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遠遠最大的惡是唯流量論_風聞
纶垞褶-听说真相后的傻瓜们会异常激动08-23 08:46
【本文來自《二驢直播“被綁架”遭永封,平台何時標註“純屬虛構”?》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有謠言不奇怪,但謠言為什麼有熱度,以及謠言是如何獲益的,這點需要仔細觀察。
誰是這些謠言的最大獲益者就最該處罰誰,否則利益責任就不對稱。
是這些造謠的人麼,不,他們遠遠不是最大受益者。
這種事最大受益者而且隱身其間越做越大,直至目前有尾大不掉勢頭的是販賣倒賣流量的平台,他們是這個網絡流量時代的流量領主,而小作文寫手,UP 主,大V,帶貨主播則是流量佃農,而且是在絕對不平等下耕種。因為流量主隨時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調整分成。公眾面前這些“頭部”流量無比風光動不動千萬播放,過億銷售,但和平台獲利相比是九牛一毛。而這抽成比率的絕對霸權,依舊不是平台的最大的惡。同時平台在流量經濟中手握生殺大權,借用手中實際的流量指揮棒肆意“懲治”不和自己心意,甚至只是沒有通過流量使平台有獲益進賬的賬號。
仔細審視這整個過程。
在以流量為財富計價單位的平台經濟,流量領主們為了製造流量,放任甚至是縱容博主,主播,讓他們藉由“娛樂”之名手握撒謊執照,隨時表演,隨時脱離實際,以偏概全,訴諸情感。鼓勵拍攝熱點“新聞”,“虛設情景”,“擦邊”便是具體表現。
謠言起點常常只是一面之詞、配合表演、情景再現等等,通過他人添油加醋的拍同款,通過“算法”篩選掉不夠煽動性的“同款作品”後,對最多人相信(點贊留言轉發)的“作品”投流。在不斷聚集公眾注意力後再將它們投流給聽話,聽指揮的“大V”,“UP主”,“主播”,完成自我增強的激勵效應。
而這種有觀眾參與的“投票”過程中並無任何事實真假的甄別,原因是只要有輿情起伏就有流量就有獲益,起伏與真相併無絕對關聯。而且從實際觀察上看,他們還往往呈現負相關,**也就是越是完美的謊言,越是有流量,越是乾燥的事實卻越是被無視。**既然流量平台的算法追求的是更多關注更多熱度,更多人相信,更多流量更多獲益,那麼傳遞真相自然不是需要考慮的問題。這實際上也是美式經濟學歪論在輿論場中的一種實踐(理性人,價值迴歸)。
如果偶爾一個“謠言”最後反應太惡劣出事,那就如消耗品般砍掉這些賬號或簡單交由法辦,與其迅速切割,恍然大悟的公眾也常常只會把矛頭對準這些替罪羔羊。
而給社會帶來的非理性輿情波動產生的紅利卻被平台全部吃下。
所以平台遠遠最大的惡是唯流量論,是無底線拍賣話語權吸引消耗公眾情緒,造成輿情的非理性波動,空耗社會資源。是一種脱實(實際)向虛(媚俗)的傾向,娛樂至死的瘋狂。
關於內容審核與利益鏈條,下面補充幾點:
審核是事半功倍,是有些人故意指出的歧途。事實上只要平台沒有足夠的利益驅使,他們就沒有更大的動力煽風點火縱容造假,所以限制流量商品化才是事半功倍的關要。看看各平台從倒賣流量券上掙到多少就知道這是多大一攤生意了。畢竟沒有買賣就沒有動力。
同時需要注意的細節是:流量券和傳統意義上的產品廣告是有本質區別的,因為市售產品本身就要收到行業主管,工商税務等監管,而且是實際產生的銷售。但流量推廣主體並不受監管,甚至其推廣內容本身大量都是虛構的。
流量買賣的實質是拍賣話語權,這才是其利益鏈條的核心。至於競購到的話語權是用來起號繼續無底線編故事回本,還是賣產品獲利,平台根本不在乎。
至於言論自由,應首先明確“言論自由是用來試圖瞭解真相的途徑,而非目的。”,有效無效先不説。而禁止話語權價高者得之是有利於減少虛假消息的,也自然是有利於瞭解事實真相的,所以這與“言論自由”並不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