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後福特主義”: 中國互聯網平台的唯一明路?|文化縱橫_風聞
文化纵横-《文化纵横》杂志官方账号-09-21 08:09
賈 開
電子科技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中國城市治理研究院
【導讀】數字技術的發展是否必然導致封閉與不平等?近年來,“困在算法裏的騎手”曾引起熱議,但困在算法裏的何止騎手。網約車司機、主播、甚至是消費者……**互聯網已演變成一個高度中心化的生產組織,大型互聯網平台成為瓶頸資源控制者,佔據生產管理的主導權、控制權,經由數字技術羅織出數字版本的“福特主義”。**這引發了人們對於互聯網分配前景的擔憂。
不止如此,生產率停滯的現狀也讓人們擔憂當前的互聯網生產組織方式是否陷入了新一輪的“索洛悖論”:技術創新並未提高勞動生產率。問題顯而易見:“數字福特主義”的生產組織方式在分配上已飽受質疑,如果連“做大蛋糕”這一承諾都受影響,那麼就必須對當前互聯網生產組織方式進行全面反思。
本文討論了我們應當如何改造互聯網生產組織方式。恰如作者所言:**同一技術創新,在不同條件下會導致不同的生產組織模式,從而帶來不同的分配性、生產性後果。**但數字技術創新也不必然導致“數字福特主義”,以“開源軟件”為代表的更具開放性、包容性的生產組織方式,也可能帶我們走向一個更靠近“共同富裕”的“數字後福特主義”的未來。
基於此,本文指出:第一**,在選擇技術路徑時我們必須擺脱“技術最優主義”,主動將更多的治理需要納入數字技術選擇與演化進程的考量中;第二,必須將探索多種形式的數字組織作為數字生產方式改革的重點;第三,必須反思 “技術答案主義”,真正將價值性、人本性關懷**內化到數字化轉型改革中。
****本文原載《文化縱橫》2023年第4期,原題為《再造“數字後福特主義”》**************。******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讀者參考。
再造“數字後福特主義”
數字技術創新將如何影響生產要素重組,以及生產組織變遷?
在數字技術創新應用日益普遍而深入的今天,對此問題的探索性回答不僅是滿足數字未來想象的理論需要,也是在實踐層面回應數字化轉型困境的必然要求。事實上,當前我們可能正陷入新的一輪“生產率悖論”。上世紀70~80年代,與蓬勃興起的計算機革命相伴隨的,卻是長期停滯的生產率,羅伯特·索洛在1987年即提出,“計算機在除了生產率統計數據之外的所有地方”。類似的,當前,以物聯網、移動互聯網、雲計算、人工智能為代表的新一輪數字技術創新(或稱“數字化轉型”)已經隨處可見,並受到人們的追捧,但再次停滯的生產率是否預示着新的“索洛悖論”的到來?
上一輪“索洛悖論”的解決最終依賴於信息通信技術成本的大幅下降,以及企業信息化改造所帶來效率的巨大提升。而當前數字化轉型的影響卻遠不限於此,不僅傳統企業的運行方式正在發生變化,新的生產模式、商業模式同樣層出不窮,以致既有的產業劃分邊界日益變得模糊;“零工經濟”等新就業形態的興起,則對傳統治理框架帶來了衝擊。在這樣的背景下,數字技術創新究竟將如何推動生產組織變遷,以及在此變遷過程中我們應該如何主動引導或選擇生產組織的新結構、新模式,便成為決定能否突破第二次“索洛悖論”的關鍵。
