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國安:地盡其力,倉備饑饉——中國古代備荒救災的歷史經驗_風聞
Moss从未叛逃-09-14 09:37
來源:中國歷史研究院
縱觀中國歷史,“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的治國理念影響深遠。有作為的統治者重視民生,勸課農桑,不斷完善糧食倉儲和救荒保障體系,力求百姓能豐衣足食。廣大民眾也積極墾荒引種,精耕細作,互助互濟,共同應對各種災荒和饑饉,保證了中華民族生生不息。
“民以食為天”。中國古代災荒記載之多,世界罕見。鄧雲特《中國救荒史》統計中國歷史上有記載的自然災害達5258次,其中,排名前兩位的分別是旱災(1074次)和水災(1058次)。研究還表明,歷史上中國人口長期佔據世界人口約1/4,北宋末年人口超過1億,至清道光年間更是突破4億。那麼,中國傳統社會如何應對自然災害造成的饑荒,又怎樣應對人口急劇增長帶來的糧食危機呢?
積穀備荒 災蠲賑濟
為應對頻繁的自然災害造成的糧荒,中國很早就形成了較為完備的減災救災思想和措施。除興修水利工程外,還注重儲備糧食,遇災時積極賑濟災民。積穀備荒是古人在長期與糧荒的鬥爭中總結出來的經驗,正所謂“倉中有糧,災年不慌”。中國古代倉儲體系建設較發達,自漢代以來建立的常平倉,旨在通過國家掌控糧食的買賣,利用糧價的季節差異,發揮調節糧價和救濟民眾的作用。
宋元時期,除常平倉外,以士紳為管理主體的社倉開始推廣,官方還倡導民間自發組織建設義倉。明清時期,“民捐、民管、民用”策略使得義倉、社倉在鄉村普及,在備荒救災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清代繼承明代之法,充分發揮社倉、義倉的功能,各地社倉、義倉數量激增,全國倉儲儲量在乾隆初年高達4000餘萬石。當發生重大災荒時,倉儲的賑濟作用便凸顯出來了,如嘉道時期安徽水災頻發,義倉儲備“救濟災黎數百萬人”。
災蠲賑濟也是救荒活民的重要舉措。秦漢以來,國家層面就構建了蠲免、賑濟與安輯等災蠲制度,形成了一套災害救助和保障體系,具體包括雨雪糧價奏報制度、報災檢災制度等。明太祖要求各州縣每月上報雨水情況;清代更是形成較完整的雨雪、收成、糧價奏報制度。
朝廷還對報災制度進行了規定。明初不拘時限,災害發生隨時申報。清代則規定夏災限六月終旬,秋災限九月終旬。在報災之後,明清兩朝都規定各級地方官府必須及時前往現場踏勘災情,將受災情況逐級上報,勘報時限一般為40日。檢災勘災之後,進入災蠲環節,朝廷一般根據受災民户原有財產狀況和實際受災程度,將其分為極貧、次貧、稍貧三等進行賑濟。除減免賦税外,官府還通過賑給、賑糶、賑貸、煮賑、工賑、勸分、安輯等一系列措施來恢復民生。
除官府的各類災蠲救助政策外,民間往往也積極施粥捐賑。宋代以後,士紳及民間組織成為施粥主體。如明朝天順時期,京師周邊受災無米,順天府民江聰自出米豆於崇文門外,“日為粥以食饑民,凡四月得濟者八萬七千五百餘人”。清代民間粥廠設置已有相應章程,應對糧荒也更為有效。如嘉慶十八年(1813年)至十九年河南大災,大量地方官員捐俸及紳商捐輸建立粥廠,河南巡撫稱,大量災民連續5個月靠領粥存活。可見,施粥不僅解決饑荒,還安撫流民,避免災民大規模流動造成社會動盪。此外,朝廷還勸導、鼓勵富商士紳報捐賑濟。乾隆帝説:“救荒無奇策,富户能出資賑糶,足以助官賑之所不及,於閭閻殊有裨益”。
