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冶萍公司為何會失敗?_風聞
郭满天-经济史、产业史、技术史09-15 17:09

漢冶萍公司為何會失敗?
或者把問題的範圍再擴大一些:為什麼在舊中國民族工業發展不起來?
舊中國民族工業發展不起來,有很多相同的原因。
漢冶萍生產的成本較高,在市場上競爭力不足。
生產成本高導致盈利能力差,並導致公司無法實現正現金流,這意味着漢冶萍當時的經營模式是不可持續的。
沒有正現金流就需要外部持續的資金輸入,而這是當時的中國不具備的條件,最終導致漢冶萍的高爐全部熄火停爐,並淪為日本的原料供應基地。
為什麼漢冶萍的盈利能力差?
漢冶萍失敗的直接原因是盈利能力差,現金流長期入不敷出,最終無法維持!
從1890年漢陽鐵廠開工建設,到1925年漢陽鐵廠和大冶鐵廠高爐熄火停爐,在三十多年的時間裏漢冶萍公司大部分都處於虧損之中,而且虧損金額巨大。
在漢冶萍公司維持鋼鐵生產的年份中,僅有少數年份有盈利。在盈利的年份,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十分有利的外部條件,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鋼鐵價格近10倍的上漲。
漢冶萍的短暫繁榮是在一戰這一特殊背景下出現的一瞬即逝的現象。一戰結束後,鋼鐵價格猛跌。在東京市場,漢陽一號生鐵1918年市價曾高達每噸435日元,1919年降為170日元,1920年跌至119日元,1921年降至74日元,1923年更跌至64日元。在中國國內市場,鋼鐵價格更是一落千丈,1920~1921年,生鐵每噸約40元,鋼每噸約80~110元,1924年頭號生鐵降至31~36元,竹節鋼降至55~62元。漢冶萍的戰時繁榮已消散得一乾二淨。

1**、漢冶萍的鋼鐵產量長期無法達到設計水平。**
生產不穩定,不能達產,這是影響生產成本的重要因素。

張之洞主持建設的漢陽鐵廠擁有年產5萬噸生鐵產能和上萬噸的鍊鋼產能。
但是投產後兩座高爐的生產十分不順,漢陽鐵廠1894~1895年每年鋼鐵產量不到5000噸,僅有其設計產能的十分之一左右。
實際上漢陽鐵廠的兩座高爐在投產後的前十年一直都無法達到設計產能,在官督商辦時期每年的產量也是維持在2.5萬噸左右,在1903年才首次突破3萬噸。
這種生產水平與兩座高爐5萬噸的年產能相比,實在是太低了!
焦炭供應得不到保證,高爐的建設質量差,選用的鍊鋼設備不合理是影響漢陽鐵廠生產的主要原因。
直到萍鄉煤礦建成後,漢陽鐵廠的焦炭供應問題才得到解決,且成本顯著低於進口焦炭和開平焦。
漢陽鐵廠的改建則是1904~1908年完成的,通過改建解決了高爐的質量問題以及用平爐替換了貝塞麥轉爐。

在官督商辦時期漢陽鐵廠建設了3號和4號高爐,兩座高爐的日產量為250噸,加上最早建設的兩座日產量為100噸的高爐,漢陽鐵廠的鍊鐵從產能達到21萬噸以上。
但是1910~1920年間,漢陽鐵廠生鐵產量最多僅有16.6萬噸(1919年),仍然大大低於四座高爐的設計產能。
漢冶萍的鋼鐵產量長期達不到設計指標,既有原料供應的問題,也有本國技術基礎薄弱的原因,此外產品銷售不暢也會影響到生產。
由於缺少技術知識,漢陽鐵廠在建設時付出了極大的學習成本。
首先是在漢陽鐵廠建設時期未充分考慮到焦炭供應問題,這是影響鋼鐵生產的最大問題。
其次是訂購的鍊鋼設備不能去除生鐵中的磷元素,使得漢陽鐵廠煉出的鋼的質量較差,極大影響了產品的銷售。
對於從英國進口的耐火材料,國內人員都不清楚合適的保存方式,這批耐火材料被放入水中導致最後無法使用。
漢陽鐵廠最早兩座高爐的建設質量很差,中國的工匠並不瞭解現代高爐的建設方式,而提供高爐設備的英國諦賽德工程師並不負責,對中國工匠缺少指導。多方面的原因導致漢陽鐵廠最初兩座高爐的建設質量差,影響了後期的生產。
大冶鐵廠兩座大型高爐的建設則被日本工程師把持,方案設計和設備選用都不完善,不僅極大的增加了建設成本,而且影響了後期的生產。
由於我們的技術基礎差,這仍然是在支付學習成本。
2**、外債規模龐大,利息負擔沉重,企業經營逐步被日本人控制**
鋼鐵工業是資金密集型產業,建設大型鋼鐵企業需要鉅額的資金。
漢冶萍的幾個主要項目的投資規模就十分龐大:
1、官辦時期建設漢陽鐵廠,從1890年至1896年耗費的資金就高達560萬兩。這500多萬兩白銀是張之洞東拼西湊,挪用其它項目的經費籌集的。
2、為了解決漢陽鐵廠的焦炭問題,盛宣懷主持建設了萍鄉煤礦。萍鄉煤礦礦山工程、輪駁購置共耗銀676.8萬兩,加上購地買山、修建鐵路、地質勘探等費用,萍礦基建工程共耗銀740餘萬兩。這又是一筆巨大的投資!
