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燁琳 張海東 | 多維二元結構下特大城市共同富裕的挑戰與應對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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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燁琳|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
張海東|上海大學社會學院教授、
上海社會科學調查中心常務副主任、上海新的社會階層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本文原載《探索與爭鳴》2023年第5期
具體內容以正刊為準
非經註明,文中圖片均來自網絡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首次把“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作為遠景目標提出。黨的二十大報告把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將其作為中國式現代化五大特徵和本質要求之一。從社會結構的視角來看,共同富裕遠景目標的提出致力於解決過去幾十年逐步形成的結構性不平衡問題。換言之,實現社會結構的改進、破除結構性不平衡,是實現共同富裕不可迴避的深層次問題。
李培林認為,我國改革開放四十多年的一條重要經驗就是在改革和發展中不斷實現社會結構的改進,奠定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所謂社會的“結構性改進”,實際上就是社會結構不斷朝向現代化方向改進並實現轉型,一些國家在現代化的過程中沒有能夠實現社會結構的改進,容易出現社會動盪和經濟倒退,人均GDP在1萬多美元區間長期徘徊,陷入有增長無發展的陷阱。對照現代化社會結構特徵、人均國內生產總值1萬多美元的同等發展階段,以及我國目前達到的經濟結構水平,當下社會結構存在兩大短板需要重點進行“結構性改進”。
**一是城鄉結構的短板,即農民總量過多、收入較低;二是收入分配結構的短板,即收入差距較大,中等收入羣體比例較低。**補齊這兩大短板,一方面要通過制定社會政策和法律以自上而下調整結構,另一方面要通過釋放社會活力以自下而上“建構”從而實現“結構性改進”。
**作為我國資源要素最為集聚、發展階段更加先行的區域和擴大中等收入羣體的主要陣地,特大城市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穩步推動共同富裕方面的重要性愈發凸顯。**比如,上海作為全國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其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引領和示範效應。2022年,上海GDP總量達到4.47萬億元,人均可支配收入已達到79610元。可以説,上海已經完成“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任務,今後可以更加側重探討“實現共同富裕”的政策。與此同時,以上海為代表的特大城市當前面臨的一些不平衡的結構性問題,也成為其在實現共同富裕過程中的攔路虎,而當前政策的發力點就是要破解這些結構性問題。

**多維二元結構為認識特大城市面臨的結構性問題提供了一個分析框架。**周曉虹指出,“中國現行的社會體制未能很好地處理社會結構、社會組織和社會管理方面的問題,造成了整個社會的二元結構,而這些二元結構恰好成為社會不和諧的問題所在”。以往的研究多是從某一種二元結構出發分析其對共同富裕的影響,未將當前我國社會客觀存在的多種二元結構納入一個整合性的分析框架。例如,劉尚希認為社會改革是走向共同富裕的路徑,而社會改革的關鍵內容就是解決歷史形成的二元社會結構中身份差別所帶來的羣體性的機會不平衡、起點不平衡問題,以及受城鄉二元結構的影響,農民即使進了城也仍然難以享受市民的同等待遇問題。**本文所謂多維二元結構,是指我國社會呈現由一系列二元結構及其相互交織作用的一種結構性特徵。**這些二元結構既有基礎性的,也有衍生性的。基礎性的二元結構包括城鄉二元結構、區域二元結構和體制內外二元結構,而衍生性的二元結構是指由基礎性的二元結構交互作用而形成的次級二元結構,例如特大城市與其他城市的二元結構、特大城市中本地人口與外地人口的二元結構。當然,多維二元結構是一種不可持續的社會結構狀態,因為它易於誘發社會問題。對於特大城市而言,城市內部的多維二元結構極大阻礙了高質量發展。因此,要實現共同富裕的遠景目標,必須推進深層次的結構性改革,核心着力點就是破除歷史上積澱形成的結構性不平衡。
特大城市的多維二元結構及其特徵
