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年報”分析_風聞
千里驽马观天下-08-01 15:31
近年來,我國自上而下堅持對腐敗實行零容忍態度,沒有“禁區”,不設“特區”,避免“盲區”,着力紮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籠子,已經形成了對腐敗分子的強大震懾。但是,徹底剷除腐敗滋生土壤、堅決清除腐敗現象,還是一項長期任務,任重而道遠,
自2016年度起,中央紀委開始發佈“年報”,名稱為“中央紀委通報201X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紀律審查情況”,公佈全年反腐肅貪總體戰果;2018年3月國家監委成立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繼續發佈“年報”,名稱改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20XX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情況”。至今,這種“年報”已經持續8年,內容也更加具體,而且圖文並茂。查詢閲讀這8年來的“年報”,可以從整體上感知反腐鬥爭取得的輝煌成就。
2016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41.3萬件,處分41.5萬人(其中黨紀處分34.7萬人)。處分省部級幹部76人,廳局級幹部2700餘人,縣處級幹部1.8萬人,鄉科級幹部6.1萬人,一般幹部7.6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25.6萬人。
2017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52.7萬件,處分52.7萬人(其中黨紀處分44.3萬人)。處分省部級及以上幹部58人,廳局級幹部3300餘人,縣處級幹部2.1萬人,鄉科級幹部7.8萬人,一般幹部9.7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32.7萬人。
2018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63.8萬件,處分62.1萬人(其中黨紀處分52.6萬人)。處分省部級及以上幹部51人,廳局級幹部3500餘人,縣處級幹部2.6萬人,鄉科級幹部9.1萬人,一般幹部11.1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39萬人。
2019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61.9萬件,處分58.7萬人(其中黨紀處分50.2萬人)。處分省部級幹部41人,廳局級幹部0.4萬人,縣處級幹部2.4萬人,鄉科級幹部8.5萬人,一般幹部9.8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37.7萬人。
2020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61.8萬件,處分60.4萬人(其中黨紀處分52.2萬人)。處分省部級幹部27人,廳局級幹部2859人,縣處級幹部2.2萬人,鄉科級幹部8.3萬人,一般幹部9.9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39.8萬人。
2021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63.1萬件,處分62.7萬人(其中黨紀處分52.4萬人)。處分省部級幹部36人,廳局級幹部3024人,縣處級幹部2.5萬人,鄉科級幹部8.8萬人,一般幹部9.7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41.4萬人。
2022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59.6萬件,處分59.2萬人(其中黨紀處分48.9萬人、政務處分14.9萬人)。處分省部級幹部53人,廳局級幹部2450人,縣處級幹部2.1萬人,鄉科級幹部7.4萬人,一般幹部8.3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41.3萬人。
2023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31.6萬件,其中立案中管幹部36人、廳局級幹部1588人、縣處級幹部1.3萬人、鄉科級幹部4.2萬人;立案現任或原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3.1萬人。處分25.8萬人,其中黨紀處分21.1萬人、政務處分6.8萬人;處分省部級幹部18人,廳局級幹部1355人,縣處級幹部1萬人,鄉科級幹部3.3萬人,一般幹部3.6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17.8萬人。
從每年立案總量上看,2016年是41.3萬件;2017年驟升至52.7萬件,增加27.60%;2018年繼續上升至63.8萬件,為2016年的1.54倍,比2017年增加21.06%;2019年略有下降,為61.9萬件;2020年,再降至61.8萬件;2021年,又反彈至63.1萬件;2022年,下降至59.6萬件。從這7年的情況看,立案總數在2018年達到頂點,隨後幾年雖有起伏波動,但基本維持在60萬件左右。2023年上半年共立案31.6萬件,照此看來,不出意外的話,今年立案總數有可能接近2021年的水平,超過去年的趨勢看起來比較明顯。
