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父母何罪之有?_風聞
风华君-北大新闻系毕业生,正在入门近代史08-22 21:08
**東亞父母何罪之有?**
——當代中國家庭中個體本位與人倫本位的激烈對撞
互聯網上年輕人對家庭與父母的聲討又一次出現了,接二連三,頗有一種小小浪潮之感。一篇好似懷着深仇大恨寫就的文章這樣寫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個霸凌者,只不過中國式親子霸凌,往往來得更反人性一些”。這篇文章將不正常的親子關係理解東亞特色,文章標題便是《掃興的東亞父母,還不完債的孩子》。通過舉例若干個不正常親子關係,再將其解釋為東亞家庭的普遍特點,作者得出結論:“在這片情感匱乏的土地上,人們從未習得愛意究竟是什麼”。如果就論證方式來説,這類文章難免有些邏輯薄弱而結論草率,但耐不住字裏行間的情感宣泄與道德控訴,讀者自己的若干痛苦記憶被喚醒了,在文章末尾的留言裏,讀者密集留下一堆文字:“看着不知不覺就流下淚”,“無法和解”,“有點創傷應激”,“已然絕望”……。
近年來對家庭進行批判的激烈程度,恐怕真和五四新文化運動時候不相上下。當時着重批判的是大家庭的“父權”,反對長輩的獨斷性權威,要求獲得個體的自由與解放,如今批判的是小家庭裏“愛的缺失”或者“愛的錯誤”,要求父母給予一種充分尊重子女個體的近乎完美的親密關係。而二者之間非常相似的,便是批評者都將家庭關係中的問題與中國的文化傳統或者所謂的“東亞性”結合起來,從而給出非常絕望,又因絕望而生出的非常反叛的結論:打倒東亞家庭,實現脱亞入歐/美。在我看來,將不正常的家庭關係怪罪到“東亞家長”身上,多少有點虛設外敵的意思(簡單的説,家庭關係不正常是因為父母存在某種缺失,而並非因為他們生活在東亞,一個存在缺失的人生活在哪種文明裏都是一個有缺失的人,這和東亞傳統沒關係),但將家庭問題表述為“東亞性”或者“中國性”這種認知模式,倒是真有些“東亞現代性”的意味。
當然現在和五四時也有不同,當年的批判指向大歷史,指向整體性的社會改造,這樣因批判家庭而產生的個體情感層面的痛苦只能自己獨自品嚐;如今的批判卻主要指向個體的親密關係,因批判而產生的痛苦成為了一種集體意識,並再次轉化成為批判的理由:我如此痛苦,不正説明家庭對我的傷害嗎?其實這些痛苦未必是家庭傷害產生的痛苦,其中至少有一部分恰恰是因為個體激烈批判家庭才帶來的。
在五四時期和當前出現的家庭關係的衝突,本質上並不是東亞父母有“問題”,而是由於傳統的家庭倫理缺位而新興的個體倫理不能紮根造成的結果。在現代中國,存在着兩種相互衝突的倫理觀念。一種是傳統的人倫本位的觀念,在此觀念之中,人之為人的關鍵在於完整的人倫關係,由於有了完整的人倫關係,人才可以和野獸區分開來。一個人最重要的幸福來自於家庭生活,來自於侍奉父母養育子女,而最大的痛苦也來自於家庭關係的缺失或是病態。此種倫理觀念不將個體視為單獨存在的個體,而視為家庭之中的個體,個體是家庭之中的一個角色。生活在此種倫理觀念之中的個體並不一定是受壓制的、受損害的,反而很可能是受到完整的養育、幫助與支持的,其生活的家庭網絡還給予了個體穩定的情感寄託和完整的人生想象。這恰恰是當代年輕人渴求而不得的那種能夠發揮情感託底作用而又高度包容的親密關係。
楊振寧回憶其母親時曾説過這麼一段話:“她們的做人與美國人的做人態度是不一樣的,她做任何事情都不是從個人出發,她的一生是從她的父母、她的丈夫、她的孩子來出發的,而這個觀念是絕對的……我想,人的思想如果把一件事變得絕對化以後,就變成一種力量……這個力量的來源是它有個信念,這個信念是絕對的,是不容置疑的。如果你説這是愚忠,我想也不是錯誤的。你問我母親對我最大的影響是什麼,我想就是這個。”《金翼》裏,黃東林最平靜和最幸福的時候,就是一家人相聚一起的時候。這種天倫之樂,是每個平凡人都有機會享受到的幸福。由於個體從屬於家庭,個體的獨立意識往往被淹沒於家庭之中,因而當個體在承擔養育父母撫養子女時,並不需要強力的個體責任意識來自我驅動,他天然將這件事視為自我的一部分,自己生命的一個板塊。即使是以逍遙處世的莊子,也認為“子之愛親,命也,不可解於心”,要求以“不擇地而安之”為其目標。如果説有什麼是“東亞性”,那麼這種人倫本位的倫理觀念,恐怕才是真正的東亞性。
在上述批評東亞父母的文章裏,東亞父母的一個罪狀便是“掃興”,即見不得孩子獲得成績、興高采烈或是自我肯定,總要給孩子潑冷水。實際上,在這些父母的潛在意識裏,並不是見不得孩子如此,而是見不得自己如此。比如文中所説的一位14歲江西女孩做了一頓豐盛的午飯,母親卻嚴厲責備女孩飯做多了。這位母親並不是像文中説的那樣“執意拉開父輩與子輩的距離”,而恰恰是因為在母親眼裏自己和孩子沒有距離。孩子就是自己,因此孩子做的事情讓自己不滿意,自己便可以隨意表達自己的情緒,因為那是和自己表達情緒。