對於特大城市而言,多維二元結構既包括國內其他地區普遍存在的城鄉二元結構、體制內外二元結構、行業間二元結構等基礎性二元結構,也包括本地人口與外來人口的二元結構等特大城市獨有的衍生性二元結構。**本文將綜合使用官方統計數據、新時代特大城市居民生活狀況調查數據(下文簡稱為特大城市調查數據)和2021年度上海民生問題專項調查數據(下文簡稱為民生調查數據),對上海的多維二元結構及其特徵展開分析。**特大城市調查數據主要源於2019年在北京、天津、上海、杭州、廣州、深圳、武漢、長沙、重慶、成都10個特大城市開展的大規模隨機調查,該調查在每個城市內部採用分層多階段整羣PPS抽樣方法,有效校本量為10026個。上海民生問題專項調查最早始於2009年,該調查按3‰的抽樣比例確定樣本容量,按照簡單隨機抽樣的原則在全市16個區的街鎮、居委會開展調研,2021年度民生調查數據有效樣本共20547個。
(一)城鄉二元結構
**城鄉二元結構是典型的基礎性二元結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受户籍等城鄉“二元分立”的制度分割影響,城市和農村在很多方面都存在顯著差別,最重要的表現就是城市的經濟遠比農村發達,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較大。雖然國家為了推動城鎮化的進程對户籍制度進行了一些重大改革,限制農民進城的體制機制基本都已被破除,但是傳統的城鄉二元結構還在維續,短時間內難以根本消除。近年來,雖然全國城鄉居民收入相對差距逐漸收窄,但絕對差距仍在擴大。學者普遍認為城鄉差距解釋了全國層面收入差距的絕大部分。**但對於像上海這樣的特大城市而言,城鄉二元結構所導致的收入差距並不是解釋城市內部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已有研究表明,城鄉收入差距存在顯著的正向空間集聚效應,經濟發展水平高的東部省份城鄉收入差距比較小,經濟發展水平相對比較低的西部地區城鄉收入差距反而顯著,也就是説地區經濟快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自動消除城鄉收入差距。
上海鄉村人口規模較小,佔常住人口比重較低,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2020年上海居住在鄉村的人口僅266.15萬人,佔全市常住人口的10.7%,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36.11%)。從絕對收入差距來看,上海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從2000年的6153元擴大至2022年的44305元。但從相對收入差距來看,上海城鄉居民的收入倍差呈“先升後降”的趨勢。2022年上海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84034元,是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729元)的2.12倍、全國平均水平為2.54倍。(圖1)城鄉居民在人力資本存量上的差距,被認為是造成城鄉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當前上海農村從事生產的人員整體年齡偏大,學歷層次也偏低,人均受教育年限普遍低於城鎮居民,從而導致勞動生產率低,人均收益較低。

圖1 上海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及差距變動(2000-2022)
**數據來源:**2000年至2021年數據來自上海市統計局編寫的歷年《上海統計年鑑》。2022年數據來自《2022年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現階段特大城市的城鄉差距不僅表現在經濟發展水平和收入水平上,還反映在基礎教育、公共醫療、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上。**公共服務在城鄉均衡發展中起着關鍵作用,在城鄉二元結構下,政府提供的民生服務原本就存在結構性差異,特大城市城鄉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不平衡的問題仍然較為突出。據測算,公共服務因素對城鄉實際收入差距的影響效果大概為30%~40%,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差距可能導致一系列社會問題,影響城鄉一體化進程。