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香港遇到大事了!雖然事情處處詭異,但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_風聞
香港体验官-香港体验官官方账号-每一个漂在香港的人,都是这座城市的体验官08-16 13:53
生活中充滿意外,而有些意外總令人難以忘記。
對於從內地來到香港準備看房租房的我來説,2023年5月24日,是尤其難忘的一天……
在這一天,我遭遇了一次離譜的“意外事件”,事後想起仍舊心有餘悸,感到後怕。

5月24日大約下午三點,我和我對象正在香港的一家賓館裏收拾東西。
前一天剛剛看中了一套房子,決定租下,當天下午要去簽約。
準備出發之前,一陣電話鈴聲傳來,居然是香港號碼。
我納悶了,在香港居然還會有人給我打電話?
為了保持手機的正常流量上網,除了租wifi等方式,很多人會通過淘寶購買七天有限期的旅遊流量卡。
這種卡也需要實名認證,上傳身份證信息後才可使用。
我購買後自己都不知道這種流量卡的號碼是多少,誰又會知道並且給我打電話呢?

我滿腹狐疑接通電話:“粵語按1,普通話按2。”
我按了2,一位粵語口音講普通話的女職員上來自我介紹:
“您好,我是灣仔通訊局,您的手機號XXXXXX由於存在違規行為被香港警方注意到,需要對你在兩小時後進行停機處理。
而且您名下的內地的手機號也要進行停機封號處理。”
我急忙問是什麼違規行為?
答曰:“您的手機號向香港地區的民眾發送以募捐為理由的詐騙短信。”
我聽得一頭霧水莫名其妙,但心中一沉,覺得情況不妙,真是“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
於是説,我肯定沒發過啊,是不是手機號被盜用了,而且我的手機流量卡需要實名制,會不會信息被泄露了?
當時聽到也要停用我內地的手機號時,我尤其慌張,覺得事態比較嚴重。
因為停用我的內地手機會造成很大麻煩。
可惜女職員表示聽不大懂我的解釋,説不清楚這邊內地的情況,超出了她的事務處理範圍。
告知我接下去會將電話轉接到另外同事那裏。
中間大約有幾分鐘的時間,我把情況給我對象講了一下。
她也覺得事情“離了大譜”,和我一樣滿臉問號。

於是她在微信上對房屋中介説了一聲情況,需要晚一點過來籤。
隨後來到我旁邊坐下,我將手機通話外放。接通的男職員要查詢我們這個號碼辦理情況。
他説我的號碼是某一日在上海市浦東新區高新路XXX號聯通營業廳辦理的。
我們説根本沒有去辦過,我們也是受害者。
而後男辦事員將信將疑,先理解同情,但隨即表示自己無能為力,説要按規章制度辦事。
要轉接到他們主任那,聽主任的裁決。
主任知道情況後説,你們需要向上海警方報警。
如果你們通過報案文件可以證實清白的話,我這裏會對您的停機進行撤銷處理。
我對象説,我們目前只有流量卡的流量,並不能撥通電話到上海內地,何況他的電話即將停機。
那個主任説:“既然這樣的話,我們幫助您轉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讓那邊的警察進行協助調查。
掛機之後會有新的一個號碼打進來,請您接聽。
在此期間為了配合您的報案,暫時不對您的手機作停機處理。”
而此刻我和我對象都覺得這應該是一種較為有效及時的處理方式。
在幾分鐘的等待過程中,我們心中一邊是對盜用我們信息的不法分子充滿了憤懣。
一邊又焦急地等待內地公安的電話,找出真正的盜用我們信息進行違法詐騙的幕後兇手。
以洗雪冤屈。

緊接着就是另一個號碼打來。
來電號碼顯示定位為上海,手機自動識別的名稱為“上海市浦東公安分局”,還有一個警局標識作為頭像。
我們如同溺水的人找到了救命稻草,趕緊接聽了電話。

