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可以組織一支僱傭軍來解決緬北的詐騙集團問題_風聞
cdwangxi-08-11 21:16
我有一個想法,針對緬北的詐騙集團,我們可以組織一隻僱傭軍,專門負責解救中國公民。
首先之所以要採取僱傭軍的形式,主要是現在國際上通行的規矩是軍人不得越界,否則可能會被定性為侵略。我們國家在這方面還是很守規矩的。基於這方面的原因,不管是中國還是其他國家,如果沒有緬甸的邀請或者許可,不管出於什麼原因,直接派軍隊去進攻緬甸境內的武裝勢力(及解救本國公民)都是嚴重的國際糾紛,即便是採取志願軍的形式也不可行。因此,我們唯一比較合理的選擇,就是將部分軍人就地退役,然後以公民個人身份到緬甸“旅遊”或者“公幹”,然後在緬甸境內重新組織成為僱傭軍,再以僱傭軍的身份去攻打詐騙分子集團,解救被困的中國人。僱傭軍的好處是私人武裝勢力,現在緬甸也有各種僱傭兵,以目前的國際規矩,僱傭軍不受日內瓦協議保護,但是也不受其約束,所以僱傭軍攻打緬甸境內任何目標,包括政府軍目標,都可以視作“黑吃黑”,不會引發任何國際糾紛,這在目前緬甸境內應該也是普遍存在的。所以有了這層身份,這隻僱傭軍就可以毫無顧忌地攻打緬甸境內的任何一個詐騙集團了。
那麼接下來就是具體組織,首先中國大使館應該在緬甸國內物色一些對華友好的本地人,尤其是果敢或者緬北的人員,成立一個空殼的安保公司,然後由國企或者其他渠道,跟他發展業務,這個業務隨便是什麼名頭,目的就是把活動經費和好處費送到他手上,然後這個安保公司開始“招募”安保人員。
接下來國內的現役精鋭特種兵就地退役,然後到緬甸“旅遊或者打工”,隨後跟這家安保公司籤協議,成為一名正式的“僱傭軍”,隨後在緬甸當地重組隊伍,再利用從國內發過來的“安保裝備”實現就地武裝。
接下來是由大使館協調公安部派出有經驗的辦案人員,以及軍事衞星和偵查飛機等等,對僱傭軍進行全方位的支持。首先大使館負責收集情報線索,公安部的人員負責摸排和鎖定目標,但是這些人都不方便直接作戰,所以只能進行後方支持,一旦解救目標確定,我們的衞星和偵察機將負責收集情報,特種兵根據情報擬定作戰方案。然後雷霆出擊,殲滅當地的詐騙集團武裝分子,解救同胞,待特種兵把被困的公民救出,後面的大使館立刻把大巴開上來接人,把人送到大使館後就安全了,任務結束。事成之後,所有僱傭軍必須象徵性地發放一些“報酬”,否則無法坐實僱傭軍的身份。
上述方案的優勢有幾點:第一,僱傭兵黑吃黑,不需要證據鏈以及審判之類,也不用擔心國際壓力,可以放手行動,直接擊斃毫無問題,不像國內派過去的公安要受到各種束縛,這要溝通那要協作等等,所以優勢十分明顯。第二,現在很多詐騙集團是跟當地的軍閥勢力勾結在一起的,我們用正規的渠道去跟人家溝通放人,那是完全沒用的,有了僱傭軍,如果當地的武裝分子跟詐騙集團蛇鼠一窩,我們不介意順便給他點教訓。第三,我們去緬甸解救我們的同胞,子弟兵肯定士氣高漲,正義性肯定沒有問題。第四,我們國家承平日久,就算是最精鋭的特種兵也很少有見血的機會,這一波的行動,正好起到實戰練兵的作用,如果我們一次派過去500名士兵,這一批裝備精良、訓練有素、士氣高昂的軍隊,在當地絕對是最強的勢力,即便遇到地頭蛇,也完全不怕他們,如果對方真跟我們打游擊戰,我們也可以順便提前演練一下解放台灣的時候的治安戰。
當然問題也有,中國的這種行動肯定會激起當地武裝勢力及軍閥的強烈反彈,因為詐騙集團給他們交了大量“保護費”,所以不排除發生劇烈衝突,甚至出現較大的犧牲的可能性。但是如果以僱傭軍的身份出國作戰,犧牲的軍人應該如何處理就成了一個隱患,絕對不能讓人寒心。其次要跟緬甸中央政府打好關係,至少獲得他們的默許,要不然被宣佈為恐怖分子就麻煩了。再次是當地人可能對我們並沒有好感,因為這些詐騙集團從不騙本地人,而且給了本地人不少小恩小惠,如果本地平民攻擊我們的軍人,那性質就有點複雜了,能否還擊將是個大問題。最後遭到致命打擊的詐騙集團可能會出逃,如果他們集體逃到中東去了,那就鞭長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