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印度改國名是個玩笑, 沒想到真有重大隱情”|文化縱橫_風聞
文化纵横-《文化纵横》杂志官方账号-09-11 07:50
Catherine Clémentin-Ojha
法國社會科學高度研究院(EHESS)
禾木隹 (編譯) | 文化縱橫新媒體
迦然 (審校) | 文化縱橫新媒體
【導讀】近期,“印度要改國名”一事引發關注。據媒體報道,在近期舉行的G20峯會上,印度總理莫迪的座位桌簽上寫着“BHARAT”(婆羅多,或譯為“巴拉特”)。而三年前,印度最高法院曾駁回印度改名的申請,強調憲法已明文規定“印度”(India)就是“婆羅多”(Bharat)。為什麼印度憲法要把婆羅多和印度相提並論?這一命名方式帶來何種後果?
本文考察了印度獨立後,其制憲會議將印度等同於婆羅多的歷史過程和當代影響。作者指出,婆羅多一詞源於古印度的梵文經典,描述的是一定空間中的社會秩序,屬於“宇宙論”範疇,而非政治實體。**在殖民時期,通過宣稱婆羅多是印度的古名,印度知識分子為其賦予政治化內涵,藉此對抗殖民者提出的“印度”概念。**出於同樣目的,在獨立運動中,莫卧兒帝國期間產生的“印度斯坦”(Hindustan)也被用於凝聚愛國共識。
作者指出,印度獨立後的制憲會議圍繞國家命名有過激烈辯論。與會代表希望建構一個新興的世俗國家,最終“印度斯坦”被拋棄,“婆羅多”因其歷史文化傳統得以保留,但被“印度,即婆羅多”這一特定司法-政治概念所限定。這一歷史,折射印度本身巨大的文化政治張力。
不過,憲法的頒佈,並不意味着印度“命名政治”的終止。事實上,命名政治的遺產仍在發酵,一直有人推動重改國名,堅持要用婆羅多取代印度,成為唯一合法名稱;至於要不要啓用印度斯坦,也意見不一。**一旦出現新的情況,為了賦予印度民族性新的內涵,所有這些名稱都將被繼續闡釋。**當前印度教民族主義意識形態的盛行和莫迪政府意欲重改國名的動作,就是最新例證。
****本文為文化縱橫新媒體原創編譯“重點區域國家的內情與遠略”系列之三,****編譯自《“印度,即婆羅多……”:一個國家,兩個名字》(‘India, that is Bharat…’: One Country, Two Names),原載South Asia Multidisciplinary Academic Journal。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文化縱橫新媒體編譯此文,為讀者瞭解相關問題提供資料參考,請讀者審讀辨析。
文化縱橫新媒體·國際觀察
2023年第35期 總第140期
“印度,即婆羅多……”:
一個國家,兩個名字
**▍**導言
1942-1946年被囚禁期間,尼赫魯寫下《印度的發現》一書。書中寫道:“我常常不停地從這個會議奔到那個會議,向聽眾們講我們的印度(India)、印度斯坦(Hindustan)和婆羅多(Bharat,譯者注:Bharat或Bharata,還可譯為“巴拉特”)。”
《印度的發現》發表時,印度次大陸上同時存在着印度斯坦、婆羅多、印度這些名稱。尼赫魯和其他政治領袖一樣,喜歡在演講結束時喊出“印度勝利”(Jai Hind)的口號。今天,要理解這些詞語的差別,並非易事。這讓我們意識到一個雖然簡單卻經常被遺忘的事實:詞語有其自身的歷史,在時間的推移中,它們的含義並不會始終保持一致。我們用來命名現實的詞彙,反過來也參與了對現實的構建,影響着我們對現實的感知。
以“印度”為例,自古以來,希臘文和拉丁文的寫作者用這一名稱分別描述不同的地區。至於“印度斯坦”,在公元前三世紀,波斯用它來指印度河以外的土地。而一旦對比18、19世紀的英國地圖就會發現,被標示出來的印度斯坦,其範圍和政治名稱已發生變化。另外,印度斯坦(Hindustan)是複合詞,由於Hindu發生變化,解釋起來就更加困難。正如19世紀晚期流行的一句口號:“印地語、印度教徒、印度斯坦”(Hindi, Hindu, Hindustan),Hindu從一個地理和種族術語變成宗教術語,使得民族身份與語言、宗教派別和領土聯繫起來。
