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本質是“責任”,而未婚同居,別説得那麼冠冕堂皇!!!_風聞
五月石榴-08-26 08:04
【本文來自《報告顯示「未婚同居率上升,近半同居為省房租分攤生活費」,如何看待?》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未婚同居現象,是西方“性自由、性解放”思想對我國傳統文明衝擊結果。經過西方及國內某些人極力地宣傳灌輸後,部分男女接受“性自由、性解放”的觀念的結果。
未婚同居省房租、水電的説法純粹是耍流氓。
未婚同居的本質是:不想承擔婚姻法所涵蓋的“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其中,主要是義務”。歸根結底就是:**“責任”**二字。
有的人認為,未婚同居是“試婚”,兩人同居段時間,若合適就扯證結婚,不合適就兩不相欠,各找各的“幸福”或“性福”。其中,支持未婚同居的,以男性居多;同居分手後,以女性受到的傷害為多。
回覆中居然還有,未婚同居是社會進步的表現。。。?按這類人所説,其實還可以更進一步。人類完全可以進步到大自然中動物界的一羣一夫,哪個是那一夫,那就看戰鬥力了(此戰鬥力即可是金錢,也可以是搏鬥);還可以是今年是甲為伴侶,生娃後交給異性撫養;明年換個乙伴侶繼續重複甲伴侶的情況;還有就是一羣爭一個交配權或一個與多個交配。這種進步是人類文明的一大步。特別是後面的方式,終身都在“性自由、性解放、性快樂”之中,又不用承擔多大的責任。
未婚同居現象會給社會、家庭帶來較大影響,容易產生不穩定因素。其中以紛爭、痛苦、悲劇的結果較多。這種現象應該不支持、不宣揚。
婚姻家庭的本質是:**“責任”**二字。離開了責任,就談不上什麼婚姻了(此責任,既有夫妻、家庭責任,也有延續人類後代的社會責任)。未婚同居也好、所謂的試婚也罷,只不過是給那些既不想負責任,又可以玩弄異性的人的一種藉口。
未婚同居,別説得那麼冠冕堂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