已有研究對城鄉基本公共服務發展不均衡的產生原因進行了深入探討,但較少關注大城市內部的城鄉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問題。“十二五”“十三五”期間,上海為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已經推出了多項舉措,例如,2016年上海率先破除城鄉户籍限制,實施全面覆蓋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醫保標準。但是,當前上海在城鄉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進程中,還存在各區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差異顯著,基本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標準不夠全面,郊區內部公共服務均等化程度不高等問題。
民生調查數據顯示,當前上海城鄉居民對民生服務的評價存在明顯差距,僅有58.65%的農村居民對政府提供的民生服務表示滿意,比城鎮居民低了7.04個百分點。從民生服務的具體領域來看,農村居民對文化教育、居住、醫療、就業、公共安全、財富收入、城市交通、生態環境、城市精細化管理、養老及社會保障十大民生領域的滿意度相對低於城鎮居民。尤其是在城市交通和公共安全方面,農村居民的滿意度分別比城鎮居民低了6.40個百分點和6.39個百分點。(圖2)

圖2 2021年上海城鄉居民對各項民生服務的評價
**數據來源:**2021年上海民生問題專項調查。
(二)體制內外二元結構
**體制內外二元結構是市場化背景下產生的一種基礎性二元結構。**在市場化進程中,一方面原有的單位制持續存在;另一方面隨着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體制外部門迅速生長,吸納就業人數日益加大,民營部門已經成為吸納勞動力的重要渠道。但由於包括社會保障制度在內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存在一定分割,體制內外有別的二元結構逐漸形成。一般來説,體制內部門享有更多的財政資源支持和國家政策傾斜,依然具有計劃經濟時期“鐵飯碗”的某些特徵,在某種程度上維續着傳統單位制的慣性,在收入水平、社會保障、職業穩定性、社會聲望、福利水平等方面與體制外市場化部門相比有着得天獨厚的優勢。而體制外部門受市場規律和效率邏輯引導,由於缺少資源和政策的充分支持,應對宏觀經濟波動的能力較差,勞動力承擔着市場不確定性帶來的風險。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有學者認為體制逐漸成為當前中國社會重要的集體中介性因素,造成勞動力市場二元分割的結構性差異,深刻地影響了個體工作流動的方向和結果,進而影響了社會整體的分層結構。
劉志國和James Ma認為,勞動力市場分割是導致中國收入差距擴大的主要原因,體制內和體制外兩個部門間的勞動力市場分割是其重要組成部分,體制內就業可以使同等素質的勞動力獲得更高的收入和更加穩定的收入空間。統計數據顯示,上海體制內外就業人員的收入差距較大。2021年上海私營單位就業人員的年平均工資為96011元,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的年平均工資為191844元,兩者的收入倍差為2,高於全國平均水平(1.7倍)。
特大城市調查數據顯示,上海體制外就業人員佔比達到53.72%,比體制內就業人員高7.44個百分點,體制內外的勞動力市場分割也體現在從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工作穩定性和福利待遇等方面。在社會保障方面,上海體制外人員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享有補充公積金的比重,分別比體制內人員低了6.69、2.48和1.25個百分點。在工作穩定性和福利待遇的主觀評價方面,72%的體制外員工對於職業穩定性感到滿意,比體制內人員低了15.07個百分點;62.13%的體制外人員對工作和福利待遇表示滿意,比體制內人員低了7.67個百分點。

(三)行業間二元結構