在國家獨立之初,婆羅多、印度和印度斯坦等名稱並存,用來指印度次大陸。像尼赫魯一樣並列使用的人,瞭解它們彼此的差異,也知道如何解釋它們不同的用法。由於詞語各有複雜的歷史,使用者沒有就差異達成一致。但他們都同意,這些詞語的含義和用法,非常依賴上下文語境。
1950年,在尼赫魯的《印度的發現》發表四年後,憲法起草人確定了這個國家的稱呼。印度憲法開篇寫道:“印度,即婆羅多,將是一個邦聯”。在這句話中,印度,與即將結束殖民統治的外國人有關;婆羅多,源於古代梵文文獻,被認為是本土概念。此後,除這兩個名稱外,法律上不得再使用其他名稱。這也意味着,在印度憲法規定的司法-政治概念中,印度和婆羅多是可以互換的。
本文討論的主要問題是,該如何看待印度憲法把婆羅多和印度相提並論的做法?這種雙重名稱的等價公式,是如何形成的?我認為,制憲會議的決定是漫長曆史進程的結果,有着深厚的文化根基,而且憲法的頒佈,也不意味着這一進程就此結束。
要探究婆羅多如何等同於印度,關鍵在於梳理關於婆羅多以及印度斯坦的定義,它們分散於不同文本中。在第一部分,我將尤其側重介紹《往世書》(Purāṇas,譯者注:是一類古印度文獻的總稱,彙集了古代印度的歷史、傳説、神話和故事。往世書主要歌頌毗濕奴、濕婆神和大梵天,包含豐富的宗教和哲學理論,兼有百科全書性質)中的定義。接着,我會考察從《往世書》書到殖民時期,婆羅多含義的轉變。在殖民時期,受到外來政治和地理概念的影響,這個古老的地名被指作是國家的“本土”名稱。研究還考察了印度斯坦一詞在獨立前的命運。在第二部分,我將分析為新國家命名時,制憲會議代表們的發言。最後,根據當代紙質媒體和互聯網上的信息,我對國家命名議題作了抽樣調查。結果表明,時至今日,對印度人來説,制憲會議的決定仍然令人費解。

(本文發表截圖)
**▍**婆羅多是一個本土名字,但它的本土指向什麼?
婆羅多的確是一個古老的名字。在《往世書》和早期基督教時代的其他梵文文本中,它指的是婆羅門社會制度盛行的超區域和次大陸地區。它似乎吸收了《摩奴法典》(Laws of Manu)對更古老、空間範圍更窄的土地的描述。**我們幾乎沒有任何歷史證據能證明,婆羅多在實際生活中是如何、在什麼情況下,以及由誰使用。相比之下,我們對其宗教和文化想象能瞭解更多。**這是因為,誦讀《往世書》屬於寺廟展開的精神教育,所以接觸婆羅多的描述不僅是文化界的特權。它們流傳數代,一直延續到殖民時期。
**《往世書》中描述了一個封閉的婆羅多。這種封閉性有兩種表現:一個是空間層面,另一個是社會層面。**在書中各不相同的描述中,它的形狀無法得到確認。婆羅多雖然不是一個島嶼,但它與大陸被一座高山隔開,四周環海。從空間上看,婆羅多是一個天然有邊界的區域。另外,它也被特定的社會秩序所組織。這裏的時間觀念遵循宇宙時代(cosmic ages (yuga),譯者注:關於宇宙的演化,古印度“婆羅門教”將其分為四個世代,即四個yuga,每個時代都是宇宙創造和毀滅的完整循環),“救贖論”的世界觀主導着人們的生活模式。
**因此,婆羅多指的是空間中的社會秩序,而不是一個政治實體。**但印度斯坦和印度都與政治制度相關。前者產生於莫卧兒帝國時代(1526-1857),後者是英國殖民的產物。著名的歷史學家P. V. Kane回溯梵文原文後指出:
婆羅多表達某種愛國主義,但不是西方世界宣稱的那種愛國主義……毫無疑問,許多世紀以來,所有作家都從宗教角度,而不是政治角度,對其抱有濃厚的情感。當中並不存在由統一的政府統治所構成的現代民族性。
因此,婆羅門教傳統中的婆羅多屬於“宇宙論”的範疇。它將人類活動置於一個宏大的時空框架中,描述了在特定的社會結構中,如何理解人類及其處境和經歷,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所以,它從未指一個現代意義上的國家。
