017年,海城市瑞天腎病醫院負責人佟某為使該醫院順利開業並與唐輝搞好關係,送其2萬元。
兩年後,佟某為使其投資成立的海城市瑞和血液透析中心的職業等級順利通過審批,再送其2萬元,後經唐輝同意並報上級批准,該醫院取得醫療機構執業登記許可。
2018年12月、2019年春節前夕,王某為使其父親開辦的海城市某綜合門診部執業登記許可順利獲得市衞生局審批,先後送給負責此項工作的唐輝一部價值4000元的華為手機和現金5000元。
2018年至2021年每年春節前,唐輝又先後4次收受海城市某鎮衞生院院長譚某給予的現金每次1萬元,合計4萬元。2021年10月,譚某為感謝唐輝在該醫院執業登記許可和醫院定級過程中給予的關照,送給唐輝10萬元。
2021年5月,付某為使其投資的海城市弘寧精神病醫院執業登記許可順利通過衞健局審批,送給唐輝10萬元;2020年7月,李某為使其開辦的海城市某口腔門診部執業登記許可順利獲得審批,送給唐輝2萬元,後經唐輝簽字同意,該門診部獲得該局批准。
直到2022年3月,唐輝還一直在利用職權謀利。海城市盛德醫院經營者史某為取得衞健部門對該醫院的執業登記許可和醫院定級審批,送給被告人唐輝人民幣3萬元,使該醫院順利取得醫療機構執業登記許可。
除了送現金外,一些醫院負責人還會送唐輝儲值卡或土特產。2012年至2021年春節前,海城市牛莊骨科醫院院長李某先後10次送給唐輝價值1000元的牛莊餡餅和茶葉,財物總價值1萬元;海城市興海醫院(叢一中醫醫院)負責人先後兩次送給唐輝價值5000元和1萬元的某品牌服裝儲值卡各一張。
“醫學界”梳理向唐輝行賄的醫院後發現,絕大多數為民營醫院,這與海城當地的醫療格局有關。
據鞍山市醫療保障局今年3月公佈的“海城市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名單”,海城市現有57家定點醫療機構,除海城市中心醫院、海城市正骨醫院、海城市中醫院為三級乙等醫院外,其餘均為一級、二級醫院,且絕大多數為民營醫院。
更早前,海城曾因醫改而聞名全國。2000年前後,國企產權改革之風吹到了衞生系統,遼寧海城趁勢拍賣了18所鄉鎮衞生院和3所市直醫院;此後到2012年8月,海城又被確定為全國首批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縣。
當時改革的主要做法之一就是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通過引入法人治理結構,對醫院的所有權、管理權以及市場經營權進行了合理分離,進一步明確了政府辦醫職責和管辦職能。
另據《濟南時報》報道,唐輝被調查後,他向海城市監察委揭發了曾任海城市衞生局局長的譚亞非收受海城市中心醫院一人士行賄100克金條之事。
海城市監察委對唐輝的這一揭發查證後認為屬實。2023年2月,鞍山市紀委監委宣佈,譚亞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7月,鞍山市又公佈,譚亞非“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醫療機構審批、醫療設備採購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經鞍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譚亞非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精神病醫院成民營扎堆專科領域
“醫學界”注意到,在唐輝一案中,有兩家精神病專科醫院涉案其中,分別是海城市寧心醫院和海城市弘寧精神病醫院,前者為違規審批,後者則是通過行賄取得醫療機構執業登記許可。
僅海城市寧心醫院一家,唐輝就向其院長索要了醫院30%的乾股及459.7353萬元,這一金額佔到了唐輝受賄總額的88%。該細節引發了人們好奇,一家精神病院究竟有多賺錢,才能如此“大手筆”地向相關負責人行賄?
河南某醫院的精神科醫生告訴“醫學界”,精神病院有其特殊之處:一方面,當今社會精神疾病高發且多數患者難以根治,需要長期從醫院拿藥維持;另一方面,相當一部分患者需要長期住院治療,且醫院的綜合治療成本並不高,“很多精神病民營醫院治療條件一般,主要是對病人起到監管的作用。”這樣一來,精神病院便有了長期的經濟效益。
“醫學界”檢索相關研究後發現,當前精神專科醫療機構收入渠道主要包括醫保基金、患者自付、特殊人羣相關項目管理經費,財政關於機構基建、設施設備、人頭經費的補償十分有限。
其中,醫保基金收入佔總收入比例 73.44%、部分醫療機構達到 100%。“醫學界”從海城市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名單獲悉,上述兩家精神病專科醫院均獲入選,且判決書顯示,唐輝為精神病專科醫院海城市寧心醫院在醫療糾紛化解、定點評殘、農合報銷、日常監督檢查等方面謀取利益。
實際上,精神病專科醫藥的違規盈利問題頗為普遍。年初,來自湖南省醫療保障局、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精神病學科等機構組成的研究團隊,重點對精神專科醫療機構醫保基金使用違法違規問題進行了調研。
該研究顯示,部分省份精神衞生機構開放牀位明顯增多,主要來自於民營醫院的增長,而民營精神專科機構逐利傾向嚴重。文章分析,當下,抗精神病藥物仍然是治療精神疾病的主要途徑且藥物以發放口服為主,專業技術門檻較低,使得民營資本接連進入這一熱門領域。
“監管檢查發現,新型‘被精神病’問題、虛構醫療服務項目等性質惡劣的違法違規問題主要發生在民營醫院。”上述論文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