探索此問題的另一時代迫切性還在於,當前我們正在經歷數字化轉型的“轉折點”。以上世紀末萬維網的發明為起點,彼時人們對於新的數字時代的到來充滿了憧憬:以開源軟件、維基百科為代表的分佈式生產方式的出現,既包含着大眾生產、開放創新作為新生產力變革的希望,也昭示着一個更平等、更包容數字未來的可能性。但在經歷二十餘年的快速發展之後,分佈式生產仍然僅侷限於早期經典案例,並未上升為一般性生產方式得到普及;而數字平台的崛起在維繫開放性的同時,也帶來了零工資本主義、監控資本主義等質疑與爭議。包括蒂姆·伯納斯-李(Tim Berners-Lee)、尤才·本科勒(Youchai Benkler)在內的諸多代表性人物近年來對此的集中反思,也反映了對未來數字生產方式變革的新探索。
本文試圖基於過往技術革命的歷史回溯,區分功能性和結構性這兩種生產方式變遷的分析視角,並在解釋數字生產方式變革具體體現的過程中,以“數字後福特主義”的理論再造來重塑對數字生產方式變革的未來想象。
**▍**生產組織方式變遷的滯後性困境
技術創新將如何推動生產組織方式變遷,是歷次技術革命中都會引起社會關注的重要問題,但對此問題的追尋卻呈現出明顯的時間滯後性特徵。儘管人們堅信技術革命必將導致生產組織方式變遷,但身處技術革命之中的人們,總是難以觀察到變遷現象的發生:往往只有在經過技術革命爆發之後的相當長一段時間,生產組織方式變遷的普遍性和深刻性才逐漸體現,並被人所發現。電氣化革命便是一個典型案例。
當19世紀90年代到20世紀20年代美國工廠開始電氣化革命時,彼時人們以為這僅僅意味着動力來源由蒸汽替換為電力。但更長時間維度的觀察卻發現,**“羣驅系統”(group drive system)向“單驅系統”(unit drive system)的演化過程,才真正揭示了電氣革命在生產組織層面的深刻影響:在蒸汽動力下因能量傳輸困難而不得不集中驅動的生產組織結構,在電力系統下卻因電力傳輸的便捷性而能夠分散排布,並由此為生產管理、車間佈置、工廠規劃等系列生產性活動帶來了更大的靈活性。**這一系列變遷,在工廠做出電氣化替代的決定時並沒有出現,也難以被提前預知。
儘管滯後性限制了我們對生產組織方式變遷具體內容的理解,但這並不代表我們將始終處於“未知”的陰影之下,技術史的回溯性分析仍然有助於把握技術革命引致生產組織方式變遷的基本規律。一方面,如電氣革命研究所顯示,從集中式向分佈式的結構轉變,是建立在電力比蒸汽動力傳播更為靈活的功能性特徵基礎上的,換言之,技術革命在功能層面的突破將為最終的生產組織方式變遷準備前提。另一方面,功能層面的突破並不必然決定生產組織方式變遷的方向與內容,後者的具體演化受到更為複雜的環境因素影響。例如,關於信息技術如何影響零售業變革的一項研究指出,相同的技術革新(條形碼和掃碼器的發明與應用)在不同國家卻帶來了差異化的生產組織結構變遷,並對不同主體產生了異質性結果:在美國形成了沃爾瑪式的壟斷結構,並抑制了供應商和工人的博弈能力;德國和丹麥卻出現了大型零售商與供應商、工人共享規模經濟收益的情況;英國和法國則是工人共享收益,供應商卻在大型零售商的垂直併購中被邊緣化。
於是,當我們試圖揭示數字革命背景下生產組織方式的新一輪結構變化之“謎”時,功能分析與結構分析便構成了雙重框架。作為結構變化的必要非充分條件,我們需要理解數字革命究竟為生產組織過程帶來了何種功能性變化;當功能革命打開了結構變遷的“機會之窗”後,進一步的分析則需要聚焦環境因素,以展現生產組織結構演化的多重可能性。
▍“功能-結構”框架下的數字生產方式變革
根據生產組織過程所要解決功能性問題的不同,可從多個角度對數字技術創新引起的功能性變化做出類型化總結。例如,繼承馬克思對於一般機器功能的“三類型”劃分框架,後續研究進一步突出了數字信息技術“控制”功能的延伸與發展。在馬克思看來,機器之於生產組織過程的功能性作用主要體現在三點:動力(提供動力來源)、傳輸(調節、改變運動的形式並將之分配至工具機)與工具(按照特定目的作用於勞動對象)。但數字信息技術將原本從屬於人類智慧的“控制”功能獨立出來成為第四種機器功能,通過數據的收集與處理來實現生產組織過程的調度與調整。這一功能性變化被認為不僅改變了生產過程的組織形式(如形成福特製流水線),同時也深刻影響了生產過程中勞動者與機器、勞動者與管理者(及資本所有者)的相對博弈關係。
