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我會怎麼做_風聞
老饕-叫兽禽兽都一样07-29 10:45
國家開了個城中村改造的口子,其實是解決各地地方債和非税收入的問題。解決的好,可以緩解很多地方顯性和隱性債務,多餘有錢還能補充財政。解決的不好,又是雞飛狗跳怨聲載道。怎麼做其實是很關鍵的問題。想了想,假如自己坐在那個位置,會怎麼處理。
1.不要再走老路,除非是特別好地段的城中村,否則不宜走以前常走的拆遷重建的道路,因為很多城中村建築都已經密密麻麻蓋得蠻高了,你想把他們拆遷到新建小區去,建築面積補償會虧死你。儘量保證原拆原回,快拆快建快回。
2.建設主體就沒必要找房地產開發商了,會增加無數各種因素的成本。不如就由每個城市都有的城投承擔。
3.關於補償計算問題,可以提方案,但是要村民們都覺得公平。我們假定某大型城中村有一平方公里大小(100萬平米土地),裏面有1萬户,3萬户籍人口,建築面積150萬平米。假如我來處理會是如下方案,告訴村民這裏將來總建築面積800萬平米,容積率8.0,是一個超高容積率的小區。其中200萬平米無償給村民,200萬2500一平給村民,其餘部分歸城投。至於給村民的400萬平怎麼分配,也簡單,拿100萬平米按户分配,拿100萬平米按人口分配,拿200萬平米按現在的建築面積分配。等村民們自己組織起來把各家各户各人應得建築面積統計好,城投代替政府跟各家各户簽署回遷合同。每户政府補貼一筆兩年建設期的外出租房的租金。一般按人均1萬就夠了,政府不是冤大頭。
4.假定兩年後小區建成,村民們就可以拿着當初的合同回來選房確權換房產證,想多買房子補差價,不想要那麼多就按小區備案價兑現。城投手裏還有一半房產,可以全部賣掉也可以把資產轉移給房管局,讓房管局負責出租。得到的錢部分用於還債,部分充實財政。
我覺得這次用不着拉房地產商入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