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銀行衝擊IPO:多項指標未達監管要求 高管相繼落馬內控堪憂_風聞
中访网-中访网官方账号-中访网,解读新商业的主流媒体08-23 09:53
8月16日,證監會官網信息顯示,桂林銀行的IPO輔導機構中信證券已向廣西證監局提交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輔導備案公告,計劃於2025年3—4月完成輔導,並製作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申請文件。
桂林銀行想在A股IPO的想法由來已久。早在2011年,該行原董事長王能曾透露桂林銀行將“擇時正式啓動上市程序”。2015年初,桂林銀行曾計劃在新三板掛牌,但僅過一年便撤回了掛牌新三板申請。2019年6月,桂林銀行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啓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相關準備工作的議案》,正式啓動上市準備工作。
經過三年準備,桂林銀行IPO邁出實質性一步。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廣西尚無銀行成功上市,除桂林銀行外,區內還有北部灣銀行、柳州銀行兩家也正在籌備IPO,桂林銀行能否成為廣西首家上市銀行呢?
01
業績增勢亮眼 多項指標卻未達監管要求
桂林銀行成立於1997年,前身為桂林市城市信用合作社,後改製為城商行,是廣西規模最大的地方法人銀行。
截至2023年6月末,桂林銀行及控股村鎮銀行並表後資產總額達5224.26億元;其中,桂林銀行本行的資產總額為4863.64億元,同比增長8.56%;存款總額3263.15億元,同比增長11.71%;貸款總額2822.35億元,同比增長14.79%。
近年來,桂林銀行業績穩步增長,2018年至2022年分別實現營業收入65.29億元、72.81億元、78.92億元、95.12億元和102.95億元,呈逐年增長的趨勢。同期淨利潤分別為16.26億元、12.90億元、11.78億元、14.48億元、17.28億元。
今年上半年,桂林銀行業績增勢亮眼,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8.76%至58.12億元,淨利潤同比增長38.26%至18.25億元。
然而強勢的業績表現背後,桂林銀行多項指標竟然未達到監管要求。數據顯示,2020年至2022年,桂林銀行的資產利潤率分別為0.34%、0.35%和0.37%,資本利潤率分別是5.54%、6.46%和6.02%,兩個指標未達到我國商業銀行不低於0.6%和11%監管要求。另外,截至2022年末,桂林銀行的成本收入比為40.30%,低於監管標準≤35%,存貸比為77.08%,低於監管要求≤75%。
從資本充足率情況看,截至2023年6月末,桂林銀行並表口徑資本充足率為12.32%,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0.08%,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9.13%,分別下滑0.4個、0.25個和0.19個百分點。
而這已是桂林銀行經過七輪增資擴股後的結果。去年9月份,桂林銀行才剛剛完成了第七輪增資擴股,募集資金101.61億元,這輪融資創下了國內非上市銀行單次配股募集資金最多、募集資金最多等多項紀錄。
得益於這次增資擴股,桂林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有所提高。2022年6月末時,桂林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為11.39%,一級資本充足率為8.73%,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7.52%,一度逼近監管紅線。
從資產質量看,桂林銀行的不良率有所抬頭。截至2023年6月末,桂林銀行的不良貸款總額達47.50億元,2022年上半年同期為36.84億元;不良貸款率為1.68%,較2022年上半年同期1.59%增加了0.09個百分點。
與此同時,桂林銀行的撥備覆蓋率也逼近監管紅線。截至2023年6月末,桂林銀行的撥備覆蓋率為141.48%,低於150%的監管要求。
02
內控合規堪憂 副行長等高管相繼落馬
對於銀行而言,內控合規問題是衝擊IPO中不可忽視的風險因素。近年來,桂林銀行頻頻受罰,多名高管相繼落馬,凸顯出公司內控合規方面的漏洞。
就在今年8月7日,桂林銀行因未能強化人員資質管理,基金銷售系統記錄存在不具備基金銷售資格人員信息等違規行為被廣西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去年5月,桂林銀行南寧賓陽支行還因為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信貸資金被挪用於銀承匯票和信用證保證金,虛增存款等違法違規行為被罰110萬元。
罰單之外,銀行內部的腐敗問題更為值得關注。2021年1月,桂林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卿毅新在辭職兩年後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資料顯示,2019年也就是卿毅新在桂林銀行最後一年,該行與9家關聯方發生重大關聯交易,其中6家企業均是卿毅新親屬控制下的企業,重大關聯交易內容主要為貸款、按揭授信、授信業務等,授信金額共計達26.87億元。
卿毅新從2007年12月起擔任桂林銀行副行長,到2020年4月辭任,整整12年期間有多少違法違規行為不得而知。2019年7月,桂林銀行因“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承接並處置不良資產”等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40萬元罰款,卿毅新被給予警告處罰。
同樣是在2021年1月,桂林銀行臨桂支行行長劉某華、時任臨桂支行業務科經理廖某甲因犯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涉案金額高達2.65億,被桂林市七星區人民法院判處劉某華有期徒刑三年、判處廖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2021年8月,桂林銀行另一高管原金融市場部總經理劉嵩落馬。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判決書顯示,劉嵩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辦理企業融資、基金銷售時,千方百計收取企業好處費,累計受賄727萬元。
比如,在2018年8月,劉嵩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南寧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獲得融資2.3億元。作為回報,八菱科技董事長顧某向劉嵩賄送購物卡3萬元,並安排劉嵩特定關係人入職地產公司,在未上班的情況下獲得8個月工資共計2萬元。同時在顧某安排下,劉嵩以市場價6折的價格購得一套商品房,累計從中受賄79.9萬元。
此外,劉嵩還勾結票據中介,通過預留票據業務限額、優先快速辦理業務等方式,完成交易合作總規模高達500多億元,並從中受賄高達610萬元。
最終法院認定,劉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00萬元。(內容來源|華博商業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