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郎智能收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律師徵集受損投資者維權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7-31 14:26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採 編|深海
7月30日晚間,卓郎智能公告稱,公司於2023年7月2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362023008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卓郎智能表示,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監管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開展。
對此,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凡是在2023年7月30日收盤時持有卓郎智能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同一日,公司還披露了關於控股股東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公告顯示,公司控股股東金昇實業於2023年7月2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新疆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3號)。
經查明,一是金昇實業借用他人證券賬户買賣卓郎智能股票。2018年6月5日至2022年4月15日,金昇實業借用李某平、王某珏、姜某延、韓某萍、劉某、尹某玲等6人的證券賬户多次交易卓郎智能股票。涉案期間內,金昇實業副總裁、首席財務官高某華安排金昇實業工作人員通過銀行賬户給上述6人證券賬户的三方存管銀行賬户轉入資金合計3.57億元,並安排金昇實業副總裁、卓郎智能原監事梁某福實際控制上述6人證券賬户,負責具體下單操作或組織他人下單操作交易卓郎智能股票。經計算,金昇實業累計買入卓郎智能股票8150.59萬股,買入金額5.63億元。對應賣出4593.43萬股,對應賣出金額2.66億元。
二是金昇實業短線交易卓郎智能股票。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2日,金昇實業作為卓郎智能的控股股東,通過上述6人證券賬户將持有的卓郎智能股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的情形,違規成交股數2895.69萬股,匹配的買入金額1.82億元,匹配的賣出金額2.13億元。
新疆證監局認為,金昇實業借用他人證券賬户買賣卓郎智能股票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的“借用他人證券賬户從事證券交易”的行為。
依據有關規定,新疆證監局決定對金昇實業借用他人證券賬户買賣卓郎智能股票行為,對金昇實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金昇實業短線交易卓郎智能股票行為,對金昇實業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
天眼查顯示,卓郎智能成立於1993年,卓郎紡織機械成員,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是一家以從事專用設備製造業為主的企業。企業註冊資本18.95億元,實繳資本18.95億元。風險方面共發現企業有天眼風險信息686條;涉訴關係10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