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天被判清償1.72億元,還面臨受損投資者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9-12 19:10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採 編|深海
近日,*ST博天發佈涉及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顯示,*ST博天作為被告,收到《民事判決書》((2023)京74民初783號),涉案金額本息等合計人民幣1.72億元。
公告顯示,*ST博天此前於2022年4月11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等法律文書。江蘇銀行北京分行就與公司、匯金聚合(寧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趙笠鈞和駱濤共計四被告簽署的《最高額綜合授信合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最高額保證合同》、《最高額個人連帶責任保證書》和《最高額質押合同》等相關合同引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公司於9月7日收到判決書,北京金融法院判決如下:確認*ST博天對江蘇銀行北京分行的債務為貸款本金1.48億元、期內利息839.73萬元、逾期利息1462.38萬元、複利65.51萬元、律師費20萬元,合計1.72億元;確認上述債權為有擔保債權,江蘇銀行北京分行可以對*ST博天持有的博天(武夷山)水美有限公司48.78%股權(出質股權數額為人民幣14634萬元/萬股)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行使優先受償權,未能完全受償的,其未受償的債權作為普通債權。
匯金聚合(寧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趙笠鈎、駱濤對本判決第一項確認的博天環境對江蘇銀行北京分行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並在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在實際清償的範圍內向博天環境追償。
案件受理費90.12萬元,保全費5000元,由*ST博天、匯金聚合(寧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趙笠鈞、駱濤共同負擔。
*ST博天不但要處理訴訟問題,還可能還將面臨受損股民索賠。
今年4月3日,*ST博天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142023006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對公司立案。
*ST博天在立案告知公告中表示,立案前不久,公司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對2017年度至2021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和母公司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上述會計差錯調整涉及多個會計年度且金額巨大。
對此,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股票索賠專業律師吳立駿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3年4月3日收盤時持有*ST博天股份的投資者,可參與索賠。免費報名關注公眾號"雷助吧"(雷助碼:01)進行索賠登記。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風險方面共發現*ST博天有天眼風險信息8053條;還發現企業有法律訴訟34條,涉案總金額25.028萬元;涉訴關係377條,開庭公告33條,立案信息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