增闢耕地 勸課農桑
從戰國到清後期,中國人口逐漸由3000萬左右增加到4億以上。能養活這麼龐大的人口,得益於農耕技術的進步、畝產量的提高和耕地面積的擴大。這意味着人地矛盾始終是傳統社會面臨的巨大壓力。
戰國時期,隨着鐵犁牛耕的出現,大批土地被開墾,人口開始加速增長,但也帶來了“地狹而民眾”,“其土不足以生其民”的問題。戰國初年,李悝就認為“農事害則飢之本也”,於是主張“盡地力之教”,努力提高糧食總產量,並推行“平糴法”以應對饑饉水旱。
宋元時期,南方人口增加迅速,人地矛盾日益緊張。於是出現了與山爭地、與水爭田的局面。圩田、櫃田、架田、湖田、塗田、沙田以及梯田大量湧現。“梯田”之名首見於南宋范成大《驂鸞錄》,該書稱袁州(今江西宜春)仰山“嶺阪上皆禾田,層層而上至頂,名梯田”。在宋代,梯田廣泛分佈於今四川、廣東、江西、浙江、福建等地丘陵山區。圩田、湖田在宋元時期迅速發展,這是人們與水爭田的主要方式,對江南沼澤地區的開發發揮了關鍵作用。此時期,圩田主要分佈在長江下游、淮河流域南部、太湖流域和浙東錢塘江一帶,由此有了“蘇湖熟,天下足”的諺語。
明清時期,人口空前增長,與水爭田和與山爭地的範圍進一步擴大,主要區域已由長江下游發展到長江中游,甚至於長江上游和陝西地區。這其中最有名的當數湖廣一帶垸田的開墾。在清代,兩湖平原垸田得到充分發展,以沔陽州為例,根據乾隆元年(1736年)清丈的結果,全州共有堤垸1350餘座,面積達400多萬畝。垸田的開發,使得兩湖地區成了新的穀倉,以至於在明中期就有“湖廣熟,天下足”的説法。
土地墾闢面積的擴大,一方面是民眾為了生存不斷由“狹鄉”向“寬鄉”遷徙耕墾的結果,另一方面也與歷代朝廷不斷招撫流民、鼓勵墾殖和勸課農桑的政策引導有關。西漢時期,朝廷就意識到農業問題就是衣食問題,即“黃金珠玉,飢不可食,寒不可衣……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漢文帝建立“孝悌力田”制度,並用“帝親耕、後親桑”的儀式勸農。五代十國戰亂頻仍,人民流離失所,對此,宋太祖招撫流民返鄉,自由耕墾,朝廷承認農民墾闢荒地的土地所有權,並規定免徵3年税。清乾隆年間,隨着土地墾闢日臻飽和,乾隆帝允許零星土地自由墾種和小片土地免税開墾,並對官員墾荒獎懲作出具體規定,還採取由官方借貸耕牛、種子、資金等方式鼓勵百姓墾闢荒地。
兩千餘年間,中國的耕地面積從漢代的4.8億畝左右,擴大到清後期的9億畝左右。但耕地面積的增長遠遠趕不上人口的增長,而且人口快速增長形成的糧食和能源危機,使得人類對天然植被的破壞達到災難性的程度。特別在人口激增的清代,人地矛盾最為尖鋭,許多地區的人均耕地面積已經低於當時的温飽常數,全國至少有1/3以上的人口處於飢餓和半飢餓狀態。雍正帝也認識到,“户口日增,生齒日盛,而地土所產如舊,民間食指愈多,所入不足供出,是以米少價昂,此亦理勢之必然者也”。
為解決温飽問題,統治者採取禁酒禁曲等措施,以減少糧食消耗。此外,還嚴禁糧食出口,鼓勵糧食進口。如嚴格限制出海商漁船所攜帶的口糧,規定每人每天只准帶食米1升、餘米1升,多帶即治罪。往返外番的船隻必須帶回一定數量的大米,以資民食。在災荒時期,朝廷還對過榷關的糧食予以免税。
