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勝新材累計對外擔保餘額約19.26億,公司正面臨股民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8-16 20:34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馮秀語 編|深海
8月15日晚間,鼎盛新材發佈公告稱,為滿足公司全資子公司杭州鼎勝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勝進出口”)日常經營需要,需向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以下簡稱“廣發銀行”)申請綜合授信,公司為鼎勝進出口提供金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的最高額連帶保證責任。
經2023年4月27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和2023年5月18日召開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對公司2023年度對外擔保授權的議案》,本次擔保在年度股東大會授權額度範圍內,由公司董事長對該擔保事項進行籤批及簽署相關擔保文件。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計實際發生的對外擔保餘額為19.26億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為子公司實際擔保餘額為19.26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30.55%。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的情形。
值得關注的是,鼎勝新材還面臨投資者的索賠。梳理公告發現,早在2022年4月,公司因信披違規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鼎勝新材未按規定在2018年年報、2019年半年報、2019年年報和2020年半年報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導致前述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也未對2020年3月1日後發生的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進行臨時公告。
根據當事人上述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三款和《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的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鼎勝新材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鼎勝新材董事長周賢海、資金總監韋敏、時任財務總監宋陽春、財務總監李香分別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70至230萬元不等的罰款。
對此,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股票索賠專業律師吳立駿告訴雷達財經,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
凡是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1年12月3日期間買入,且在2021年12月3日收盤時仍持有鼎勝新材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免費報名。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鼎勝新材成立於2003年,位於江蘇省鎮江市,註冊資本為4.9億元,公司主要產品為空調箔、單零箔、雙零箔、鋁板帶、新能源電池箔等,應用於綠色包裝、家用、家電、鋰電池、交通運輸、建築裝飾等領域。
業績方面,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營收45.09億元,同比下降 20.17%;歸屬淨利潤1.55億元,同比下降28.18%;扣非後歸母淨利潤1.42億元,同比下降2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