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信股份財務造假被證監會重罰,受損股民可起訴挽回損失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9-08 17:46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闌珊 編|深海
9月7日,奇信股份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奇信股份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具體包括:2015年12月11日奇信股份披露《深圳市奇信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説明書》(以下簡稱《招股説明書》)存在虛假記載,上市後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中國證監會認為,奇信股份《招股説明書》和上市後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的行為,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
此外,公司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2020年3月31日,奇信股份公告《2020年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4月3日,奇信股份公告《2020年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説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説明書》),其中所含2017年、2018年財務數據存在前述《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中的重大虛假內容。同日,奇信股份完成“20奇信01”的發行,募集資金2億元。中國證監會認為,奇信股份《募集説明書》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的行為違反《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13 號)第四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為。
基於以上違法事實,證監會對奇信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00萬元罰款;對葉家豪處以1400萬元罰款;對葉洪孝、餘少雄、喬飛翔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700萬元罰款;對宋雪山、張翠蘭、羅衞民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50萬元罰款;對何定濤、葉小金、朱勇珍、謝志攀、王暉、蘇麗君、伍小勇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對劉松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
對此,四川鼎眾律師事務所餘君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凡是在2015年12月22日後買入,並在2022年4月1日收盤持有奇信股份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免費報名關注公眾號"雷助吧"(雷助碼:66)進行索賠登記。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雷達財經梳理發現,公司此次被調查處罰時間線為:奇信股份於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 00720224 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於2023年4月19日收到了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3〕19號),擬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9月7日,處罰正式落地。
天眼查顯示,風險方面共發現奇信股份有天眼風險信息4781條;還發現企業有法律訴訟101條,涉案總金額4.98億元;涉訴關係870條,開庭公告168條,立案信息5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