這種毫無距離感與邊界感的情緒表達,當然會激起具有明確個體意識的網友的反感,然而在傳統人倫本位的觀念之中,這種視人如己的關係並不奇怪,反而是兩者極度親密的體現。只是恰巧當這位母親自身缺乏共情能力,傳統人倫本位的觀念才讓人感到可惡。也就是説,傳統的人倫關係並不必然導致此種現象出現,假如這位母親是一位脾氣極好的母親,她用温和的方式教育孩子做飯數量要適可而止,那麼這個畫面便沒什麼不妥。文章作者所希望出現的那種,孩子做了過多的菜而父母只是誇獎並且完全忽視菜做得過多的情景,實際上是完全以孩子個體為本位,從孩子的視角出發,而忽視了父母個體性的偏狹想象。這是個體本位的倫理觀念所存在的問題,即高度個體本位的人,往往會因為個體的差異而產生若干的矛盾。要解決這些矛盾,看似只需要父母體貼入微,不那麼掃興,實際上必須要壓制父母的主體性,以子女的個體意識來壓倒父母的個體意識。即使父母與子女都高度個體本位,那麼同樣會出現其他難以達成一致的矛盾衝突。
人與人就是有所不同,一個人越是將自己理解為獨立的個體,就越需要克服自我與他人的不同才能和他人產生連接。從這個角度看,儘管個體本位的觀念帶來了人的獨立與尊嚴,但它並不像人們想象的那樣十全十美。
傳統的人倫本位的觀念在現代中國的轉型之中已經全面式微,代之而起的是個體本位的倫理觀念。在個體本位的倫理觀念之中,人之為人的關鍵在於人具有理性,“人天然就想要知道”。人所能獲得的最大的幸福,要麼是在政治生活中基於個體的德性收穫個體的榮譽,要麼是在哲學活動中獲得真理。一個人的最大痛苦,或者是缺乏理性,不能讀書識字和追求真理,或者是被城邦流放,失去獲得榮譽的機會。至於家庭,只不過是個人獲得榮譽與真理的一個生活場所,和真正的幸福並沒有太多關係。家庭不過是獨立個體結合後產出新的獨立的個體的場所,新的個體也必然要離開這個家庭。人生的舞台不在家庭之中,而在廣闊的公共空間與真理世界之中。在五四時期,先覺者以為個體本位的倫理觀念可以強有力地掃除大家族對個人的桎梏,使得每一個人獲得獨立的個體意識和個體尊嚴。那時,恰如此時,一些人以為獨立、尊嚴和自由就是幸福本身。但實際上,個體本位的倫理觀念必然是卓越倫理。
一方面,個體性越強的人,越需要在和別人的關係之中證明自己的特殊性,特殊性與特殊性難以融合,最終只能演變成激烈的競爭。個體與g之間的合作,往往在同樣的卓越水平才能有效合作,否則便會成為對個人能力的損害。讓個體拖家帶口幫助一大家子人脱貧致富這樣的事情,對於個體本位的人來説是難以想象的。即使是出於責任倫理個體實現了嚴格的自我約束,他也會感受到巨大的痛苦,因為他不會將這些人視為自我的一部分。讓個體隱姓埋名為宏大敍事而犧牲,這樣的事情很難成為個體本位的人的追求。
另一方面,在政治生活與哲學生活中,只有卓越者才能夠得到他們想要得到的東西。換句話説,個體本位的倫理觀念可以使得多數人都走向獨立,但只能給予少數人以幸福。真正堅持個體本位倫理觀念的人,一定要成為一個卓越者,成為各個方面都很強大的人,強大到足以在公共生活與觀念世界中獲得榮譽與真理,強大到將自身的情感需求寄託於政治或哲學。兩個真正個體本位的人,恐怕沒有辦法建立和諧的家庭關係,因為兩個人的差異會讓雙方都不可忍受,除非最後一方徹底壓倒另一方,以一方放棄個體本位為代價。個體本位的人對於父母和子女的責任,必須要基於理性的責任意識才能產生。而往往是比較卓越的人,才能發展出強有力的責任意識。
比較起來,所謂具有東亞性的家庭本位的倫理觀念,恰恰為不那麼卓越的普通人提供了安身立命的根基,也恰恰是很多年輕人所希望的具有韌性的親密關係。而個體本位的倫理觀念很有誘惑力,但也是很殘酷的。
前文所説,傳統的家庭倫理缺位,而新興的個體倫理不能紮根,即是説那種將個體視為家庭一個組成部分的傳統倫理觀念已經被破壞,父母在家庭關係之中很少能感受到生命的完整性從而對子女報以感激之情,而個體本位的倫理觀念所要求的那種卓越追求和責任意識,於孩子和父母都未必都能做到。因此,在上述文章中舉例的那些不正常的關係之中,並不存在“東亞家長”的問題,而恰恰是不夠東亞、不夠傳統的問題,或者是不夠個體、不夠卓越的問題。但家庭關係畢竟不等同於政治關係,孩子在家長面前,註定不具備完全的理性能力,因而不可能是高度卓越的。
在此意義上,與其批判虛空立論的“東亞父母”,不如考慮如何在家庭本位與個體本位之間建立巧妙的平衡,既為普通人找到安身立命的家庭歸宿,又可以發展個體適度的尊嚴與獨立意識,從而在保有個體尊嚴的基礎上重建家庭關係的穩定性。
當然,這是對普通人而言,對於那些真正卓越的人,或者是自認為足夠卓越的人,那麼個體本位當然很有吸引力,是很值得去嘗試的人生樣態。但是,如果將二者混淆在一起,處處用少數卓越者的追求與日常來對比自己的追求與日常,恐怕生出的無端煩惱就要無窮無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