由此可見,為了在有限的耕地上養活眾多的人口,中國曆代統治者普遍採取重農政策,儘可能開墾土地,不斷增加糧食作物種植面積,以滿足社會對於食物的基本需求。
引種作物 擴充食源
面對糧食危機,古人從域外引進新作物,豐富食物來源。美國學者勞費爾曾指出,中國古人“採納許多有用的外國植物以為己用,並把它們併入自己完整的農業系統中去”。
中國古代主要有3次引種高潮,即秦漢時期、唐宋時期、明清時期。由於不同時期社會需求、國際秩序等因素的差異,引種的側重點和引入路徑亦不同。農史學家石聲漢曾以域外引種植物名稱為切入點,用胡、海、番、洋進行概括:凡是名稱前冠以“胡”字的植物,大多為兩漢兩晉時由西北引入;凡冠以“海”字的植物,大多為南北朝後由海外引入;凡冠以“番”字的植物,大多為南宋至元明時由“番舶”引入;凡冠以“洋”字的植物,大多是在清代乃至近代引入的。
秦漢時期,中國從域外引入了胡麻(芝麻)、胡瓜(黃瓜)、胡桃(核桃)、胡豆(蠶豆、豌豆、豇豆)、胡葱(葱)、安石榴(石榴)等20餘種植物。唐宋時期又引入了無花果、西瓜、海棗、柰、楊桃、檳榔、萵苣、菠菜、甜菜等。宋至明清,隨着人口壓力加大,引種域外糧食作物成為應對饑荒的重要策略。其中較有成效的是宋代占城稻的推廣和明清時期玉米、紅薯的引進與推廣。占城稻由宋代商人從占城(今越南)帶回,並在福建地區種植,具有耐旱、生長週期短、產量高的特點。宋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江淮兩浙地區因旱災出現饑荒,宋真宗為緩解災情,將福建的占城稻分撥給兩浙地區種植,進而在長江流域推廣,促進了長江流域水稻種植的革新。明清時期,可供開墾的荒地已所剩無幾,高產、適應性強的美洲作物的引種和推廣為應對糧食危機發揮了重要作用。玉米根系發達,抗旱耐寒耐貧瘠;甘薯適應力強且產量高。二者很快成為僅次於水稻、小麥的主要糧食作物,這使得大量人口在山區墾殖成為可能。
面對糧荒,除依靠救濟外,民眾也通過採集野生植物擴大食物來源。民眾利用野生植物救飢的經驗,成為宋以後大量救荒書籍編撰的主要依據。如明初藩王朱橚所編《救荒本草》,廣泛調查、總結民間救飢的經驗,收集草木野菜414種。清代,救荒活民書的編撰進入鼎盛時期,如清代顧景星著《野菜贊》、張能麟著《荒政考略》、萬維翰著《荒政瑣言》等,對野生植物救飢的記錄更加詳細。還有部分地區民眾引種、補種新品種及栽種代食品充飢。如明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大水,大量農田被毀,柏鄉縣引種秈谷,取得豐收,並從福建引種甘薯、蕪菁作為代食品,大大緩解了糧荒。又如清代江漢平原民眾在災年時,種植茭米、蕎麥等生長期較短的速生植物代替水稻,“暴幹炒作以當糧”;江漢—洞庭湖區的民眾大量採集水蒿、菱角、蓮等水生植物作為荒年的重要食物。
縱觀中國歷史,“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的治國理念影響深遠。有作為的統治者重視民生,勸課農桑,不斷完善糧食倉儲和救荒保障體系,力求百姓能豐衣足食。廣大民眾也積極墾荒引種,精耕細作,互助互濟,共同應對各種災荒和饑饉,保證了中華民族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