一名男警官讓我們再次複述一遍所遇到的情況。
在大致知曉事情發生原委之後,表示此事可以立案調查,需要我們配合警官陳述事實,作筆錄。
由於我們人不在內地,無法及時回來,需要“異地辦案”,採取視頻錄像方式做筆錄。
在開始筆錄之前,警官對我們説,這些筆錄視頻屆時需要呈交上級,作為辦案的重要線索。
需要我們每一字每一句都屬實無誤,不然將會有刑事責任。
我們向他承諾了我們將做到絕對誠實,絕無欺詐,盡全力配合調查。
警官要求我們下載一個軟件“whatsapp”,告知筆錄將會在這個軟件上通過視頻進行。
調試好後,對方要求我們二人全程出現在視頻上,“不可片刻離開”,並且“保證手機電量充足”。
準備就緒後,警官向我們發送了他的警官證,上面有他的照片和姓名,“趙XX”。
隨即關掉了他自己的攝像頭,只留我們的,開始筆錄。

我們又一次簡單陳述了我們的“報案原因”和“具體內容”。
警官聽罷首先嚴厲批評我們平時不注重隱私,沒有防範意識。
輕易就將身份證等一系列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隨意發到網上,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不僅給自己造成了不便,給警官們增加了工作量,還助長了犯罪行為,間接地對受害者造成了傷害。
一陣沉默之後,“你們知道你們錯了嗎?”“我們明白了。”
“你們怎麼一點防範意識都沒有啊?”“……”
“錯在哪裏,你們自己反思一下,並且再次複述下我剛剛的話。”……
談話的基本基調就是如此,很嚴肅的一問一答。
隨後警官警示我們接下去該怎麼辦來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以後但凡有需要出示身份證等個人隱私的場合都必須長個心眼。
必要時,倘若對方讓你網絡上傳,記得拍照之後,要在上面加一個水印:僅供XXX使用。
這樣便不會被不法分子盜走了。你們明白了嗎?”
我們覺得很有道理:“明白了,下次一定會這樣做。”
警官説,關於淘寶上購買的七天流量卡,也僅僅是我們的猜測,未經查實。
另外還有通過其他路徑泄露的可能性。
警官讓我們回憶近幾年來的身份證使用情況,如果回憶到一些可疑的人事物,務必告訴他。
我們都一五一十地進行回憶,包括用身份證辦理簽註、辦銀行卡、籤合同等……
警官問,你的身份證是否丟過?我對象説沒有。
我一想我三年前確實丟過錢包。他説你掛失了嗎?我説我忘了,只是重新辦了。
他説:“你真的是一點防範意識都沒有,怎麼可以這樣,我們的努力都白費了”,然後又是一頓指責……
警官説,這樣吧,這邊已經不能夠確保你的身份證是否目前在安全狀態。
請你提供一下你的身份證號碼。
我呼叫總枱,幫你查詢一下你的公民信息以及名下的身份信息使用情況。
我隨即報了我的身份證號碼。
約兩分鐘後,最玄幻的情節來了——
“公民李XX涉嫌捲入一宗大規模洗錢案件——李新洗錢案,洗錢規模高達316萬!由於涉案金額巨大,犯罪情節嚴重,請立即給予逮捕。”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和我對象面面相覷,瞬間都懵了。
本想着可以這樣洗清我們的冤案,讓通訊恢復正常,沒想到,來了一個更大的冤案。
別人還會相信我是無辜的嗎?這又該如何是好呢?

