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信股份財務造假被罰5000萬,律師徵集受損股民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9-08 16:18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吳墨 編|深海
9月7日,奇信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公司及當事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15年12月11日,奇信股份《招股説明書》中存在虛假記載。具體包括:2012年,奇信股份通過簽訂虛假或放大金額的工程合同、對內部承包項目少計成本等方式,虛增收入總額2.56億元,虛增成本總額2.24億元,少計成本總額1.92億元,虛增利潤總額224.05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27.21%。2013年,奇信股份虛增收入總額1.34億元,虛增成本總額1.18億元,少計成本總額2.31億元,少計費用365.1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51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31.96%。2014年,奇信股份虛增收入總額1.25億元,虛增成本總額1億元,少計成本總額3.4億元,少計費用520.92萬元,虛增利潤總額3.7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62.94%。2015年上半年,奇信股份通過簽訂虛假或放大金額的工程合同、對內部承包項目少計成本等方式,虛增收入總額1.76億元,虛增成本總額1.44億元,少計成本總額1.48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81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57.56%。
中國證監會認為,奇信股份《招股説明書》和上市後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的行為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
此外,奇信股份上市後的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還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對奇信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00萬元罰款;對葉家豪處以1400萬元罰款;對葉洪孝、餘少雄、喬飛翔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700萬元罰款;對宋雪山、張翠蘭、羅衞民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50萬元罰款;對何定濤、葉小金、朱勇珍、謝志攀、王暉、蘇麗君、伍小勇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對劉松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
對此,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股票索賠專業律師吳立駿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凡是在2015年12月1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買入,並在2022年3月31日收盤持有奇信股份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免費報名關注公眾號"雷助吧"(雷助碼:01)進行索賠登記。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奇信股份成立於1995年,江西奇信集團成員,位於江西省新餘市,是一家以從事房屋建築業為主的企業。企業註冊資本2.25億元,實繳資本6747.75萬人民幣,並已於2021年完成了定向增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