**▍**婆羅多成為印度的傳統國名?
在傳統文本中,婆羅門指的是海洋和喜馬拉雅山脈之間的所有地區。雖然這是對空間的描述,但它並不指向一個邊界明晰的地域。因此,一個事實很容易被忽視,對當代人來説相當熟悉的印度地圖,在十九世紀七十年代之前,即便是受過教育的印度公眾也沒有看過。現代地圖首次將印度與形狀輪廓清晰的空間聯繫在一起。事實上,此時的地圖,已不僅僅是地理空間,還代表着殖民者劃定的邊界與政治空間。這一新的國家空間的誕生,與“國家”概念的出現直接相關。
Manu Goswami指出,在特定條件下,以新的方式看待印度的過去,是完全可能的。**在殖民時期,印度知識分子為婆羅多賦予新的內涵。**婆羅多被視為是一種社會秩序,這一空間由特定的社會關係,以及共同的道德秩序所維繫;而英屬印度則指向一種政治秩序,意味着通過單一的中央集權和專制治理體系控制領土。
儘管英國人從空間和政治的統一性上,強勢宣推“印度”概念,但古老的本土名稱婆羅多,卻能有助於民族事業的展開。“婆羅多”之所以能保持其效力,不僅是因為《往世書》的持續傳播,還因為自19世紀中葉開始,東方學家將其政治化,即宣稱婆羅多是印度的“古名”。
1893年,德國東方學家Gustav Oppert指出:
我傾向於將印度命名為婆羅多人的土地……這一名稱將彌合目前分裂印度教徒的巨大社會鴻溝,或許還能將自古以來就相互對立的“雅利安人和非雅利安的印度”原住民團結起來……接受這樣一個歷史悠久的尊貴名稱作為民族稱謂,印度的民族團結將邁出一大步。
事實上,“婆羅多”已經在政治舞台上活躍起來。Bipin Chandra Pal是一位孟加拉民族主義者和社會改革家,在孟加拉分治後因參與組織swadeshi運動而聞名(譯者注:swadeshi的含義是自產,在印度獨立運動中,甘地號召印度人用傳統手紡布取代英國進口的機器織布,以此保護印度本土傳統手工業。印度獨立後,“swadeshi”逐漸被保守的印度教民族主義者吸納。其中,在20世紀90年代,以及莫迪政府時期,印人黨的政治經濟戰略調整都離不開對“swadeshi”的實用主義採納)。在1911年發表的《印度之魂》中,他宣稱婆羅多是唯一真正的本土名稱。與當時的許多印度教改革派一樣,他將民族主義與印度教中的宗教象徵意義結合起來,進而徹底摒棄了印度教傳統的基本內容。
**▍**婆羅多?印度斯坦?印度教徒?
與婆羅多的命運類似,印度斯坦也要為新興國家的誕生服務。
印度斯坦的政治意義與莫卧兒帝國有關,因此能被強調是殖民時期之前的產物。Bipin Chandra Pal指出,與《往世書》中的婆羅多不同,印度斯坦與政治主權和行政集權聯繫在一起。
印度的統一……既不是種族的,也不是宗教的,既不是政治的,也不是行政的。它是一種特殊類型的統一,用文化來形容最為恰當……我們在歷史早期,就已經充分認識到,土地和人民的多樣性和多元化背後,存在着一種非常深刻而又複雜的有機統一……印度的穆斯林統治者繼承了印度教徒的寶貴遺產……除了原有的社會宗教生活和理想社區,行政和政治的統一又幫助吸納了伊斯蘭教徒……所有人不分種姓或社區,都平等地遵守法律和義務……因此,在莫卧兒的統治下,我們擁有了比以前更加團結、更加有機的民族生活和意識。英國人來到的是這樣一個印度,而不是一個沒有組織、沒有意識、沒有發展的混亂實體。有鑑於此,如果有人説,印度人過去是、現在仍然是多民族的混亂集合體,在任何意義上都不是民族,是部落和種族、家庭和種姓構成的不連貫的異質集合體,那會是不可原諒的無知。
正是在莫卧兒統治時期,印度實現了政治上的統一,強化了婆羅多文化的統一性,印度人形成了不分宗教信仰的共同歸屬感。
1904年,穆罕默德伊克巴爾用烏爾都語寫下著名的愛國詩歌《我們的國家》。詩歌將印度斯坦與廣大印度人及其多元的宗教文化聯繫在一起。這一民族主義內涵,使得歌曲在反英集會上廣為流傳。1947年8月15日印度宣佈獨立當天,人們莊嚴地高唱此歌,一同傳唱的還有泰戈爾創作的《人民的意志》(Jana Gana Mana)。