警官説:“我其實也不願去相信,但是事實就是事實,這是一樁重大刑事案件。
如果真的是你做的,你大概率會被逮捕判刑。”
我趕緊自證清白:“我確定一定以及肯定不是我做的,又是該死的信息泄露!”
我對象也做出擔保:“我可以負責任地説,一定不是他做的。
你儘管錄音,事後如有發現我們説謊,我們願意承擔一切後果。”
警官態度稍稍軟下來:“我也願意相信這不是你乾的。之前也碰到過一個這樣的案例,當事人也是信息泄露。
遺憾的是由於證據不足,盜用信息者也沒有抓捕到,因此他作為共犯,還是被判刑了。
因為法律只講證據。
我不知道你們接下去如何,但你們現在要做的就是盡全力配合我們調查。
我希望你們老老實實交代,不對我説半句假話。你們真假與否,我一眼就能看出來。”
我倆點頭。突然我對象問:“這個手機就快被灣仔通訊局停機了,如何後續配合調查?”
警官告訴她,為了配合偵查,警察局已經發文給那邊通訊局,暫時撤銷了停機的文件指示,所以仍然可以正常通話。
此刻我和我對象很有默契地相視而笑,從對方神色都看得出這是一種無奈又疑惑的笑。
沒想到警官時刻注意着我們神情的變化:“你們在笑什麼?”
我説:“我沒想到一天之內居然還能發生這麼多事,而且都太突然了,我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
我對象也説:“感覺這也太離奇了,比小説情節還要跌宕起伏。”
警官説:“20年新冠爆發的時候,大家不也都沒有一點防備嗎。但是意外就這麼發生了。
人生有太多意外了。我們要做的就是承認這件事的發生,去接受它,別的不用再去想了。
現在主要就是集中精力去想怎樣解決它。”
警官接着問:“你認識李新嗎?你和他什麼關係?如果不認識,你在哪裏見到過他?回憶一下。”
我完全不認識這個人,絞盡腦汁,腦海裏也沒有對他的一丁點印象。
“他是你老家XX的人,是在你老家的中國銀行你倆見面的吧?”經提示後我還是一點也想不起來。
只知道在老家確實辦過銀行卡,也是我之前回憶身份證用途時候已經交代過的。
“我們在罪犯窩點查出了259張銀行卡,罪犯拿它們來洗錢,其中就有你名下的一張中國銀行卡。
你是不是夥同犯罪了?”
“不不不,我不認識這個人!我就是在今年年初去老家的中國銀行開了一張銀行卡,是按正規手續辦理的,怎麼會和洗錢扯上關係呢?”
“當時給你辦卡的人是誰?旁邊有人嗎?你是不是對別人泄露了你的隱私信息?你把填有你信息的相關材料交給誰了?有沒有別人竊取?”
我陷入了沉思。具體記不清了,會不會真有人趁我不注意竊取信息。
他忽然動情地説:“你知道你在幹嘛嗎?你怎麼這麼不小心?這些犯罪團伙,騙的都是老爺爺老奶奶的錢啊!
316萬,都是這些老人辛苦半輩子攢下的積蓄、血汗錢!就因為你的一個疏忽大意,一下子就都沒有了。
你讓他們怎麼接受這個現實?你讓多少家庭都人心破碎了,讓多少老人無法安享晚年了?
你知道你自己錯了嗎?”
我説:“是的,確實是我疏忽大意了,隨意泄露信息,釀成了這樣的巨大的損失。”
警察隨後介紹了這個案子的相關情況。
“李新,這次案件的最大頭目,是你老家中國銀行的退休經理,很熟悉這邊銀行的內部情況。
利用工作便利獲取客户信息,策劃了這次洗錢案。
他暗自勾結政府官員打通關係,在案發後,由於當地保護傘泄漏風聲,在我們抓捕前銷燬監控記錄,給我們破案增加了很多的難度。
當然還有其他人,也在這段時間身份信息被盜用了,我們也正在對他們筆錄調查中。
我們抓捕到了李新,但他的一些黨羽還在外逃。
你們知道為什麼我們沒有在立案的時候就立刻找到你們嗎?就是怕打草驚蛇。
我們在私下裏逐一暗訪調查,為的就是不要濺出太大的水花,避免讓犯罪人員聽到聲響。”
你們知道了這件事情以後,首先務必要做的,就是兩個字——保密。
你們知道這是為什麼嗎?”
“也是防止打草驚蛇。”我對象説。
“是的,你們如果把這件事告訴親朋好友,親朋好友知道了,會不會再説給他們的親朋好友?
這樣一傳十,十傳百,犯罪團伙在我們找到他們之前,早就跑了。這樣會大大增加我們的辦案難度。
所以你們知道這件事以後,誰也不能再告訴第三個人聽。包括你們的至親。
不然會以妨礙公務罪以及泄露國家機密罪將你們逮捕。”
“那我爸剛剛給我打了好幾個電話問租房的事,我説發生了棘手的事,完了以後怎麼和他説呢?
就説涉及到一樁案件但是告訴他具體內容不可以説嗎?”我對象問。
“你覺得呢?”警官一臉嚴肅。
“是一個字也不能提嗎?那怎麼辦呢?”我對象若有所思。
“你們要懂得是時候編造謊言,瞞天過海。”
我繼續問:“那我可以現在請律師吧?案件保密也是律師的職業要求。”
他回答:“絕不可以。”隨即發來了一份“保密令”,讓我們二人一字一句通讀一遍。
具體內容就是關於此次案情大致情況,以及如果泄露機密將會受到的處罰。
我記得最高是判有期徒刑六年。最後還有三個鮮紅的公章,以及警察局局長的簽署。
通讀完畢後,警察告訴我們,接下去他要呼叫他們的長官,進行請示。
根據長官的意思決定對我們進行怎樣的處置。

