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編制內老師還敢補課的,就是不想要編制了_風聞
武直蓝天-09-12 13:35
【本文來自《教育部頒佈《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雍乙
- 校外培訓好管理,也好整治,關鍵是校內老師弄的補課培訓,悄悄的,弄得很亂,必須嚴厲查處。
親戚的一個孩子,成績中等,老師叫參加補課,於是就參加了,一年1萬元,包吃住。
參加老師組織的補課後,這個孩子的成績直線下滑,輪為差生,成績倒數。就問了一下這個孩子,是怎麼補課的,弄清楚了情況。老師把十來個學生集中在一個三室的房子裏,吃住在裏面,説是補課,就是放敞馬,下課之後,老師來都不來,就不要説補課了,一羣孩子在裏面玩鬧,牆壁上都是腳印。孩子們的成績不直線下滑才怪。
學生家長又不敢得罪老師,課還是繼續“補”,沒法。這個老師很張揚,30萬元的轎車就是兩部。大家都知道,沒見有人管理。
老師組織給學生悄悄補課,已經氾濫成災了。有些學生有需求,不舉報,也不敢舉報。現實情況讓人很痛心。
現在編制內老師還敢補課的,就是不想要編制了。現在一舉報一個準。像你説的這種收高價還不補課讓學生“放羊”的,要麼屬於片面誇大其詞,若完全真實,家長早就義憤填膺一個電話舉報了。
——這個法,我認為更多是針對編制外補課老師和機構的。目前他們都屬於底下補課狀態。沒編制的老師也不怕舉報。大不了打一槍換一個地方。
我一教英語的朋友就遇到一個補課學生中途舉報的,應對辦法是:退其學費,然後客氣的説“你以後不用再來了”。其他學生照樣來“偷偷”補課。教育局一來查,要麼鎖着大門,要麼“深宅大院”你也找不找教室。要麼是早就“疏散”了,你抓不着現行,即使抓找,又能怎樣?一我沒編制,你開除不了我;二,我不是實體機構(租幾間民房),你不能查封我。
現在這個辦法出現,則可能對自然人和機構罰款,或行政拘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