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園林將提交整改報告,公司被立案還面臨股民的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8-22 12:07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錢雯雯 編|深海
10月22日上午,東方園林在互動平台上回復了投資者多條提問。有投資者表示,公司向北京證監會15個工作日報送整改報告是否需要公告?對此東方園林回覆稱,公司將按規定向北京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整改事項涉及按相關法律法規需要披露的,公司會盡快按照相關規則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據東方園林8月9日晚間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以下簡稱“北京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北京東方園林環境股份有限公司、慕英傑、劉偉杰、程向紅、王譚亮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2023﹞150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經查,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收入衝回不及時。公司個別項目收入調整不及時,導致相關年度財務報表收入金額不準確。二是固定資產減值會計處理不恰當。部分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時點不恰當,導致2022年多計提固定資產減值。三是應收賬款、合同資產減值會計處理不恰當,存在個別應收賬款及合同資產減值準備計提不恰當、未對同一客户使用統一方法計提應收賬款預期信用損失等問題。
公司上述問題導致相關年度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了相關規定。慕英傑作為公司時任董事長,劉偉杰作為公司時任總裁,程向紅、王譚亮作為公司時任財務負責人,未能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相關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相關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東方園林及上述責任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並要求東方園林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北京證監局報送書面整改報告。
值得關注的是,東方園林還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據此前公告,公司於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142023016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證券法等法律法規,2023年7月5日,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對此,四川鼎眾律師事務所律師餘君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凡是在2023年7月12日收盤時持有東方園林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66)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東方園林成立於1992年,位於北京市,註冊資本26.85億元,實繳資本3366.13萬元,公司業務主要由三大核心業務板塊構成,其中包括水環境綜合治理、工業危廢處置及全域旅遊,同時公司積極對土壤修復、礦山修復等領域進行開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