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離婚案可以作為一種普法樣本_風聞
枫火流岚-敢于斗争,敢于胜利。09-13 13:40
【本文來自《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曝已出獄 》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王寶強離婚案可以作為一種普法樣本,讓各位走進婚姻的理塘前認識到如今婚內財產的不同處理方式:
王寶強所代表的的是傳統模式,與之相對應的還有王力宏的媽寶男模式和華晨宇的甩仔模式。
關於王寶強與馬蓉離婚財產分割,在19年初新京報報道:
“知情人告訴記者,此次協議分割的雙方財產涉及股權房產、車、有價證券、海外的房子等資產,總值近兩億元。正是因為離婚官司中認定了馬蓉在婚姻中的過錯,給王寶強造成了精神損害,在財產分割中被法院認為應該給予補償,為此,這近兩億財產向王寶強方有所傾斜,即王寶強分得的數量更多。目前,財產分割經朝陽法院調解結束,兩人已在財產分割協議上簽字,協議生效,正在執行階段。“涉及的夫妻二人房產中只有一處在王寶強名下,其他都在馬蓉及其父母名下,所以現在也在配合王寶強做產權變更。”接近王寶強的人告訴新京報記者説。”
在王力宏李靚蕾離婚案中,因為雙方在美登記結婚並簽訂有婚前協議,所以李重點放在要求分得婚後王的收益,而這部分收益是掌握在王的母親手中,王本人並不掌握多數婚內財產,這就使得李很難通過訴訟分割財產,只能挾隱私把柄談判。類似操作也出現在張蘭汪小菲母子,巴黎聖日耳曼後衞阿什拉夫·哈基米與其母身上。
而最後一種華晨宇的甩仔模式就更為激進,既然司法介入會導致婚內財產分割的風險,那就乾脆不領證不結婚,最終與張碧晨“雙方將在無婚姻關係的前提下共同撫養孩子”。
婚姻本質是一種財產製度,所以無論有多少對於婚姻的美好期望,有更多財產的一方要認真思考如何讓財富真正用於建設這個家庭而不是撕裂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