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對手共生、共存與商業雙子星現象_風聞
辰江笔记-08-01 19:28
競爭對手指競爭中敵對的雙方,雙方競爭實力和水平大致相當,不能相互至對方於死地,只能共存、共生、共滅。這種共存、共生、共滅是長期的,不是暫時的。暫時性或短期的階段性對手不能稱之為競爭對手。所謂“棋逢對手”也是這個意思。

劉備與曹操可謂競爭對手。劉備曾將自己的成功之道評價為“每與操反”。曹操病逝於公元220年,劉備病逝於公元223年。從公元184年黃巾軍起義算起至公元220年,兩人相愛想殺幾十年,終未能徹底擊敗對手,乃至形成長期對峙,但兩人卻基本同一時間去世,前後相差3年。

教員與蔣志清鬥爭了大半輩子,蔣志清雖然跑到了寶島,但畢竟尚有立足之地,未完全失敗。1975年蔣志清病逝,1976年教員病逝,兩人去世時間僅相差1年。
葡萄牙與西班牙,同位於伊比利亞半島,同屬“地理大發現”的第一批受益者,相鬥數百年,共同發跡、共同沒落,共生至今;英國和法國曾經爆發“百年戰爭”,誰也滅不了誰,同屬“地理大發現”的第二批受益者和第一次工業革命受益者,相鬥數百年,共同發跡、共同沒落,共生至今。
經濟領域,由於多數國家均存在反壟斷要求,所以很多行業都呈現出存在行業競爭對手關係的“商業雙子星”現象,比如麥當勞與肯德基、百事可樂與可口可樂……

競爭對手共生、共存、共滅現象對經濟領域的啓示是:
1.行業競爭對手的成敗可以作為觀察本企業成敗的依據之一;
2.莫與爛人、爛企業糾纏,把爛人、爛企業當做競爭對手將拉低自身(自家企業)的層次。只與競爭對手共生、共存、共滅,不與爛人、爛企業工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