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是偽命題_風聞
晨枫-军事撰稿人-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08-15 07:10
不斷有人怒斥公攤面積。花了好多錢買了一套房,結果走廊、門廳寬敞氣派,但套內面積縮水得不成樣子。這當然是令人憤怒的。只是怒氣出得不是地方。
高樓都是有公共區域的。不管怎麼攤,這面積的造價和維護最終都是攤入每套户主的,開發商是不可能義務勞動把公共區域建造成本自己吃下來的,物業的管理最終也是要按照公攤後的建築面積收取的。
在加拿大,公寓掛牌只列套內面積,不列公攤面積。走廊、門廳什麼樣子,全靠介紹和圖片,沒有數據。一般人對走廊面積也不怎麼在意,夠用就行。門廳只是過往的地方,必須有一個。豪華公寓好像“必須”有酒店式的門廳,但從實用價值來説,真沒什麼必要。有了挺好,沒有也不懷念。這肯定不等於公攤面積“免費”,只是相應的成本攤入套內面積了。羊毛不出在羊身上,你還指望出在兔子身上?
中國不必追循加拿大的法規和慣例,但在這個問題上可以參照。中國各地的法規可能不一樣。最好是在合同上同時列明包括公攤面積的建築面積和實際的套內面積,避免誤解。最低限度是隻列套內面積,不列公攤面積。只有建築面積不列套內面積的做法應該禁止,只有到交房時才知道套內面積的開盲盒做法應該絕對禁止。
開發商“在建造的時候無法確認套內面積”是沒有道理的推辭。建築施工是按照設計圖紙進行的,施工隊不能隨意更改建築平面,任何現場調整也只可能是微調,不可能是不通過開發商和建築設計院的大調。1-2%的微調可以理解,10-20%的大調毫無理由。
買家也應該拒絕。即使法規上模糊,在房地產市場有所鬆動的現在,買家更加有條件拒絕不合理的霸王合同。
但不能排除有的買家對寬敞氣派的走廊、門廳很中意,但又對公攤面積感到憤怒,這就屬於願者上鈎了。
走廊越造越寬大,門廳越造越豪華,這增加了買家的負擔。但最終是否合理,應該由市場來決定,而不是輿論,或者法規。有人買,就是合理的;沒人買;就沒有存在的空間。就這麼簡單。開發商追求差異化,但最終的關注是有買家,不可能一意孤行。
至於每平方多少萬是按照建築面積還是套內面積,這應該通過法規要求,在廣告和合同中清楚標明。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不管以哪個面積標價,最後統統是買家在出,不可能因為換一個標價就少一分錢。
所以公攤面積是個偽問題。只要套內面積列明,公攤面積列出還是不列出,都無大礙。但不列明套內面積是不行的。問題不在於有公攤面積,而在於不列明套內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