3、漢陽鐵廠的改擴建工程,:拆除原有的貝塞麥鍊鋼爐和容積10噸的小馬丁爐,新建容積30噸的鹼性馬丁鍊鋼爐7座,日產量250噸的新高爐兩座以及150噸的混鐵爐1座等。整個工程共耗資300餘萬兩。
4、大冶鐵廠建設兩座日產生鐵450噸的美國固定式高爐,從1917年動工興建到1923年2號高爐出鐵,共耗資689.5萬兩。
僅這四項主要工程,漢冶萍公司的投資就超過了2200萬兩,還沒有計算大量附屬設施的投資。
漢冶萍的投資,除了早期張之洞籌集的560萬兩政府資金(改商辦後需要償還政府投資),盛宣懷成立漢冶萍公司招股獲得1000萬元資金,其餘資金都是借貸來的,特別是從日本借了大量的貸款。
為了保持漢冶萍的擴張,在1908年至1910年,公司舉借外債多達11次,債主有麥加利銀行、東方匯理銀行、德華銀行、禮和銀行、捷成銀行、華俄道勝銀行、義品洋行(六合公司)、滙豐銀行等。
截至1911年,漢冶萍共欠內外債務約2200萬兩,其中內債包括預收郵傳部鋼軌價款200萬兩,川漢鐵路總公司預售款100萬兩以及向滬、漢各錢莊的借款等;外債則指預收日本購買生鐵價款600餘萬元和礦石價款200餘萬元,以及漢冶萍向橫濱正金、華俄道勝、滙豐各洋行的借款、三井洋行的紗廠押款等。
清末國內向外國的借款從來都不是單純的商業借款,需要讓渡大量的權利,甚至是嚴重的不平等條約。這與今天的商業借款性質完全不同。
特別是漢冶萍向日本借款都附帶有苛刻條件。這些借款中,對漢冶萍危害最大的當屬日本橫濱正金銀行為購買大冶鐵礦石而預付的款項。日本正是利用這些借款,一步一步向漢冶萍公司滲透。
如此鉅額債務本息使漢冶萍如牛重負,步履艱難。據統計,從官督商辦之初到民國初年,漢冶萍公司支付給各銀行、商號的利息以及分配給股東的股息共達1000餘萬兩,約佔漢冶萍同期總支出的1/3。在此情況下,漢冶萍公司難以進行資本積累和擴大再生產。
從辛亥革命爆發到盛宣懷逝世的不到五年時間內,漢冶萍公司歷經了驚天動地的變化。其時,漢冶萍財務已陷入絕境,營業收入渠道幾乎全被堵塞,每月還需支付借款利息等共20餘萬元,三廠礦內外債務達2440.76萬兩。
截至1913年11月,公司僅抵押借款、預收生鐵、礦石、鋼軌款及其它欠款即達2534.7萬兩,而積欠日本橫濱正金銀行及其他日本銀行的款項更達到天文般數字,1915年9月約達3500萬日元。
此時,漢冶萍公司的經濟困難已達極點。正是在內外壓力之下,盛宣懷與日方簽訂了總額高達1500萬元、長達40年的大借款,使得漢冶萍被牢牢掌握在日本人手中。
通過所謂“別合同”,日本人得以充任漢冶萍的最高顧問工程師和會計顧問,實質上掌握公司工程技術和財務全權, “公司至此,遂完全在日人控制之下。”
向日借款給公司帶來的危害,概而言之,它使漢冶萍公司喪失了五大權利:即礦山採掘權、經營自主權、礦山管理權、礦石定價權和礦山所有權。此外,還殃及對漢陽鐵廠的礦石供應。
截至1930年5月,公司結欠日本5060萬餘日元、規元390萬兩、洋例銀82萬兩。公司根本無力歸還這筆巨欠,只能以低價出售鐵礦石和生鐵償還,1900~1937年運交日本製鐵所鐵礦石947萬餘噸,1911~1925年運交制鐵所生鐵78.3萬餘噸。漢冶萍公司最終變成了日本的經濟附庸即單一供礦機構。
而日本派駐大冶鐵礦的工務所則成為日本獨佔公司管理權的象徵。
3**、沒有建立完善的企業制度,內部管理成本高**
漢陽鐵廠最初是一家官辦企業,官辦企業的弊端十分嚴重。
漢陽鐵廠和其他官辦企業一樣:生產不以營利為目的,不講求經濟核算,官方意願在企業經營活動中起決定性作用。
漢陽鐵廠有一套衙門式的管理機構。湖北鐵政局由湖廣總督親自領導,同時受湖北省級衙門如布政使、按察使、鹽運使、糧道的節制。湖北鐵政局最高行政長官稱總辦,而協助總辦工作的有會辦、提調、洋總管,下設文案、奏摺、收支、礦務、郎中、翻譯各辦事機構或辦事人,通過上述機構來管理漢陽鐵廠、大冶鐵礦(大冶運道礦務總局)、馬鞍山煤礦、興國錳礦和李士墩煤礦、王三石煤礦、道士泱煤礦。如此龐大的官僚機構,並不適應近代大機器生產的需要。