在激進政治活動家V. D. 薩瓦卡爾1923年出版的《Hindutva》中,梵文Hindusthāna指的是印度教徒的土地。作為當代印度教民族主義理論的奠基人,薩瓦卡爾試圖將“印度斯坦”這一名稱印度化,這深刻影響了憲法對國家命名的選擇。他將印度人稱作印度教徒,並且指向的是印度教徒、佛教徒、耆那教徒和錫克教徒,而不是穆斯林和基督教徒。這種強調宗教差異的印度觀,在印度教民族主義當中仍然具有影響力。
**▍**關於國家命名的憲法辯論
1947年8月14日午夜,印度獨立。兩週後,1947年8月29日,由B. R. Ambedkar擔任主席的制憲會議成立了憲法起草委員會。從1948年2月到1949年11月,制憲會議成員審查了草案,提出並討論了近2500項修正案。
1949年11月26日,制憲會議最終通過了印度憲法,並於1950年1月24日簽署了該憲法。1950年1月26日,印度憲法正式生效,制憲會議成為印度臨時議會,直至1952年第一次大選。
眾所周知,在憲法起草之前印度發生了分裂,新生國家的統一和穩定因此受到質疑。憲法中的“聯盟的名稱和領土”這一部分直到1949年9月17日才得到審議。命名問題在較晚時間才確定,不知道是因為命名與身份認同有關,又或是其他什麼原因?但**第一條的棘手程度是顯而易見的。該條規定:“印度,即婆羅多,應是一個邦聯。”與會代表就此產生了分歧,第二天他們對第一條進行了徹底審查。主要涉及兩點:1)“印度”和“婆羅多”這兩個詞的關係;2)“聯盟”和“聯邦”這兩個詞的政治和行政含義。**其中關於第二點的爭論,不僅在那次會議上,而且在整個漫長的制憲過程中都是最激烈的。在此,我只討論關於第一點的爭論。正如所料,人們對新崛起的國家存在截然相反的看法。
記錄在案的主要發言人有:Seth Govind Das和Kamalapati Tripathi,國大黨的兩位領導人;代表中央邦的Shri Ram Sahai ,代表北方邦的Hargovind Pant ,國大黨中的左翼、全印前進聯盟領導人Hari Vishnu Kamath。
在介紹第一修正案時,P. V. Kamath 提議將“印度,即婆羅多,應是一個邦聯”改為“婆羅多,或用英語説,印度,應是這樣”。他説這受到了1937年通過的《愛爾蘭自由邦憲法》的啓發,該憲法第4條規定:“國家名稱為Eire,或用英語説,Ireland”。
Seth Govind Das提議修改為:“婆羅多,在外國也被稱為印度”。
Kamalapati Tripathi提議修改為:“婆羅多,即印度”,而不是“印度,即婆羅多”。
Hargovind Pant提出,他代表的印度北部地區的人民“只想要Bharatvarsha(婆羅多之地),其他別無所求”。
可以肯定的是,代表們無法認同上述提議,因為這與建構一個新興世俗國家的願景相沖突。這些提議雖然都沒有被接受,但“婆羅多”還是被保留了。正如Ram Sahai強調的:即便可能會帶來一些麻煩,但我們還是很樂意接受婆羅多這個名字。
Kamalapati Tripathi的宣稱表明,婆羅多代表的國家觀念確實會帶來分裂的風險。
一個國家一旦被奴役,就會失去靈魂。在一千年的奴役中,我們的國家也失去了一切。我們失去了我們的文化,我們的歷史,我們的聲望,我們的人性,我們的自尊,我們的靈魂,事實上,我們失去了我們的形式和名稱。今天,在被奴役了一千年之後,這個自由的國家將重新獲得它的名字,我們確實希望,在重新獲得它失去的名字之後,它將重新獲得它的內在意識和外在形式,並將在靈魂的激勵下開始行動。它的靈魂迄今為止一直處於沉睡狀態,它確實將重振其在世界上的威望。
這段國大黨領導人的單方面歷史敍述,表明在印度的過去和未來問題上,黨內並不是一條心。K. Tripathi對新印度的設想是近乎族羣主義的,其他傾向於“婆羅多”的代表們,似乎更熱衷於傳統的印度教立場。
在Hargovind Pant看來:
