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亞製程收深交所關注函,公司此前遭行政監管股民可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7-26 20:00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錢雯雯 編|深海
7月26日早間,新亞製程公告了深交所下發的關注函。此前公司公告稱,控股子公司新亞杉杉使用自籌資金投資建設電解液項目。據悉,項目總投資1.97億元,其中建設投資為1.17億元,建設期利息為176.3萬元,流動資金為7760萬元。項目實施達成後,新亞杉杉將形成年產13萬噸鋰電池電解液產能。
深交所要求新亞製程説明:此次投資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產能過剩風險,公司投資決策是否審慎;公司電解液的生產效益情況如何;列示新亞杉杉現有在建項目及擬建項目的設計產能、擬投入資金額、已實際投入資金額等,説明電解液項目投資金額與設計產能是否匹配;新亞杉杉電解液項目的具體資金來源,是否對公司財務狀況及現金流情況產生重大影響。
值得關注的是,新亞製程還面臨投資者的索賠。梳理過往公告,2022年12月27日,新亞製程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以下簡稱“廣東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經查,公司未按規定披露新亞製程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情況;部分業務採用的收入確認方法不恰當;年報信息披露的業務經營情況的不準確、不完整。
其中,資金佔用方面,新亞製程的控股股東新力達集團於2019年至2022年8月期間,多次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截至2022年8月31日,新力達集團佔用公司資金餘額為6.26億元。對於上述事項,新力達集團未按規定告知公司及時進行公告,也未告知公司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報告及2022年半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
基於此,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公司董事長許雷宇、時任董事兼總經理胡大富、時任董事兼時任財務總監胡丹、董事會秘書伍娜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公司控股股東新力達集團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實控人徐琦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對此,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投資者可索賠。凡是2019年1月31日至2022年12月26日期間買入,且2022年12月26日收盤後持有新亞製程的受損投資者,可參與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新亞製程成立於2003年,位於浙江省衢州市,註冊資本為 5.08億元,公司的主營業務主要圍繞電子信息行業開展,根據業務類型的不同主要分為化工材料製造和電子製程業務。
業績方面,2023年一季報顯示,公司一季度實現營業收入4.65億元,同比增長16.2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991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