通話開始了,我們聽不到長官那頭的聲音,但是可以根據這頭説的什麼話,大致判斷情況。
“呼叫洞幺(01)警長。我是警察趙XX。(大概説明情況),您看要怎麼處置?”
“即刻抓捕帶走嗎?但是通過我這一下午的審訊,經過我的觀察甄別,我感覺他們應該沒有參與犯罪,應該是身份信息被泄露的。”
“啊,還要逮捕嗎?不不,他們認錯挺積極的,態度也很好,完全配合我們的調查,請警官相信我。你看我辦案時出過紕漏的次數幾乎沒有吧?”
“依然是犯罪嫌疑人?需要24小時監控嗎?好的好的,我明白了。交給我吧。”
警官對我們説:“24小時監控這是我們警長下達的命令,我必須執行。畢竟你們是嫌疑人,需要對你們進行控制。”
我們問:“具體怎麼實施呢?”警官讓我們找紙記下來我們要做的事。
沒有判決就限制人身自由?
此刻,我再也按捺不住我內心的懷疑,轉頭意味深長地看向對象,在紙上偷偷寫下“假police?”

警官:“為了避免你們夥同犯罪,並且有為犯罪團伙通風報信的可能性,接下來開始我將監控你們的一舉一動。
請全程開攝像頭,你們必須出現在鏡頭裏讓我看到。
同時從早上九點開始,每隔三小時就要向我發消息報信,告知我你們在做什麼事情,一直到晚上九點睡覺。
一回憶起來什麼細節,或者發現什麼線索,可以幫助偵破的馬上與我聯繫。”
因為有些疑惑,我們問了以下一些問題:“出去跟人溝通交際怎麼辦?例如接下去就要去租房?”
“把手機放口袋裏,讓我聽到你們的聲音。哦對了,為了防止暴露身份,以後你們不用叫我趙警官,叫我小趙就好。”
“以後回內地了,飛機上手機沒信號。”
“我會屆時提前和警長請示,特殊情況在那段時間我們不用聯繫,之後一切照常。”
我問了最後一個問題:“這場監控究竟會持續多久?給我一個心理預期。”
“我也不清楚。這很大程度取決於你們。這要看你們的配合程度,是否提供案件更多細節,我們的破案速度。”
“與此同時,”警官補充道,“從接下去開始,你們二位的手機也會納入到我們的監控範圍。
你們的手機界面內容,包括收發消息,以及撥打電話的談話內容,都會被我們監控。
你們目前都沒有告訴家人朋友這件事吧?”
“沒有。”
“那就對了,還有,一些app有ip定位功能,犯罪團伙會知道你們二人所在的具體位置。
你們要卸載微博、抖音、B站、小紅書等一系列具有定位功能的app。”
我們便將手機一些軟件刪除。
“你們現在記下的關於案件相關信息的紙,只是用於在腦海裏加深印象。
為了防止日後被他人偷竊,需要撕毀後即刻扔進沖水馬桶裏扔掉,不留下任何蛛絲馬跡。”
我拿到廁所,愣了片刻,還是悄悄把它們塞進了口袋,摁了一下馬桶按鈕,假裝沖走了。

監控正式開始。環境忽然一下子變得寂靜。
我們二人退到遠一點的位置,讓這名警官聽不到我們的聲音,開始小聲討論這件事情。
我們越討論,越覺得這事不對勁。
恰好,此刻我對象的爸爸又打電話來了,這次我要求我來接。
我沒有再去配合那個警官的指令,而是接到後,直接走出賓館門外。
走出門外,走出了那個人的監控視線,周圍更安靜了,我整個人也恢復了冷靜。
我的腦子飛速運轉。我決定了先不管那麼多,撇下保密令直接把情況都告訴了叔叔。
叔叔是電信局工作的,我想他比較見多識廣。
果不其然,叔叔和我的猜想不謀而合。我一個激靈,眼前復現之前種種,頓時血壓上升!
我一個箭步衝進賓館,對着那個假警官就是一頓罵,把那人罵了個狗血淋頭。
最後假警官還是嘴硬,我們在關閉攝像頭之前聽到他説的最後一句話是:
“信不信我現在就讓上海公安局人員來香港逮捕你們!”
“你們來啊!我們在香港也報警了啊!”隨即我們憤怒地摁了掛斷。

