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權應當收攏,避免出現低水平的亂作為現象,並減少疊牀架屋的行政成本_風聞
摩卡无量-能劳智忧,不欲无求,饱食而游,不系之舟。08-16 20:53
【本文來自《周明:執法權下放了,基層為何“接不住”?》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朱家慧
- 社會是混沌的,矛盾是多樣的,作為管理者都希望簡單化,正如資本一樣都想躺着賺錢,都不想困難,但現實不是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一、我講的人民調解與你理解的不同。社會上的矛盾,尤其是人民內部矛盾,99%以上可以通過講道理,擺事實,拉家常來解決,只有1%需要上級幫忙解決,這就是人民調解的過程,有的矛盾點不是行政執法能解決的,比如有一次,我們這兒一家農户的棉花被雷擊了一片,她以為是鄰居家用除草劑打的,她就罵,鄰居不服就對罵,男人回來了就對打,家族一看上來幫忙,變成了全武行,村裏找鎮裏,鎮裏找縣裏,準備出台特警去處理,臨時把我也叫去了,一看就知道問題出在哪兒,把雷擊與除草劑藥害的科學分辨一講,事件就平息了,特警也不用出動了。
當然現在公共利益規模化提升了,與當初村民、市民理解的公共利益有差距,需要幹部既要懂專業知識,又會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不是誰都想幹的,加上上級催的緊,這些細功夫都丟了差不多了,一言不合就上專政力量。
二、政府的服務,依法行政與行政執法是兩個概念,不能混為一談。政府的責任、服務和使命遠遠大於行政執法,社會運行中需要行政執法的事項也遠遠小於總體事項,幾乎佔1%左右,可以從交通行政執法統計看到,不能因為非常少的事項,就要常備大量的行政執法力量。基層政府是直接面對一線的,是為人民服務的直接體現主體,當他們以執法來代替其它工作方法時,對為人民服務實踐的危害是嚴重的。
三、你講的違章搭建的事項,是當前行政執法的熱點。一從執法效能分析,用屬地執法力量可能效果不好,大家都低頭不見抬頭見,其它工作還要人家支持呢,而且違法成本較高,容易造成大事件,更需要上級統籌執法力量。二是行政執法代表的是國家權力,我國是中央集權國家,權力來源於中央,執法標準要規範統一,要有必要的形式、流程,這些更是鄉鎮不好把握的,搞不好最後成笑話,三是違章搭建是一個時代的產物,面向未來,可能矛盾不如你講的厲害,小的時候,農村裏一個田埂大的地,都會成爭鬥的對象,現在呢?小的時候,鄰居家的李子要防着我們,現在請我們的小孩去吃,農村更大的矛盾在於人少了,以後搭建的心思都少了,至於城中村,更多是領導不願得罪人,讓城管上,這些違章搭建的人都有不菲的資產,天生是軟弱的。
四、作為管理者都喜歡一清二楚,都有用不完的力量,都想着美國總統的日子,一有矛盾,就喊我的航母在哪兒,現實是力量有限,人民是權力的來源,是大於權力的,不能弄反了。至於所有的羣眾最渴望的就是嚴格執法,公平執法,更是一句忽悠人的話,難道不知道囚徒效應嗎?
五、上收到省,與基層行政執法不矛盾,機構派出就行了。
你説的很有啓發性,我感覺你的關注點在執法權應當收攏,避免出現低水平的亂作為現象,並減少疊牀架屋的行政成本。不知道我總結得對不對,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是完全贊同的。
不過還是補充一些我認知到的東西。
一、這個案例中其實執法力量承擔的是防止矛盾激化的作用,矛盾本身是你以個人的能力通過澄清並不存在侵權行為的客觀事實消除了。而大多數矛盾都是實際存在侵權行為的,這時候缺乏權威的第三方來勸説是沒有用的。必須有一個權威來認定這件事雙方的責任佔比,並使相應責任方認知到有必要承擔這個責任。兜底的辦法是民事訴訟,但訴訟是一件佔用公共資源極多的事情。領導們希望完成這個任務的是人民調解,但人民調解的本質決定了它缺乏權威,實際上完成不了這樣的任務。在我看來人民調解和民事訴訟之間需要加一道兼具專業性和權威性的防線,比如司法仲裁,以面對城市化社區的治理問題。
二、依法行政決定的是效率,行政執法維護的是公平,兩者是沒有辦法互相取代的。公平沒到位不是不能提高效率,但是地基沒打牢,房子往往不是歪了就是塌了。我想你也知道82法則,像你説的也許依法行政事項佔絕大多數的99%,行政執法事項佔極個別的1%,但會不會羣眾的觀感就集中在這1%上,社會治理水平的提升就決定在這1%上呢?這1%的關鍵不在於絕對數量的多少,而在於法治的規範和預測作用。違規違法了就應該有人管,而不是讓老實人吃虧,膽大的佔便宜。如何降低行政執法的成本是一個規劃管理的問題,不能因為規劃管理尚未到位,就放鬆對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追求。
三、鄉鎮確實很難管違章搭建,特別是目前人情社會的傳統仍然高於法治社會的共識的階段。但這件事情實際上並不完全是羣眾之間的矛盾,一半羣眾是巴不得有人先當出頭鳥沒人管,然後自己也可以跟上多佔地方;另一半羣眾住樓房的再怎麼也佔不到,然後看到別人佔到了就反覆投訴。違章搭建是一件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之間的博弈。就我實際經歷的,不僅領導不願意得罪人,實際上城管也不願意得罪人,能不認定的就不認定。實在是羣眾12345、信訪件像洪水一樣湧來了,那沒辦法只好依法強硬了。
這中間還有一個問題,你覺得鄉鎮都不一定管得好違章搭建,但實踐中這甚至是村居的屬地責任。
四、人民是權力的來源,但人民既然已經授權了,那被授權人就應該對人民的授權負責。落實到具體個例,每個人都厭惡自己成為被執法處罰的對象。但面對整個社會的時候,誰又不希望公正公平呢?
五、原來如此,那我對這一點完全贊成。行政執法確實需要更高的權威性和規範性,而且很多事項發生的頻次其實很低,但又不能不管,由省級統一協調管理確實既能提高執法水平又能節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