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務收深交所監管函,公司還面臨投資者的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8-17 17:50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採 編|深海
8月16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向天海防務及相關當事人下發監管函。
監管函指出,2023年4月15日,天海融合防務裝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披露的《關於2022年1月關聯資金往來的情況説明》顯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泰船重工裝備有限公司於2022年1月14日向公司實際控制人何旭東控制的欽實(泰州)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轉出資金370萬元。2022年1月21日,上述資金已償還。
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何旭東未能保證公司獨立運作,公司總經理佔金鋒、財務總監張曉燕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均違反了相關規定。
深交所請天海防務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值得關注的是,天海防務正面臨投資者的索賠。早在2022年8月2日,上海證監局曾對天海防務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天海防務存在2017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要合同進展情況等違規違法事實。
根據上述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14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天海防務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其全資子公司金海運時任執行董事李露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金海運時任常務副總經理王志宏、時任財務負責人翟宏玲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對金海運時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兼任天海防務副董事長吉春林給予警告,並處以15萬元罰款;對天海防務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劉楠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對天海防務時任財務總監兼任金海運財務總監白雪華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
對此,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股票索賠專業律師吳立駿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凡是在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間買入,且在2021年1月25日收盤時仍持有天海防務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天海防務成立於2001年,註冊資本17.28萬元,位於上海市,公司主營業務涉及船海工程、防務裝備、新能源三大業務領域。
業績方面,公司於4月21日晚間發佈一季度業績公告稱,2023年第一季度營收約6.58億元,同比增加77.1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912萬元,同比增加5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