議員們似乎對“印度”這個詞有些執着,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我們必須知道,這個名字是外國人給我們起的。他們聽説了這片土地的富饒,受到誘惑,剝奪了我們的自由,獲取了我們的財富。如果我們還堅持使用這個外來統治者強加給我們的侮辱性詞語,那隻能説明,我們並不以此為恥。真的,我不明白我們為什麼要接受這個詞。
Pritam Singh認為,婆羅多一詞在憲法開篇中具有象徵意義。它暗示了在數百年的外國統治後,印度實現了自治,印度教重獲對新印度的所有權,印度教徒重建了對政府和國家的認同感。這裏浮現出一個基本問題,即當一個人的思考和行動是從自身的內部傳統出發,那又該如何將宗教與文化分開處理?事實上,大多數印度教徒在民族鬥爭期間就正面遭遇過這一問題,甘地同樣如此。史密斯指出:
民族主義不可避免地從印度古老的文化傳統中汲取部分靈感,而這些傳統主要是印度教的。印度是印度教徒唯一的家園,以大多數印度教徒的名義提出的任何愛國要求,自然都是印度民族主義的表現。
這一點在決定國名時格外明顯,正如上面引用的代表們的發言,它們都是在世俗政治的框架內調用已有的資源。
人們可能會對“印度斯坦”的去向感到好奇。事實上,“印度斯坦”在制憲會議期間受到了截然不同的對待。在憲法最終通過的前兩天,Mohammad Tahir發表了評論:“我們的憲法無法為我們的國家確定一個名稱,這是一個恥辱。如果有人被問到祖國在哪裏,他原本可以自豪地回答説,屬於婆羅多、印度或印度斯坦。但現在,他不得不這樣回答:我屬於印度,即婆羅多。”
這就好像比賽開始時有三個名字,但最後有兩個被放在了同等的位置,剩下的一個被拋棄了。但就在第二天,“印度斯坦”又出現了。只是,不是為了討論整個國家的名稱,而是討論某些邦的改名要求。
即便制憲會議決定將印度命名為“婆羅多”,印度人也從未拋棄“印度斯坦”。事實上,人們如果仔細閲讀了制憲會議上的辯論,都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只要不是在審議國家的名稱問題,一旦談論自己的國家,代表們最自然而然想到的兩個名字,一是“印度”,二是“印度斯坦”。但當涉及到命名問題時,婆羅多是第一個出現的名字,印度斯坦從未被考慮過。
1950年1月24日,制憲會議舉行了最後一次會議。代表們起立莊嚴歌唱泰戈爾的《人民的意志》。然而,他們沒有像兩年半前那樣唱伊克巴爾的詩歌,而是吟唱了查特吉創作的《致敬母親》(Vande Mataram)。同一天,鑑於它們在爭取印度自由的鬥爭中發揮了歷史性作用,泰戈爾與查特吉的作品一併被選為新印度的國歌(譯者注:印度國歌被定為兩種,與印度民族國家建構中的穆斯林問題關係密切。其中,《致敬母親》的基調充滿反穆色彩,遭到了穆斯林的強烈反對。印度制憲會議期間,尼赫魯建議以《人民的意志》取代《致敬母親》,未果。20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這一國歌安排越來越遭到印度教民族主義的挑戰)。與此同時,伊克巴爾被追授為巴基斯坦的民族詩人。
**▍**國家命名:至今仍是一個複雜而敏感的問題
**自憲法第一條通過以來,對國名的含義進行重構的嘗試就還在繼續。**最後一節將根據互聯網上的英文信息,介紹一些當下出現的普遍要求和説法。一種要求是,在憲法中完全刪除“印度”一詞,印度教民族主義盛行之地最有可能這樣提議。V. Sundaram是印度國家科學院(India Academy of Sciences, IAS)一名退休成員,同時是以印度教傾向著稱的自由撰稿人。他在2005年7月的文章中指出:憲法起草者認為“婆羅多”過於印度化,所以才引入了“印度”一詞,以保證少數族裔的權利。但這是一種誤解,“婆羅多”一詞沒有任何族羣主義的色彩,因此它應該是國家的唯一正式名稱。然而,目前對“南亞”(South Asia)的用法啓發了他,他也希望保留“印度”:
在歷史、文化或地理上,用印度這個籠統的名稱來稱呼我們國家是不正確的。巴基斯坦也是印度,孟加拉國也是印度,我們國家也是印度。從更廣泛的地理意義上講,這三者加在一起也可以合法地稱作印度。將來,巴基斯坦、錫蘭(Ceylon,譯者注,印度以南的島國,現已更名為斯里蘭卡)、孟加拉國、印度和緬甸等國很有可能聯合起來,組成一個印度聯邦。這一對印度名稱的未來設想,很有可能在將來變得有意義。