**行業間二元結構也屬於基礎性的二元結構。**統計數據顯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不同行業從業者之間一直存在較為明顯的收入差距。有學者指出從1980年代後期開始,行業間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呈現明顯的兩極分化趨勢。相關研究表明,行業間的收入差異佔到總體個人收入差異的13 %以上。行業分割不僅體現在一些壟斷性行業與非壟斷性行業之間,也體現在傳統行業與新興行業之間。
隨着我國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某些行業已逐步向市場放開,但提供全國性公共產品的產業(如郵電業、鐵路運輸業和電力製造業),以及與經濟的宏觀調控密切相關的產業(如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等一些重要產業依然保持了較高的進入壁壘。**由於各類市場的迅速發展提高了對壟斷性產品的需求,壟斷性行業形成了個人收入優勢,就業於壟斷性行業的同質勞動者往往能夠獲取高於競爭行業的收入和更好的福利待遇。**嶽希明等人指出,壟斷行業與競爭行業之間收入差距的50%以上是不合理的。特大城市調查數據顯示,從收入水平來看,壟斷性行業就業人員2018年全年平均收入(税後)為10.04萬元,非壟斷性行業就業人員為7.89萬元,兩者的絕對收入差距為2.15萬元,相對收入差距為1.27倍。
**當前特大城市的行業收入差距還體現在新興行業與傳統行業之間。**鍾春平指出,新技術、新產品和新市場意味着新機會,獲得新機會的個體將獲得更高的收益,擁有更高的收入。由於知識密集度、資本密集度、技術密集度以及勞動力生產率高,新興行業自然而然就獲得了超過行業平均利潤的盈利能力,行業工資明顯高於其他行業。
據《上海統計年鑑—2022》,2021年上海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排名前三的行業依次為金融業(19.51萬元),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18.83萬元)以及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12.72萬元),行業年收入最低的為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5.82萬元)。上海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排名前三的行業依次為金融業(39.77萬元),採礦產業(32.64萬元),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30.36萬元),行業年收入最低的是住宿和餐飲業(6.34萬元)。可以看到,不管是在私營單位還是非私營單位,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金融業等新興行業就業人員的收入,要遠高於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住宿和餐飲業等傳統行業。上海非私營單位中最高收入的行業與最低收入的行業平均工資之比達到6.3:1。(圖3)

圖3 2021年上海不同行業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編寫的《中國統計年鑑2022》。
**注:**由於城鎮私營單位中沒有採礦業的從業人員,因此相關數據未在圖中列出。
(四)本地人口與外來人口的二元結構
本地人口與外來人口之間的二元結構,被認為是原有的城鄉二元結構進一步向城市延伸所形成的“新二元結構”,屬於一種衍生性二元結構,一般存在於外來人口比例較高的大城市中。**筆者認為這個轉變的實質是,不僅農村流動人口,而且其他城市户籍的流動人口也被吸納到這一結構中來。**當前,户籍制度已成為形塑中國社會分層體系的重要力量之一,户籍制度不只是一種單純的人口管理手段,它客觀上使得人們按户籍身份的差異不均等地佔有社會資源。
2002年以來,上海也建立了基於户口和居住證的人口登記和管理的等級結構,户籍人口與非户籍人口存在待遇差別,不同居住證持有者所享受到的待遇也不相同。從本地户籍人口(家庭户、集體户、藍印户口)到海外人才居住證(居住證B證)持有人、居住證持有人、臨時居住證持有人再到未登記的外來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呈遞減趨勢。也就是説,如果不能取得上海户口,或者所得的居住證積分不能達到120分,外來人口在事實上難以享受到與本地市民完全相同的待遇。與之相對應的民生調查數據顯示,非户籍人口在個人就業情況、家庭財產性收入、住房條件、房租水平、住房保障、養老金水平和醫療費用負擔等民生服務上的滿意度評分均低於户籍人口。(圖4)

圖4 2021年上海不同户籍居民對主要民生服務的評價
