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重工五次延期回覆問詢函,公司近期被立案股民可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7-26 21:31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馮秀語 編|深海
7月26日晚間,中國重工公告稱,公司於近期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中國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上證公函【2023】0523號)(以下簡稱“《監管工作函》”),詳見公司於2023年6月17日披露的《中國重工關於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的公告》(臨2023-028)。
公司收到《監管工作函》後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與會計師事務所就《監管工作函》中所涉及的問題進行認真研究、討論並逐項核查、落實。鑑於《監管工作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項需進一步核實,公司已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延期對《監管工作函》予以回覆,詳見公司分別於2023年6月29日、7月6日、7月13日、7月20日披露的延期回覆公告。
截至目前,因《監管工作函》所涉及的部分事項仍需進一步確認和完善,公司已再次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延期5個交易日對《監管工作函》予以回覆。公司將進一步推進相關工作,儘快完成回覆並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雷達財經注意到,上交所在《監管工作函》中要求中國重工2022年年度資產減值損失、信用減值損失、期間費用、經營性應收項目增加等方面的問題做進一步的詳細説明。對此,中國重工表示,公司將根據《監管工作函》要求,儘快組織相關各方對上述問題認真研究後予以回覆,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具體來看,問詢函要求公司補充披露在2022年新船價格上漲且鋼材價格回落的背景下,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大幅高於2021年度的原因及合理性,並列示計算過程;説明在以前年度就相關資產的減值損失計提是否充分,並提供依據;補充披露在其他應收款賬面餘額減少的情況下,計提大額信用減值損失的原因及合理性,並列示計算過程。
值得關注的是,7月12日晚間,中國重工公告於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142023015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對此,張晏維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凡是在2023年7月12日收盤時持有中國重工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中國重工成立於2008年,中國船舶集團成員,位於北京市,公司主要業務涵蓋海洋防務及海洋開發裝備、海洋運輸裝備、深海裝備及艦船修理改裝、艦船配套及機電裝備、戰略新興產業及其他等五大業務板塊。
最新業績預告顯示,中國重工預計2023年半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9億元至2.1億元,與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數據)相比,將實現扭虧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