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錦股份擬將5700萬募集資金補充流動性,公司正遭股民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7-28 20:11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7月27日晚間,卓錦股份發佈公告稱,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計劃及項目建設進度,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成本,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進度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不超過人民幣5700萬元的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並且公司將隨時根據募投項目 的進展及需求及時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户。
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用於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不會直接或間接用於新股配售、申購或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
雷達財經注意到,卓錦股份此前公告,公司於2023年5月19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下稱“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16號)。經查明,公司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2021年下半年,卓錦股份將部分成本以保證金名義計入往來款,虛減營業成本2796.52萬元,進而虛增利潤總額2705.67萬元,分別佔當期披露金額的11.47%、57.84%,導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報財務數據及相關信息不真實、不準確,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基於此,浙江證監局對卓錦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卓未龍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財務總監姚羣英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胡愚,時任董事、副總經理王志宏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對此,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虛假陳述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凡是在2022年10月30日收盤或者2022年2月3日收盤時持有卓錦股份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參與索賠。免費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資料顯示,卓錦股份成立於2003年,註冊資本為1.34億元,位於浙江省杭州市,於2021年9月16日登陸科創板,是一家從事環保綜合治理服務、環保產品銷售與服務的高新技術企業。
2023年第一季度,該公司實現營收約6588萬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約118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