**數據來源:**2021年上海民生問題專項調查。
**首先,本地人口與外來人口在住房資源的獲得上存在結構性差異。**由於住房資源的獲取及優劣與個人社會地位和階層位置緊密相關,因而住房被作為反映社會不平衡的一項重要指標。調查數據顯示,僅有34.85%的非户籍人口在上海擁有自有住房,比户籍人口低了52.26個百分點。有學者指出,住房不僅具有居住空間和資產載體的屬性,還擁有權力憑證的屬性,城鎮居民的社會權利和優質教育資源越來越多與住房產權掛鈎,這就意味着外來人口中的租房羣體在公共服務中處於相對劣勢地位。
**特大城市本地人口與外來人口的二元結構還集中地體現在就業市場。**目前已經有一些研究提及了本地户口相對於外地户口在地方勞動力市場中所具有的額外“價值”,許多地方政府要求本地的工作單位主要僱傭甚至僅僱傭本地居民。李駿和顧燕峯指出,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本地居民往往可以獲得地方政府提供的特殊權益,包括監管良好的工作崗位或地方性的福利政策等,而外來人員多在這些優待之外。還有研究表明,在大規模的勞動力流動背景下,城鄉流動者與城鎮居民在部門進入、行業進入和職業獲得上存在隔離。這種境況也被稱為“半城鎮化”,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普遍存在,並且經濟發展和城鎮化水平越高的地區往往表現得越明顯。外來人口是上海常住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數據,外省市來滬常住人口為1047.97萬人,佔全市常住人口的42.14%,比2010年增長16.7%。特大城市調查數據顯示,上海非户籍居民在體制內單位和一些壟斷性行業就業的比例低於户籍居民。
多維二元結構對特大城市實現共同富裕的挑戰
如前所述,特大城市的多維二元結構主要由城鄉二元結構、體制內外二元結構、行業間二元結構、本地人口與外來人口的二元結構等相互交織而成。在多維二元結構之下,以往的制度安排在利益分配上具有明顯的傾向性特點,使得某些制度在惠及一些羣體的同時,客觀造成了另一些羣體被排除在外,不同市場主體事實上難以在市場上完全同等進行競爭。這在一定程度上與共同富裕所倡導的共享性與公平性相矛盾,潛存着一定的社會風險,給實現共同富裕帶來一系列挑戰。
(一)高收入和低收入人羣收入差距較大
一般來説,城市越大,收入差距越大。由於經濟結構和在一個國家中作為人才集聚地的特殊性,大城市通常是一個國家發展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集聚地,高技能勞動者和低技能勞動者共同向大城市集聚,使得大城市內部的收入差距擴大得更快,收入差距水平通常也較高。上海不僅僅是一座大城市,也是一座全球城市,而收入差距極化是全球城市的基本特徵,全球城市的基尼係數要比一般城市高得多,倫敦和紐約的基尼係數都在0.5以上。衡量收入差距的另一個直觀指標是基於收入五等分或十等分的收入比值,它能夠結構性地反映不同收入水平羣體之間的收入差距。特大城市調查數據顯示,上海收入最高的10%人羣的收入與收入最低的10%人羣的收入比最高超過30倍。10%的高收入人羣的總收入佔全體居民總收入的36.3%,而50%相對較低收入羣體的總收入僅佔居民總收入的22.69%。可以預見,在高質量發展和經濟新常態背景下,經濟增速下降導致的收入結構性不平衡將會加劇,可能會在一定時期、一定程度上加劇收入兩極分化現象。
**另有研究表明,結構性因素對於個人收入差距產生了關鍵性影響。**王天夫和王豐認為,地域、行業和所有制類型是導致個人收入差異的重要因素,這些社會結構性因素大約可以解釋個人收入差異的一半。多維二元結構下上海城鄉居民之間,不同體制、不同行業從業人員之間的收入水平存在結構性差異,尤其是新興行業與傳統行業從業人員之間的收入差距明顯大於城鄉居民、不同體制從業人員、壟斷行業與非壟斷行業從業人員之間的收入差距。行業被認為是導致社會分化的結構性因素之一,它影響了行業間收入分配的模式,導致了不同行業從業人員個人收入的差異,形成了一個帶有鮮明行業特色的收入分層結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不同行業從業者之間一直存在着明顯的收入差距。從1980年代後期開始,行業間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呈現明顯的兩極分化趨勢。多數研究強調國家權力在行業分割中所發揮的作用,但未系統考察傳統行業與新興行業之間的收入分化問題。經濟轉型的過程往往也是一個產業高級化的過程,容易導致低技能人羣的就業規模萎縮、工資增長變緩,而高技能人羣的收入水平快速增加,使得不同技能水平羣體間收入差距擴大。當不同行業間的收入差距日益擴大,這種個人努力與社會成果佔有失衡、價值創造與社會貢獻失衡的現象,就可能成為我國實現共同富裕、建立和諧社會的一個重大挑戰。
(二)財富分配差距明顯
