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攝影朋友和律師達成分成協議,專門上網找攝影師的被盜用照片,一度賺的缽滿盆滿_風聞
苍狼向月-捍卫真理,不是以想当然为基础的!08-16 07:43
【本文來自《攝影師發自己作品被索賠8萬多?視覺中國回應》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蒼狼向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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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ktrek lmages明確回覆視覺中國無權銷售jeff授權Stocktrek lmages的作品,看來官司將要變成Stocktrek lmages和視覺中國,以及Getty lmages三者之間的事情了。

根據jeff和Stocktrek lmages之間的溝通,Stocktrek lmages聲明視覺中國無權銷售,這一點我相信是真的。
但是可能的情況是,Stocktrek lmages並不知道Getty lmages是視覺中國在中國的獨立合作伙伴,這個獨立合作伙伴之間的權屬關係是怎樣約定的,Getty lmages是否借用視覺中國的平台展示和銷售自己的產品,以及視覺中國有沒有代為追償的義務,這都很難説。
所以這件事如果要搞清楚,比較有效的辦法就是Stocktrek lmages親自下場維權,和視覺中國,以及Getty lmages三者之間縷清關係,才有可能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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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ff是星空攝影裏面的大師,我們都知道這個人。一開始我也覺得這事情挺搞人的,但是看到本文中視覺中國的解釋,才知道原來如此。
這裏面涉及一個知識產權的問題,我作為職業攝影師有親身經歷。
先説Jeff為什麼會成為自己照片的侵權人這件事的來龍去脈,中國視覺的回覆説清楚了這個問題。
geff雖然沒有和視覺中國合作過版權售讓,但是geff把版權授予了Stocktrek lmages,Stocktrek lmages又授權給Getty lmages,而給Getty lmages則是視覺中國在中國的獨立合作伙伴,所以就造成了作者侵權作者自己作品的事情發生。
那麼什麼叫版權售讓?
先看看我上個月籤的一份委託攝影合同相關章節

關於版權約定這一塊是這規定的
1、甲方按約定支付攝影費用後,擁有攝影作品的知識產權。
2、乙方作為作品的創作人,僅享有署名權和著作權的人身權,並享受將該作品用於參展、評選、個人作品展示等非商業用途的權利。
也就是説,我作為作者,已經沒有這批照片的版權了,版權在甲方那裏了,我只有著作權裏的人身權和非商業用途的權利。這份合同是甲方律師機構審核過的,現在基本上成為我的格式合同了。
什麼叫“非商業用途”,就是説我不得再對甲方以外的第三者售賣這批作品了,就是這樣!
其實這和婚紗攝影的照片是一樣的。婚紗攝影機構是決不能向第三者售賣(展示都需要當事人授權)新婚夫婦照片的。
那麼在這裏,授權有兩種,一種是版權買斷,一種是不買斷。
從視覺中國的回覆來看,Jeff當初把照片版權賣給了Stocktrek lmages,最後被視覺中國追索版權,應該就是Jeff的版權被Stocktrek lmages買斷了,因為Stocktrek lmages買斷版權了,那麼Stocktrek lmages就有對Jeff作品的全權支配,包括在銷售給第三人Getty lmages。
然而,jeff可能並不知道自己的版權被Stocktrek lmages銷售給Getty lmages,更不知道視覺中國是Getty lmages在中國的獨家合作伙伴,所以jeff自然就感到視覺中國之舉莫名其妙了。 * *
超過兩千字了,分兩層吧
至於中國國家天文也表示接到過視覺中國類似這樣的電話,這裏面有兩種可能,一種是那啥向視覺中國做過授權,另一種可能就是那啥對照片本身並沒有聲明過版權。
國際上知識產權是否有過“作者沒有聲明版權的作品視為放棄版權”這樣的規定我不得而知,但視覺中國當初對國旗國徽等都收入自己版權盈利的囊中,我覺得是應該有類似規定的,換句話説視覺中國當初並不違規。要知道中國也就是在視覺中國侵犯國旗國徽等國家公眾標識之後,才新出法律禁止了這一行為,這都是後來的事情了。我在文昌拍攝天和號核心艙上空的視頻銷售,也不得被購買者用於商業用途,因為火箭上有國旗,並且我還沒有獲得長征五號的物權,所以購買者只能用於教材一類的用途。
所以攝影師喜歡在自己的照片上添加水印,這個舉動原來是為了出名,現在則無意中成了版權聲明的行為。至於有些攝影師故意把水印搞的很小讓盜版者裁切後盜用,這就是實實在在的釣魚了。讓你盜版,然後起訴你。我有一個攝影的朋友和律師達成五五分成協議後,那個律師專門找人整天在網上找攝影師的照片被盜版,一度曾賺的缽滿盆滿……
我不知道jeff在自己的公眾號上展示自己已經售讓版權的照片有沒有私自二度出售,如果有,那麼視覺中國的索權大概率是會成立的,除非jeff和視覺中國達成私下協議,這都不好説……
另外提醒大家一點就是——不要隨便裁切或者塗抹攝影作品上的版權,因為很多人都有這個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