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振扶公社中學事件,導火索是……英語?_風聞
谁在掌握遥控器-09-1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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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國人,何必學外文,不會ABC,也當接班人,接好革命班,埋葬帝修反。”——1973年7月10日,唐河縣馬振扶公社中學初中二年級的15歲學生張玉勤在期末考試英語考卷的背面如是寫道。張玉勤寫後自覺無趣,便把卷子揉成一團,沒有交給老師,後由其同學將捲紙展平交給老師。
後來英語老師粟育恕把考卷拿給班主任楊天成看,晚上,楊天成在開教師會時説了此事。第二天早操後,校長羅長奇在會上批評了張玉勤,要求各班對此事討論批判。
1973年7月14日早上,有人在虎山水庫裏發現了張玉勤的屍體,得知她自殺身亡的消息。
1973年9月,南陽地區革委會文教局和唐河縣革委會文教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做出“唐河縣馬振扶公社中學修正主義教育路線回潮所造成嚴重惡果的調查報告”要求地委將該調查報告批轉全區各級學校。
1973年10月27日,南陽地委批示,要求全區各級學校“狠批孔子的反動教育思想,批判右傾回潮思想”。12月15日,唐河縣委對“馬振扶公社中學事件”做出處理,撤銷該校黨支部委員、革委會副主任羅長奇的職務,開除班主任楊天成公職,留用察看兩年。後來“唐河縣馬振扶公社中學修正主義教育路線回潮所造成嚴重惡果”的調查報告被刊登在《人民日報》內參上。
1974年1月,江青從《人民日報》看到這個材料後聲稱“我要控訴”,王洪文也講“對馬振扶公社中學的負責人要判重刑”。1974年1月19日,江青派遲羣、謝靜宜調查此事。
1974年1月31日,中共中央下發了“現場調查報告”的文件(即中發[1974]5號文件),把這件事稱為“修正主義教育路線進行復闢”的典型;隨即,文件要求“河南省委認真複核,嚴肅處理這一修正主義教育路線進行復闢的嚴重惡果,並迅速將處理情況上報,各地區也應注意,檢查有無類似情況”。
河南省委接到中央文件後,派30名幹部在馬振扶公社中學舉辦大型學習班,追認張玉勤為“革命小將”、“優秀共青團員”,並給她立了碑,碑文是“胸懷朝陽戰惡浪,敢把青春獻給黨”。上級還撥款給張玉勤家蓋了3間瓦房,房子裏擺滿了全國各地贈送的鏡框。張玉勤的一個哥哥因為她的死被推薦上了大學,她老實巴交的父親做了學校的貧農代表。
1974年2月,有關部門又做出逮捕法辦馬振扶公社中學校長羅長奇、班主任楊天成的決定,均判處有期徒刑2年。河南省委還專門成立了貫徹中央5號文件辦公室,組織各大專院校工農兵學員到各地、市、縣檢查、揭露修正主義教育路線“回潮”、“復辟”的情況,全省一大批忠於職守、熱心教育工作的中小學教師因之被打成“復辟典型”。僅唐河縣就被揪出“羅長奇、楊天成式人物”280人,全國教育戰線也很快掀起了落實中央5號文件,揪“羅、楊式人物”的狂潮。
1977年11月,河南省委對南陽地委和省教育局重新處理“馬振扶公社中學事件”的報告作了批示,指出這是一個大冤案,決定撤銷對羅天奇、楊天成的刑事處分,恢復他們的職務和原工資待遇。
197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批准教育部黨組的建議,決定撤銷1974年轉發的《河南省唐河縣馬振扶公社中學情況簡報》。指出各地類似馬振扶中學的冤案,都應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