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誰記得鄭筱庾?_風聞
战忽五处-司法民工~08-17 16:33

鄭筱萸(1944年12月—2007年7月10日),福建省福州市人,1968年12月參加工作。1979年11月入黨。復旦大學生物系畢業,大學文化,高級工程師,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鄭筱萸1968年畢業於復旦大學生物系,先後歷任杭州民生製藥廠廠長、浙江省工會主席,1994年出任國家醫藥管理局局長,1998年國務院機構調整後,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2003年5月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2005年6月被免職,2006年12月被中紀委“雙規”,2007年3月因嚴重違紀受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007年5月北京一中院以受賄罪判處鄭筱萸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翫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7年6月北京高院二審維持原判。2007年7月10日,經最高院核准,對鄭筱庾執行死刑。
鄭筱庾的主要犯罪事實,根據當年他的辯護律師在網絡上公佈的一審判決書顯示,主要為他在**1997年至2006年底擔任國家藥監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審批八家藥廠的藥品和醫療器械過程中,直接或者透過妻子和兒子,受賄649萬多元人民幣。2001年到2003年,擅自降低審批藥品標準,其後被揭發部分藥廠虛報藥品資料,其中六種是假藥。**2006年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事件,以及安徽華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欣弗”注射液事件,導致十人死亡,多名病人出現腎功能衰竭,是原國家食藥監局多名高官案發的導火索。據傳,鄭筱庾被查出,源於原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司司長曹文莊的檢舉。曹文莊因受賄罪、翫忽職守最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鄭筱庾案至今已過15年,當年對他判處死刑坊間無不拍手稱快,但是**從一審判決到死刑執行僅僅2個月的時間,也有聲音認為藥監領域反腐不徹底,存在封口的嫌疑。**從鄭筱庾死後十餘年來看,雖然主管高官被判處死刑,但是並沒有對醫藥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起到多大的震懾作用。相反,以醫藥代表為核心的醫藥掮客們反而更加頻繁地穿梭於食藥監局、醫院、和醫護人員之間,以及各類所謂的醫學研討會。
這次醫藥領域反腐似有意外,因為年初中紀委明確的四大重點反腐領域是金融、國企、糧食購銷和政法,並不包含醫藥領域。但是仔細想想,這次醫藥反腐也在情理之中。醫療領域的改革一直持續不斷,但是羣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不僅沒有得到有效緩解,反而成為壓在人民頭上的一座新大山,甚至到了連醫護人員自己都看不下去的地步了。尤其是在三年疫情後,民生越發多艱,因此民生領域反腐勢在必行。醫藥領域的腐敗問題,除了關乎羣眾生命健康外**,也擠佔了醫保資金,危害整個醫藥行業的健康發展,**可以説對整個國計民生都有較大的影響。從這點來看,醫藥反腐成為新熱點也就順理成章了。
這幾年的反腐形勢看,一個明顯的特點就是要受賄行賄一起查。那麼這次醫藥反腐涉及的範圍,醫院和藥監自然是重點,醫藥企業這次也別想置身事外,尤其是檢察院這幾年一項重點工作就是企業合規,有得醫藥企業受的。
15年以後的這一輪醫藥反腐,實際上是在完成15年前的未竟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