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國安被起訴償還1.26億,公司還面臨投資者的維權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8-24 16:17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採 編|深海
8月23日晚間,ST國安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海南一中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傳票》等相關法律文件,海南和盛實業有限公司因民間借貸糾紛在海南省對公司發起訴訟,海南一中院計劃於2023年9月21日開庭審理此案。
根據《民事起訴狀》內容,原告訴訟請求如下:“一、判令被告ST國安立即向原告償還借款本金1.23億元,逾期利息273.83萬元(以1.23億元為基數,按照年利率6%的標準自2021年2月5日起暫計算至2022年4月15日,此後利息按照年利率6%的標準持續計算至被告償還全部款項之日止),合計1.26億元;二、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
ST國安表示,公司對本次訴訟事項的訴訟請求尚存異議,訴訟事項審結之前,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披露的以公司或子公司為原告的小額訴訟、仲裁事項累計金額為3991.47萬元,主要為公司因房屋租賃糾紛訴國美電器有限公司案,以及部分服務合同糾紛等案件;以公司或子公司為被告的小額訴訟、仲裁事項累計金額為1104萬元,主要為北京高輝利豪建設有限公司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訴澄邁同鑫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及部分商品房買賣糾紛等案件。除上述外,公司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值得關注的是,ST國安還面臨投資者的索賠。公司2022年年報問詢函回覆公告顯示,公司於2021年6月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36號),部分投資者基於處罰事項對公司提起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責任訴訟。
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相關規定,基於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投資者訴訟情況,及公司聘請訴訟律師的相關意見,按照謹慎性原則,2022年計提投資者訴訟預計負債約4.27億元。
雷達財經注意到,根據證監會下發的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查明,在青海中信國安納入中信國安合併報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間,累計虛增營業收入5.06億元,累計少計財務費用5.07億元,累計虛增利潤總額10.13億元。
此外,青海中信國安與中農集團、邦力達、四川農資、中農上海、湖北楚豐、安徽輝隆、河北農資、吉林倍豐、廣東天禾和江蘇永德豐等10家客户簽訂保利、計息預售氯化鉀合同,因賬面虛增收入、少計財務費用,造成2015年1月至6月虛增淨利潤6832.61萬元,導致2015年中信國安賬面投資收益多計3347.98萬元,佔當年中信國安投資收益的6.24%,利潤總額的8.56%。
對此,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股票索賠專業律師吳立駿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
凡是在201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17日期間買入,且在2020年5月17日收盤時持有ST國安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國安成立於1997年,企業註冊資本39.2億元,實繳資本14.28億元,中國中信集團成員,位於北京市。年報顯示,2022 年公司推進戰略轉型,逐步退出非主營業務和虧損業務,主要圍繞企業綜合信息服務業務、有線電視網絡業務、房地產業務等開展各項經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