漢陽鐵廠上上下下一派衙門作風,冗員充斥,互相推諉。這些人對管理近代化工廠一竅不通,但營私舞弊卻是行家裏手。有人統計,鐵廠官辦時期所耗560餘萬兩銀中,真正用到實處的不過200餘萬兩,“其餘皆系浮費之款,於公司毫無利益”。此言雖有誇大其詞之嫌,但也反映了鐵廠管理上的混亂。
在轉為商辦以後,企業經營效率有所提高,但是貪污浪費仍然十分嚴重。
例如雖然漢冶萍公司和大冶鐵廠制定了多項管理制度,努力為冶廠創造較為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但是,冶廠仍然存在偷盜等不良現象。冶廠焦炭供應本來就異常緊張,而處長兼廠巡藍宗浩一次盜運焦炭多達200擔,既反映了冶廠管理上的漏洞,也給高爐開煉帶來重大影響。
盛宣懷擔任公司最高領導人長達20年,其子盛恩頤又把持大權達20餘年,盛氏家族成員如盛春頤、盛善懷、盛渤頤、盛銘等分別擔任公司總辦、稽查、冶礦礦長等要職。漢冶萍成了盛家世襲領地,而盛家則成了公司最大股東。如果説,盛宣懷對公司既立下奇功,又犯下重大過錯,那盛恩頤之流對公司無寸功可言,倒是把公司引向了毀滅的深淵。不僅盛恩頤之流大量吞噬漢冶萍財產,連盛宣懷的妻子即盛恩頤的母親莊德華也在公司沾潤。
無視公司盈利情況,為管理層支付高額報酬。孫寶琦、李經方、夏偕復、盛恩頤等人除領取夫馬費和薪酬外,每年還可得到不菲“酬勞”。如加上他們各自領取的夫馬費、薪酬以及年終的紅利等,各自收入都是驚人的數字。
各廠(礦)長、所長、處長、股長的收入也極可觀。在層層盤剝下,漢冶萍內部矛盾不斷激化,更談不上有何推動公司發展的動力。
漢冶萍公司就如一塊肥肉,內部的人總是找機會咬上一口,而完全不顧企業的經營情況,更不在意企業的發展前景。
4**、沒有國內市場保護,需要直面外國企業的競爭**
鴉片戰爭以後,隨着清政府與列強簽訂了多個不平等條約,中國逐步喪失了關税自主權、內河航運權等多項主權,國內企業的發展無法受到關税的保護,不得不直面西方列強企業的競爭。
各國通常對進口鋼鐵實行重税政策,以保護本國鋼鐵業。但是中國的關税政策不僅不能保護企業的本國市場,出口反而被徵收重税。
“中國不但不能加重,且並值百抽五之輕税亦豁免”,而對於“華鐵出口則重徵之”。
除了以上原因外,民國時期軍閥混戰導致國內秩序混亂,國內缺乏鐵路等現代基礎設施,國內缺少成熟的金融市場,資產階級的軟弱等等也是導致漢冶萍失敗的原因。
漢冶萍的失敗多方面的因素導致的,在舊中國這些條件都沒有希望能夠得到改變。
這也是從清末到民國本國工業發展不起來的原因,中國也越來越衰弱,知道中國共產黨建立了新中國。
總結
在導致漢冶萍失敗的諸多原因中,技術落後都不是主要原因。
在舊中國,有太多外部因素能夠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發展,而這些因素都不是企業能夠掌控的。
例如最大的外部因素——國防安全,日本的入侵導致漢陽鐵廠被完全拆毀。此外,關税主權、基礎設施水平、國內商業環境和治安環境等也是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因素。
不論是在清朝末年還是在民國時期,在如此惡劣的外部條件下,企業不僅僅需要考慮技術和市場競爭問題,還要隨時面臨各種不利因素的衝擊。
資本不足、國內基礎設施落後、缺乏配套產業鏈、外國企業傾銷、企業制度不成熟、缺少國內金融市場等外部因素的影響都要遠遠超過技術和設備因素。
漢冶萍公司是中國近代工業開端的重要代表,是中國發展近代工業的重要嘗試。我們技術落後需要付出巨大的學習成本,但是舊中國惡劣的環境使得我們連交學費的機會都沒有。
中國真正的大規模工業化始於新中國,新中國的成立才使得我們有條件學習技術、發展工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