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44歲就不再續聘?官方:違法!責令改正並賠償!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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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人員“到齡不續聘”不僅違法,也背離了當前的醫改方向。
**撰文 |**汪航
公立醫院“到齡不續聘”一事有了最新進展。9月4日,陝西省旬陽市人民政府網站通報,責令旬陽市人民醫院15日內改正,並向已辭退醫務人員支付兩倍賠償。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該醫院在近期一份內部管理文件中稱,已取得中級職稱的執業醫師、特殊緊缺崗位的聘用人員,男性滿60週歲,女性滿50週歲不再續聘;其他各崗位聘用人員男性滿55週歲,女性滿44週歲不再續聘。
該通知隨後引發譁然。華東某三甲醫院副主任醫師告訴“醫學界”,即便是自聘的非技術人員,44歲也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齡,“直接解聘讓人家怎麼生活?實在是過河拆橋”。人民網則以“家規豈能大於國法”為題,認為守法應是用人單位最基本的底線。
年齡大了無法勝任一線工作?
旬陽市人民醫院的這一規定出自《旬陽市人民醫院聘用人員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落款日期為4月28日,並標明抄送旬陽市衞健局。
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結合醫院實際工作的特殊性,從事臨牀醫療崗位(具有執業醫師權限)、特殊緊缺崗位(計算機信息化、財會專業)的聘用人員,已取得本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男性滿60週歲,女性滿50週歲不再續聘;其他各崗位聘用人員男性滿55週歲,女性滿44週歲不再續聘。
這意味着,醫院非專業技術人員很可能在法定退休年齡到來前就面臨失業風險。紅星新聞的報道顯示,院方在2017年就有了“到齡不續聘”的規定,開始零星辭退“到齡”的編外人員。
從去年開始,這一辦法涉及醫技人員,被辭退的都是年滿44歲、在醫院工作多年的女性,她們原本是該院的護士或醫技科室的工作人員。
其中有人稱,在終止勞動關係時,自己只拿到了1萬多元到2萬多元不等的經濟補償金。雖然經過勞動仲裁後她們被補足了經濟補償金,但其他訴求未能實現,比如這些被辭退的醫院工作人員希望繼續留在醫院工作。
不過,這一想法未能如願。旬陽市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龔永武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醫院用人時就已明確告知到多少歲不再聘用,“職工是完全知情的,辭退時也會給補償。”他還介紹稱,醫院運行有困難,人力成本是醫院運行的最大開支。
據其透露,旬陽市人民醫院聘用了超過400名護理人員,其中“50多歲的人不能給患者打針,不能上夜班,當不了護理人員”。龔永武稱,有人還未滿40歲就以身體為由,希望能把自己從一線調到其他崗位,“這幾百人不可能都安置到行政後勤崗位”。然而,該醫院同時又通過第三方派遣機構招聘年輕護理人員。
多名被辭退員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為,自己在輸液、胃管、導尿、儀器和應急能力等方面絲毫不輸年輕人,也懂得如何與病人磨合。而從醫院的經濟成本來看,她們表示,自己與年輕護士的工資差距在三四百元之間。
公開資料顯示,旬陽市人民醫院是二級甲等醫院,也是該市唯一一家集醫療、教學、預防保健於一體的綜合醫院,擔負着全縣及周邊地區近60萬人的醫療、保健、急救任務。該院現有1050名職工,專業技術人員879人,其中高級職稱111人,中級職稱207人。開放牀位800張,設置職能科室11個,行政後勤科室19個,臨牀科室28個,醫技科室8個。
2022年,旬陽市人民醫院全年總收入為3.19億元,在二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中,各項指標處於上游水平,並於今年3月啓動“三級綜合醫院”創建工作。
醫院行為涉嫌違法
對於院方和被辭退人員的説法,“醫學界”請教了多名專業人士。
華東地區某三甲醫院康復科主治醫生表示,44歲對外科等一線護理的女性而言,“這個年紀正當年”。據介紹,大醫院的護理人員對經驗和能力的要求較高,而四十多歲的工作人員通常與臨牀長期配合,更有工作經驗,“正好是職業生涯的全盛時期,經驗和體力相對比較平衡,一般是科室的中流砥柱。”
實際上,醫護羣體素有“越老越吃香”的説法,從社會、經濟的角度看,被公立醫院返聘或是在民營醫院繼續發揮“餘熱”的人並不少,而旬陽市人民醫院的做法卻給這些人帶來了“44歲危機”。
河南一名前醫療管理者分析稱,之所以要卡44歲的年紀,並非是這部分工作人員無法再勝任一線工作,而是醫院想要趕在50歲之前,清退一部分再引進一部分人,從而達到降低醫院運營成本的目的,“很少有醫院會這麼做,因為算下來可能賠償的金額比發工資、交社保的錢更多,除非你違規違法去做”。
他還提到,在目前醫院編制數量有限、絕大多數醫護人員都是合同工的背景下,對編外人員的非法清退將打擊這部分人的積極性,“大多數醫院目前都實現了同工同酬,即編制內外的工作人員整體差距不大,那麼做事情的大多是編外人員,每到退休年齡你又找理由不要人家,這個做法太不公平。”
從法律角度而言,醫法匯創始人張勇律師介紹,旬陽市人民醫院的行為顯然已經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中明文規定,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的相關規定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此外,這些被辭退職工一開始與旬陽市人民醫院籤的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年,2011年前後開始一年一簽。這一做法被認為是在給“到齡不續聘”鋪路。
簡單而言,醫院的算盤是,既然這些非技術人員45歲就無法再順利辭退,最好趕在44歲這年辭退,用省下的工資錢來補充年輕勞動力,最終通過醫院文件和修改勞動合同期限等方式達成這一目的。
為此,醫院還進行了專門研究。龔永武告訴媒體,醫院諮詢了律師,且醫院主管部門、人社部門等相關部門也都看了這個辦法,認為是可以的,因為它符合醫院的實際,也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辦法也經黨委會、職代會通過。
張勇對此表示,醫院出台的辦法和做法均系違法行為,“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很清楚,對於那些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勞動者,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前述“一年一簽”也正是為了逃避與醫院員工簽訂這一勞動合同。
“如果醫院想要辭退這部分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協商解決,賠償方案達成一致,如果是醫院出台文件辭退她們,屬於強制性的單方解除,是明顯的違法行為,況且最終賠償方案也不符合法律規定。”張律説。
9月4日,旬陽市官方經調查後發佈通報:(醫院)存在未依法與符合條件的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及經濟補償金計算方式不符合法律規定等問題……經雙方協商,旬陽市人民醫院已向19名被解聘人員支付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