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爛尾女子停交房貸上黑名單,這合理嗎?_風聞
咖啡人2098-07-27 10:35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7月3日,立案10個多月後,廣西南寧藍光雍錦瀾灣業主王琦起訴中國農業銀行南寧分行一案終於等來開庭。
根據報道中的描述,2019年的回收,王琦的母親購買了“雍錦瀾灣”的一套商品房,並在同年5月23日,與開發商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南寧燦琮置業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南寧分行共同簽訂了《個人購房擔保借款合同》,王琦是擔保人,其母為主貸人,貸款金額57.5萬元,期限30年。
按照合同上的規定,這套房子應於2021年12月31日前交付。但在2021年8月,業主看到開發商寫給住建局的關於使用監管資金的信函裏提到,樓盤銷售資金全部被藍光總部轉走佔用,總部無任何資金還回南寧項目繼續建設。同年11月,開發商發佈了交房時間順延的告知函。直到今天,王琦媽媽的房子仍未完成施工。
王琦還發現,房屋的貸款沒有劃入《南寧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户,取而代之的是開發商的另一個賬户。她認為,農業銀行南寧分行違規放貸,也沒有履行對開發商挪用賬户資金的監管義務,應該為工程項目爛尾、房子延期交付承擔責任。於是,她在2022年7月18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在交房之前,銀行停貸停息,不增加任何額外費用。
今年7月3日,該案件開庭審理,農業銀行南寧分行的代理律師在庭上回應稱,銀行將貸款支付至非監管賬户,與房屋能否按期交付,不具有直接因果關係。房屋不能如期交付責任也並不在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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