**印度教民族主義者認為,印度和婆羅多之間存在基本的哲學區別。**帶着這種理解,在評論德里剛剛發生的駭人聽聞的輪姦案時,RSS(譯者注:Rashtriya Swayamsevak Sangh,印度國民志願服務團,是印度重要的社會政治組織,其宗旨是保護印度教的民族、宗教和文化,復興古代印度教國家。作為右翼代表,其印度教民族主義色彩濃厚)領袖説:“這種罪行幾乎不發生在婆羅多,但卻經常發生在印度。”
事實上,並非只有印度教民族主義者認為婆羅多是唯一的合法名稱。2012年8月9日,國大黨議員Shantaram Naik 提議對憲法作出三項修改:1)在憲法序言中,用“婆羅多”取代“印度”;2)用“婆羅多”一詞替換憲法中的短語“印度,即婆羅多”;3)將憲法中出現的“印度”一詞,用“婆羅多”代替。他宣稱:
“印度”是一個領土概念,而“婆羅多”的含義則不止於此。當我們讚美自己的國家時,我們會説“Bharat Mata ki Jai”,而不是“India ki Jai”。將國名改為“婆羅多”能激發愛國主義情懷,能使人民倍感振奮。
**用“婆羅多”取代“印度”的看法,不僅限於族羣主義與世俗主義的政治框架中,它還出現在反英或反西方十字軍東征的背景下。**例如,2004年4月,印度社會黨提議在憲法中採用唯一的名稱“婆羅多”,為保護國家身份,禁止進口奢侈品,並採取其他適當的經濟和政治措施,結束西方消費主義生活方式所助長的文化墮落。2012年10月,卡納塔克邦首席部長B. S. Yeddyurappa同樣提議,在憲法中採用唯一的名稱“婆羅多”,並宣佈啓動耗資50億盧比的語言推廣計劃,擴大卡納達語這一古典語言的應用。事實上,他們的言論在倫理層面帶有沙文主義色彩,意在強調,國內產品在道德上優於任何進口產品。
就“印度斯坦”這一名稱而言,一些人認為它太冒犯非印度教徒,因此不同意使用。“印度斯坦”即使帶有波斯語後綴,“印度教徒的土地”之意也容易被認為有宗教傾向。相比之下,“婆羅多”不容易造成分裂,強調對內部差異的包容,因而更可取。詞語確實有自己的生命!有人認為,印度人應該避免使用“印度斯坦”,因為在巴基斯坦,這個詞被用來指代印度。古吉拉特邦的部落更喜歡用“婆羅多”而不是“印度斯坦”,因為他們不是印度教徒。相反,也有贊同者認為,使用“印度斯坦”正是為了強調印度的印度教特徵。2003年2月,VHP(譯者注:Vishva Hindu Parishad,世界印度教大會,成立於1964年,由RSS領袖創立,掌握着印度北部的印度教寺廟網絡)要求將印度更名為“印度斯坦”,以恢復印度教(徒)國家的榮譽。
2011年7月還在哈佛大學教授經濟學,後來成為印人黨主席的蘇布拉瑪尼安·司瓦米(Subramanian Swamy)提出了同樣的要求。他還建議:實施民法典,強制要求學習梵文和演唱《致敬母親》,非印度教徒只有在承認印度教血統的情況下才被允許投票。
**▍**結論
命名政治(the politics of naming)是國家進行社會生產的過程,其結果由廣泛的社會政治條件所決定。本文采用文化史的視角,研究了印度命名的話語。首先,在19世紀之前,“婆羅多”指的是一個文化空間,而殖民者以“印度”來定義一個地理、政治和行政實體,施行的是一項國家工程。其次,在獨立時,印度、婆羅多與印度斯坦一樣,在國家誕生時面臨着重構。
命名政治的遺產依舊在當代發酵,即便憲法用雙語等式為國家命名:“印度,即婆羅多”,但這一做法仍在引發爭論;“印度斯坦”雖然被憲法拋棄了,但依舊被廣泛使用。可以想見的是,一旦出現新的情況,為了賦予印度民族性新的內涵,所有這些名稱都將被繼續闡釋。這是一個持續的、無止境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