從年度處分總量上看,2016年處分41.5萬人,2017年處分52.7萬人,2018年處分62.1萬人,2019年處分58.7萬人,2020年處分60.4萬人,2021年處分62.7萬人,2022年處分59.2萬人。從7年中的數據變化來看,處分總量的波動情況與立案總量並不重合,各有特點。案件立案後往往需要一段時間調查取證,一些難度大牽連面廣的案件還需要更長的時間,因此,兩者的波動不一致是正常的。處分總量在2021年達到頂峯,不過,自2018年至2022年來看,雖然起伏波動略大,但總量基本維持在60萬人上下。不過,今年上半年處分總數25.8萬人,不出意外,全年處分總量也許會有較大下降。
從2016年至2022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處分省部級及以上幹部總計342人。其中2016年處分省部級幹部76人,為7年裏最多的一年;2020年處分省部級幹部27人,為7年中最少;2021年處分省部級幹部36人,為7年中次少。由此可見,這7年中每年處分省部級及以上幹部的人數波動幅度很大,最多的2016年是最少的2020年的2.8倍還有餘。2023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已處分省部級幹部18人,預計全年處分省部級及以上幹部的總量應在40人上下。

2016年至2022年的7年間,全國紀檢監察機關處分廳局級幹部總計21800多人,是處分省部級及以上幹部總數的63.8倍有餘。其中,2019年最多,達到4000人;2022年最少,僅有2450人;2016年次少,為2700餘人;2020年也只有2859人。2023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已處分廳局級幹部1355人,預計全年處分廳局級幹部總量大概要超過2700人。
自2016年至2022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處分縣處級幹部累計157000人,是處分廳局級幹部總數的7倍有餘。除2016年為18000人外,其餘6年最低為21000人,最高為2018年的26000人。2023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已處分縣處級幹部1萬人,預計全年處分縣處級幹部總量有可能突破20000人。
2016—2022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處分鄉科級幹部合計560000人,是處分縣處級幹部總數的3.5倍有餘。其中,2016年最少,為61000人;2018年最多,達到91000人;2019—2021年這3年也不少,分別達85000人、83000人、88000人。今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已處分鄉科級幹部3.3萬人,預計全年總量應能超過2016年的水平,不大可能低於60000人。
2016年至2022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處分一般幹部總計661000人,僅比處分鄉科級幹部總數多出101000人。在實際工作中,一般幹部手中的實際權力與鄉科級幹部相差並不懸殊,因而兩者腐敗的總量不會有太大差異。2016年處分一般幹部76000人,隨後5年均不低於97000人,2018年最多,達111000人;2022年,下降至83000人。今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已處分一般幹部3.6萬人,預計全年總數應略多於70000人。由此看來,全國紀檢監察機關處分一般幹部的數量已開始呈現下降趨勢。
從2016年至2022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處分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總數為2575000人,約等於處分一般幹部總數的3.9倍。2016年處分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256000人,相對最少;2021年高達414000人;2022年略少一點點,為413000人。今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已處分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17.8萬人,看來全年總量應低於2022年,可能會有較大幅度下降。
當然,單就其中某一年來説,全國紀檢監察機關處分的各類人員在數量上都呈現出“金字塔”形狀,省部級及以上幹部人數最少,僅為兩位數,位於金字塔塔尖;至上而下,人數越來越多,成千上萬直至數十萬。這與當下整個官僚體系的構成是一致的。按照官場規矩,省部級及以上高級幹部畢竟是整個官僚體系的最上層,本就位於官僚體系金字塔的頂端部分。廳局級幹部也屬於官僚體系的精英,總體人數也有限。縣處級幹部數量相對就多了很多,而鄉科級就更多了,位於官僚體系底層的是數以百萬計的一般幹部。
腐敗是權力的孿生兄弟。孟德斯鳩説得好:“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亙古不變的經驗。”“一切擁有權力的人都有濫用權力為自己謀求私利的傾向。”這就是權力天生的腐敗特性!古往今來,古今中外,腐敗都是附着在官僚體系上的毒瘤。專制與集權制度必然導致權力的稀缺和壟斷,這正是腐敗滋生的土壤。阿克頓勳爵説得對:“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中國古代數千年文明史,何嘗不是反腐的歷史?翻一翻歷史,大略可知,歷朝歷代的滅亡,莫不與官僚體系的極度腐敗相關,這正是歷代王朝走向覆滅的共同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