之後我對象還不解氣,想着怎樣再在whatsapp對話框裏面罵他。
從三點到七點,整整耗了我們四個小時啊!
不過還好發現得及時,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實施人身監控之後,估計就是以保釋為理由,讓我們用銀行卡轉賬打錢。
或者是轉移資產至“安全賬户”,又或是引誘我們告訴卡號密碼,盜走銀行卡金額之類。
還好是虛驚一場。
後來,我們又一起復盤了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把各自心中的狐疑以及怎樣發現這是一場騙局的幾點原由説了。
發現我們各自的側重點不一樣,但是指向都是非常明確的。

以下是事件中我發現的一些,詭異之處。
**1.環境聲。**警察在調查我們的時候,是有背景環境聲的。例如我聽到其他警察一些隱隱約約的説話聲訓斥聲。
也是因為這個,一開始我以為他確實是在警局。
但是我後來密切注意了一下這聲音,奇怪的是,這聲音似乎是在“單曲循環”。
那些隱隱約約的話語,仔細分辨其實是在一遍遍重複。
**2.律師。**一般來説,請律師為自己找尋庇護,維護自己合法權利是合情合理之事。
而在這裏,我要請律師,卻被警官一口回絕。
**3.相視一笑。**當時我和我對象相視一笑,其實是互相對着對方苦笑。
但是警察反應過激,問我們為什麼笑的時候語氣緊張不自然,而且花了很多時間解釋我們要相信這事。
我現在想大概就是警察擔心我們已經發現了破綻於是在表演着耍他。
**4.警官證。**任何情況下,警官證都是不可以通過聊天軟件隨便發給他人的。
**5.不可跨省逮捕。**即使是內地公安之間都沒有異地執法權,我在香港,應該是香港警察直接找到我。
以及動不動就要判刑,檢察院都沒有提起訴訟,法院都沒有判,哪來的判刑?
這絕對不符合司法程序。
還有一些細節,比如香港的通訊和內地的公安局通訊,怎麼可能連接到一起?

以下是我對象在過程中發現的詭異之處:
**1.口音不對。**確實有這個概率,但是可能性一般不大。
即上海浦東公安局的警官和前面三位“辦事人員”説話的口音是相同的,即粵語口音普通話。存疑。
**2.房產中介的提醒。**我在一開始,警察提出“保密令”之前,就已經對中介説我們涉及到了案件。
中介當時就用微信語音回了,其中一句,我後來偷偷轉換成文字看到是:“很多是騙子,要小心。”
我頓時猛然警醒,對應上了我的猜測。

**3.呼叫警長那一段太假了。**首先是警官不斷複述對方警長的話,感覺不像正常的通話,而是為了讓我們聽到。
其次警官的求情太像表演,先嚴厲再心慈手軟,感覺像心理控制的手段,即恩威並施。
一開始雷霆手段讓你懼怕,後來在你孤立無援的時候實施一些小恩小惠來籠絡你,讓你誤以為他就是你的救世主。
4.在最後小李出賓館門打電話的時候,警察過分的着急,他打開了攝像頭,喊我快把他叫回。
我看到他的神情可以用“驚慌失色”來形容。
就我的感覺,這不是一般的處理公務的着急,而是一種對於“即將失去一大筆所得”的深深恐懼。
況且警察的職業素養應該是遇事淡定鎮靜,不慌張。但他沒有。
工作上的差池,如果不是利益損失過大,如此這般應該還不至於。
5.在“監控手機” 那一段露出破綻。
當警察説已經控制了我的手機,都知道我在手機跟誰發消息的時候,我將信將疑。
因為如上所述,我已經在保密令前就和中介説了。
如果警察確實監控,應該早已發現我泄露給了外界。但他沒有提這事情,相信我當時是保密的。
他讓我們保密以及卸載軟件、銷燬證據,就是要讓我們不要與外界溝通,避免受到旁觀者提點而識破騙局。
請各位讀者務必擦亮眼睛,遇到類似的情況仔細甄別,不要上當。
同時一定要跳脱出當時的環境,不要“入戲太深”,理智就會恢復。
詐騙的他們“正義”地提醒我們不要被詐騙,本該被審訊的他們反而來審訊着我們。
有罪的成了無罪,無罪的成了有罪。
我這顛倒錯亂、魔幻驚魂的四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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