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賺錢主要可以分兩種_風聞
吃饱就有意义-08-31 18:29
【本文來自《專家稱取消公攤購房者佔不到便宜,還顯得吃虧不少,如何看待這一説法?》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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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小區支出什麼時候不是業主承擔的?難道物業公司是過來積功德的?物業費包含了物業維護成本、物業公司運營成本之外,還有物業公司的收益!!爭議最大的佔用公共資源的額外收益不返還業主,這就相當於商户不交租金,你覺得這個合理?除非物業公司簽約合同規定,一切公共收益歸管理者所有。你覺得這個是物業經營合同還是物業管理合同。這種合同是反過來物業公司向業主交錢。
2、可銷售面積包含了公攤面積。公攤面積是指可銷售面積中屬於公共所有和使用面積。做大公攤對於開發商來説沒什麼損失的,取決於項目定位。這裏迴避了一點,銷售面積的價格中包含了開發商所有成本和利潤。也就是説除了銷售面積外,其他不參與公攤的部分實質也是業主出的錢。
3、車位租金越來越貴先説什麼地段,商業辦公車位屬於自營經營性質,受市場選擇。小區車位帶有天然壟斷和公益性質。在沒有合理的成本增加情況下,單方面要求漲租金,這不是流氓行為是什麼。對了,別扯長輩,他們那時候是國家的主人,低收入是為國家奉獻。你不配。
朋友,既然你花時間寫了這麼多,我好像也應該分享一下看法。
1)除非很特別的情況,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賺錢主要可以分兩種。收總開支的一個百分比做作為收入,剩下全部花在小區。另一種是收了物業費,想盡辦法省錢,剩下就是利潤。其實如果業主夠團結,物業管理公司是不敢亂來的,要換掉一家物業管理公司有多難?所以物業公司的經營,更多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要用紙杯或水晶杯,你們業主自己決定!很多業主朋友在網上發牢騷,批評自己小區諸多問題,但你是小區其中一個業主,你要什麼服務都可以的,但你要願意付多少錢?你願意付,其他業主願不願意?如果小區只有你一個業主,你想怎樣都可以,因為你付錢,物業公司就可以按你的想法做。如果你的小區有兩個業主呢?一天要掃樹葉多少次?你説要掃三遍,另一個業主説沒必要。好了,掃三遍沒問題,付錢就可以,費用平分嗎?另一個業主一定不同意。。。。我説不是這麼簡單,你同意嗎?
2)既然你明白項目的定位影響公攤面積,小區放不放兒童遊樂場或遊樂場弄多大,你也應該明白開發商並不是為了弄大或弄少遊樂場(公攤)去坑業主。或者應該看成你去餐廳點一個套餐,而這個套餐的內容是不可以自選的。大家抱怨套餐只能喝咖啡,不能選茅台,不好。。。有茅台,價格就不一樣。總之個別業主都會有自己的想法,要滿足也可以,你願意付多少錢罷了。還有,買房時合同沒列明公攤面積嗎?
3)什麼是合理租金?如果整個停車場沒有任何費用,只有一個阿姨做清潔,她的工資每年需不需要“合理”增加,不加租金,如何增加阿姨的工資?其實又本事也可以逼管理公司不收車位租金,否則換公司。。。記住羊毛出在羊身上,而且不同業主有不同的看法。
當然,很多事也要立法去調整的,否則一定有業主出來説,我從未入住這房子,從未產生任何垃圾,憑什麼我要支付清理垃圾的費用!他説的有道理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