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和經濟可承擔的情況下,寧願政府部門多負債,儘量減少居民部門的負債_風聞
cchere-08-16 16:48
【本文來自《現在我們談增加收入,請問增加的部分由誰來負擔?企業?政府?》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中國當前總體上來説供給大於消費。從邏輯來説,為加快經濟發展,平衡供給和消費,社會應該存在負債。企業負債不論,居民負債和政府負債,從促進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來説,應該是在社會和經濟可承擔的情況下,寧願政府部門多負債,儘量減少居民部門的負債。
首先從經濟發展的本意來説,就是提高民眾的生活水平。宏觀經濟政策給居民部門加槓桿,不僅與經濟發展的基本本意違背,製造各種社會問題。而且抑制居民部門的消費,不僅不能充分發揮市場對經濟發展的引領促進作用,反而在製造經濟危機。現在居民消費不暢,就業困難,不就是某種程度的經濟危機?我們現在的社會供給可以提供居民部門更好的生活水平,一年增加十萬億以上甚至二十或三十萬億的社會消費,我們的供給水平應該是可以做到的。多增加這麼多消費,我們的經濟、就業、社會發展等情況會好許多。這麼多的消費空間沒發揮出來,自己國內的市場開發沒做好,社會和就業怎麼可能不出問題。
其次,從促進政府部門的能動性和改革積極性來説,政府部門多負債比居民部門多負債好。政府部門日子好過,居民部門日子難過,不應該是社會常態。
至於政府部門如何花錢,我認為在醫療、教育、住房等非充分競爭領域,財政資金的社會效益比私有資本的社會效益好,政府部門應該在這些領域提供更好的福利,減少居民在這些領域的花費和精力,不僅提高社會的公平正義,促進社會進步和和諧,還可以增加社會消費,促進經濟發展。全民發錢在特殊情況下,為增加社會消費,促進經濟發展,也應該這樣做。政府部門的基本職責是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不是不負債。
對於企業,我認為應該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水平。這相當於變相增加資本所得税。這樣做,不僅在徵税成本、公平性比直接加税好,而且促進企業的優勝劣汰,增加居民所得和消費。具體幅度可以根據行業發展情況確定。如果行業發展情況良好,市場擴大,那麼最低工資增加的幅度就是合適的,可以依據情況再次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