**當前我國的財富差距比收入差距更為顯著,財富分配失衡的程度要遠遠大於收入分配的失衡程度,在上海這樣的特大城市表現得尤為明顯。**居民的家庭財產主要包括房產和金融資產(包括儲蓄存款、銀行理財、股票、債券、基金等)。北京大學近年的研究表明,中國城鎮居民家庭財產的構成中79.8%是房產。特大城市調查數據顯示,房產在上海居民家庭財產中的佔比更高,達到84.91%。住房作為財富積累的重要形式,具有明顯的財富效應,住房資產不平衡對社會財富分化也產生重要影響。有學者指出房價上漲顯著加劇了城市“新二元結構”,對我國城市的高質量發展形成了巨大威脅。當前,房產已成為社會財富增量分配機制,社會財富從無房者向多套住房者轉移,從後獲住房者向已獲住房者轉移,住房資產不平衡成為城市分化的主要推手。更為重要的是,隨着房產價值的進一步提升,與住房財富相關的財產性收入差距擴大,住房財富分配差距也隨之擴大。特大城市調查數據進一步顯示,上海財富擁有量最高的10%人羣與財富最低的10%人羣的財富比超過100倍,而財富前10%羣體的財富份額超過居民社會財富總額的1/3。

**本地人口與外來人口之間的二元結構對特大城市住房財富分配不平衡也有着重要影響。**一些研究顯示,户籍等社會體制因素對住房不平衡的產生過程存在顯著影響,户籍差異是導致城鎮住房不平衡的重要原因。特大城市調查數據顯示,與户籍居民相比,上海非户籍居民在收入水平上並沒有表現出明顯的弱勢,但在住房資源的獲取上表現出明顯的弱勢。户籍制度對特大城市居民住房獲得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本地户籍的城市居民才能購買低於市場價的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第二,本地農業户籍人羣相對外來人口在獲取住房方面也有一定的優勢,既可以在集體土地上自建住房,也有一部分人在城鎮化的過程中享受到了拆遷徵地補償;第三,近幾年的房屋限購政策將很多特大城市非户籍人羣政策性地置於本地商品住房市場外。可以説,本地人口與外來人口的二元結構之下,户籍制度強化了特大城市住房財富的不平衡,而財富的迅速集聚,很可能帶來窮者愈窮、富者愈富的“馬太效應”,加劇社會收入與財富的分化,進而對特大城市實現共同富裕構成巨大挑戰。
(三)社會向上流動通道仍有不暢
**社會性流動能夠為拉動就業和提高生產率帶來正向激勵,是實現共同富裕的一個重要途徑。**黨的十九大報告首次提出“社會性流動”的概念,隨後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部署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時,也再次提及“社會性流動”問題。會議強調,“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強發展能力創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條件,暢通向上流動通道,給更多人創造致富機會,形成人人蔘與的發展環境”。
**而當前特大城市社會流動中依然暴露了一些問題,比如向上流動通道仍有不暢。**其原因還在於多維二元結構的複合作用,單一元素難以解釋這個複雜的問題。推進共同富裕必須努力擴大中等收入羣體的規模,從社會學意義上就是“中產階層”的不斷壯大,進而形成橄欖型社會結構。特大城市調查數據顯示,特大城市的“橄欖型”社會階層結構已初具雛形。**對於特大城市而言,當前應謹防中產階層的衰落。**拉美“中等收入陷阱”是社會流動性下降造成經濟發展陷入持續衰退的典型反面教材。從社會流動的角度而言,中產階層向上流動的目標應該是更具優勢地位的社會階層。由於當前我國的社會流動已經由跨階層或長距離流動轉向短距離或台階式流動,加之中產階層在成長中具有脆弱性,經濟波動的程度會給中產階層的成長帶來諸多風險,尤其是新中產階層的經濟收入完全取決於僱方經營狀況的好壞以及整個社會經濟狀況的穩定性程度,一旦遇到經濟大幅度下滑,剛剛成長起來的中產階層的收入將下滑,其生存狀況將受影響。大多數的中產階層要通過種種努力維持既有的社會地位以實現社會階層的生產與再生產,實現中產階層進一步的向上流動難上加難。
在職業流動方面,特大城市調查數據顯示,現職在體制內工作的上海居民,有69.01%的人初職在體制內,30.99%的人初職在體制外;而現職在體制外的上海居民,初職在體制外的比例達到73.88%,僅有26.12%的人初職在體制內(表1)。也就是説,在跨體制職業流動方面,呈現很強的代內繼承性,即個體現職的獲取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初職職業,同時也呈現出職業流動遇到壁壘、體制外向體制內的流動渠道並不充分的問題。
表1 上海居民的跨體制流動(單位:%)

