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是否使用預製菜,應該公示!_風聞
碧云天碧空空-09-12 10:10
餐廳如大量菜品都是預製菜,卻不明確告知消費者,不誠信也不合法。
外出就餐不希望點到預製菜,有一些飯店使用預製菜卻不明確告知,預製菜質量不佳等問題。餐廳使用預製菜,不能成為一本糊塗賬。對消費者缺乏充分告知,這顯然不誠信也不合法。從誠信角度説,市場經濟是誠信經濟。企業和商家的一言一行,都應當恪守誠實信用的邊界,不能表裏不一,説一套做一套。在預製菜仍存在較大爭議的現實背景下,餐廳有責任事先告知。在法律角度看,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也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也就是説,消費者有權拒絕餐廳使用預製菜。
餐飲企業使用預製菜而不明確告知,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而往深層次看,明明是提前數天或數月備貨的預製菜,經過簡單加熱或炒制就端上了桌,涉嫌虛假宣傳或者消費欺詐。
不論從政策鼓勵,還是資源引導,抑或是市場需求看,預製菜無疑大有前景。為了行業的高質量發展,其生產、流通、儲存、使用和回收等各環節,都要有清晰的標準兜底,引導其從粗放發展走向規範有序。對此,餐飲企業和商家需要多些自律自覺,對使用菜品的來源、是否為預製菜、製作工藝等要素,主動明明白白公示。市場監管部門也應當加大抽查暗訪和執法力度,對市場亂象和消費者投訴及時高效處理。而從長遠看,則是儘快建立起預製菜全鏈條的國家統一標準,明確預製菜各環節的生產流通使用規範,方能讓消費者吃得明白,也吃得健康、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