**數據來源:**2019年新時代特大城市居民生活狀況調查數據。
(四)社會心態存在風險
共同富裕是指人民羣眾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所謂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從社會羣體看,就是能夠保持積極健康的社會心態,社會道德秩序良性運行,整個社會對於善惡美醜等價值觀念具有正確的評價標準,能夠理性平和地看待現實中存在的負面問題。張廣利和趙雲認為,由於特大城市開發過程中存有的非正義的、持續性的社會排斥等在城市空間中形成一種情感逆反式的風險文化。貧富差距造成的社會焦慮和不平衡心態等,在特大城市社會心態層面造成諸多風險,對實現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形成了巨大挑戰。
**一方面,一些制度性限定催生了弱勢羣體的不平衡心態。**根據特大城市調查數據,超過40%的上海居民認為體制內與體制外單位人員之間、有編制和無編制人員之間的權利與待遇存在較大差異,超過25%的上海居民認為城鄉居民之間的權利、待遇存在較大差異。(圖5)

圖5 上海居民對社會差距的看法
**數據來源:**2019年新時代特大城市居民生活狀況調查數據。
**貧富差距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居民的不平衡心態。**民生調查數據顯示,“貧富差距”連續多年都是民生調查中滿意度最低的民生問題。居民對貧富差距的強烈感知,意味着發展成果共享程度依然不高,甚至導致一定的“仇富心態”的抬頭。“仇富心態”的實質還是一種貧富差距導致的社會衝突。作為一種極端的非理性意識,這種心態很容易把本來只是社會角色和收入水平的差異進一步升級,一旦超出社會的控制、調節能力,就可能走向徹底的民粹主義,弱化正當致富動力,形成社會衝突,甚至出現“多數的暴政”。
社會焦慮是指在社會成員當中普遍存在一種緊張的心理狀態,社會焦慮會造成大面積的社會負面效應,甚至引發許多越軌行為,加重不切實際的高期望值心理和相應的短期化行為,甚至催生某些有害的羣體行為。**當下備受關注的“教育焦慮”“地位焦慮”“生育焦慮”等都是社會焦慮的具體表現。**特大城市調查數據顯示,25.81%的上海家長對孩子的教育感到焦慮。特別是在“住房難”“就業難”等現實壓力下,一旦社會流動渠道不夠暢通,青年羣體的努力奮鬥與相應的社會回報不成正比,“有付出就有收穫”的社會價值觀得不到驗證,就容易產生消極心態。

《小捨得》劇照
多維二元結構下特大城市共同富裕的政策方向
當前,我國社會已經到了紮實推動共同富裕的歷史階段。**習近平總書記《紮實推動共同富裕》一文,對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包容性,以及中等收入羣體規模、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高收入的規範調節、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農民農村共同富裕等提出了具體要求。**對於像上海這樣的特大城市而言,實現共同富裕既可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起點上繼續推進高質量發展,也能夠更好發揮“試驗田”作用,為全國提供特大城市推進共同富裕的經驗做法,還可以在國際上凸顯社會主義制度和人民城市的優越性,展現國際大都市效率與公平、發展與共享有機統一的富裕圖景。
**多維二元結構為我們理解當前特大城市實現共同富裕所面臨的結構性問題提供了一個系統性框架。**由於特大城市既存在國內其他地區普遍存在的基礎性二元結構,也存在特大城市獨有的衍生性二元結構,在這樣的多維二元結構之下,收入差距、財富分配差距、社會向上流動通道不暢、社會心態風險等,都是實現共同富裕亟待跨越的路障。而與一般的城市相比,特大城市由於具有更為複雜多樣的人口結構和就業結構,收入差距和財富差距也更為突出,這意味着其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過程更為艱鉅。因此,在邁向共同富裕的新徵程上,特大城市需要充分認識到社會的多維二元結構性問題的複雜性,尤其要在破除歷史上積澱形成的結構性不平衡方面作出更大努力。
**第一,着力縮小收入差距,形成橄欖型收入分配結構。**橄欖型收入分配結構是共同富裕的基本特徵。多維二元結構下特大城市城鄉居民之間,不同體制、不同行業從業人員之間的收入水平存在結構性差異,收入不平衡問題是特大城市實現共同富裕道路上的突出問題。需要指出的是,當前上海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已明顯低於全國平均水平,但體制內外和行業間的收入差距相對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因此,着力縮小行業和不同所有制單位從業人員之間的收入差距,應成為特大城市縮小收入差距的重中之重。在縮小行業收入差距方面,特大城市要通過積極引導非國有經營主體參與市場競爭,消減壟斷性行業的利潤規模,克服行政力量下“所有者缺位”等因素所導致的利潤向工資的非合理性讓渡,採用多重手段規制壟斷性行業的高收入,尤其要防止政府補貼最終轉化為一些壟斷性行業的職工直接收入。與此同時,要通過進一步加大技能等級提升力度和新技能、新職業的培訓力度等方式,縮小行業間人力資本水平的差異。在縮小不同所有制單位從業人員收入差距方面,一方面應持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有序推進管理人員競爭上崗、末位淘汰和不勝任退出等制度,注重薪酬體制改革;另一方面應打破勞動力市場的職業隔離,建立更加公平、開放、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例如,進一步消除人才合理流動的制度壁壘,改革檔案服務制度,破除影響人才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與社會組織之間通暢流動的制度障礙,拓展技術人才上升通道;進一步提升體制外單位的社會保障和福利水平,打破體制外人才在職稱評定、職業發展上的相關束縛,支持鼓勵體制外人員到體制內行業實現自身的價值。

**第二,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將以房產為代表的財富差距保持在合理範圍內。**當前特大城市財富分配失衡的程度高於收入分配的失衡程度,這一點在像上海這樣的超大城市表現得比較明顯,因此努力縮小財富差距,是當前特大城市實現共同富裕的關鍵所在。未來特大城市應繼續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研究出台新的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加大住房持有環節税收調節力度,更大程度地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資投機性需求,縮小財富差距。同時,應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進一步完善以公共租賃房、市場化租賃房和保障性租賃房為核心的特大城市租賃住房體系,解決特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以農民工為主體的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問題。此外,規範住房租賃市場,加強租賃住房權益保護,合理調控租金水平,降低税費負擔;加快完善長租房政策,進一步縮小租購住房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務上的差距。
**第三,建立合理配置資源的體制機制,提高社會流動性。**破除僵化的多維二元結構的一個重要推力來自社會流動,更廣泛的社會流動取決於合理配置資源的體制機制。雖然我國已經明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但是在現實中一些行政性因素依然發揮着更為主導性的作用。當前應進一步消除制度壁壘和有礙社會流動的不利因素,如城鄉户籍壁壘、體制機制壁壘、財富歧視、性別歧視、區域市場分割等,建立合理配置資源的體制機制,提高社會流動性,給更多人創造致富的機會,讓更多普通勞動者通過自身努力進入中等收入羣體隊列,不斷提升生活水平和富裕程度,以最大限度地實現社會流動的無障礙狀態。
**第四,加強社會心態治理。**積極引導社會心態健康發展,能夠持續增強社會凝聚力和創造力,為共同富裕提供良好的心態支撐。要想從根本上治理特大城市社會心態風險,需要轉變制度安排的理路,在包容性發展理念的基礎上,建構包容性的社會制度,在制度設計中彰顯公平正義的價值觀。同時,要關注特大城市的情感治理。一是關注社會階層意識,關注社會邊緣羣體和弱勢羣體的心態和處境,切實保障他們的權益。一方面要讓他們有公平、通暢的利益表達渠道,另一方面要使他們更加均衡地享受教育、醫療、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務。二是關注社會情緒,及時消解“仇富心態”等負向情緒,集聚情感正能量。三是鼓勵提倡和正向激勵自信自立自強價值觀念,通過引導逐漸將其固化為全體成員的核心價值,使之成為促進社會穩定、實現共同富裕的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