值得指出的是,**數字技術創新的功能性變化不僅體現在對原有生產組織流程的再劃分,還體現在對原有生產組織環節的再改造。**例如在勞動過程管理領域,一般將管理工作劃分為分工(定義工作的內容、流程與要求)、評估(界定勞動者工作績效與偏差)與規訓(對勞動者按照評估結果進行獎懲)三方面。儘管數字信息技術並沒有帶來新的勞動管理環節,但管理者完成分工、評估、規訓的方式與形式卻發生了重要變化:利用算法來推薦/約束勞動者的行為選擇、全過程記錄並多維度評分、動態替換勞動者與實時獎懲,正在成為新的、不同於工業革命時期勞動過程管理的新機制。
但正如前文關於電氣革命歷史回溯所顯示,功能性變革即便不是可被完全預知的,至少也可以通過技術應用實踐加以總結。與之相比,結構性變革的內容與方向更為模糊而不確定。
一般而言,數字技術創新與應用往往被認為與分佈式、網絡式結構改革緊密關聯。自肇始之初,互聯網端對端的扁平化結構從技術上繞開了第三方主體對信息流通的集中式控制,因此被“網絡例外主義者”賦予了“烏托邦”式幻想。而2013年以來引起諸多關注的“比特幣革命”(或更一般的“區塊鏈革命”),同樣延續並發展了數字技術推動分佈式結構改革的歷史路徑,並進一步催生了去中心化自治組織、Web3.0等新業態或新思想的興起與傳播。在走向分佈式、網絡化結構的過程中,大眾生產、開放創新等生產方式變革隨之而來。處於邊緣的終端生產者(如開源程序員)被更廣泛地納入生產過程,他們多樣化的生產動機與能力不僅滿足了“長尾市場”的非標準化需求,也挑戰了以僱傭關係為邊界的傳統企業組織。
但是,分佈式、網絡式結構變遷並不必然意味着大眾生產、開放創新等新型生產模式的勝利,其同樣可能演化為傳統生產模式的翻版乃至強化。一方面,**數字平台在釋放分散生產力的同時,仍然維繫了對生產過程的控制力,它打破了由“資本所有者-管理者-勞動者”構成的“委託-代理”與“二元僱傭”結構,取而代之的是由“瓶頸資源控制者-開放生態參與者”構成的“集中式網絡”結構。**所謂“集中”,是指數字平台及其所有者仍然佔據着生產管理的控制權、主導權;所謂“網絡”,強調的則是打破傳統工廠、公司邊界後,此種生產組織結構的可延展性(隨時加入或退出)、可累積性(新加入者將增加網絡價值,而退出者並不在同等程度上減損網絡價值)與可配置性(生態參與者的勞動過程以及在此過程中形成的生產關係可以被調整或干涉)。
另一方面,生產組織的分佈式、網絡式結構變遷模糊了生產要素的流動邊界,數字平台等新的生產組織在演化為新型基礎設施,並在各領域引發外部性的同時,也逐漸呈現出“社會公地資源私有化”的重要特徵。**與大眾生產、開放創新等邊緣生產力的蓬勃興起相匹配的,是分佈式網絡作為新型基礎設施的逐漸成形,並往往以數字平台或通用技術協議的形式而體現出來。**斯洛文尼亞哲學家斯拉沃熱·齊澤克即指出,比爾·蓋茨能夠獲得巨大財富,並非因為微軟的產品售價更高或成本更低,而是緣於它創設了能夠使全世界人民進行溝通的新媒介,且該媒介的價值並不來源於單個個體的使用價值,而是全社會共同使用所帶來的公共價值。事實上,對於不同數字生產與收益分配過程而言,它們所依賴的“社會公地資源”大致都可被理解為人類公共知識或交往關係的積累,並在不同場景下以不同形式表現出來:社交媒體平台體現為用户間的社會聯繫,搜索引擎平台體現為用户搜索信息的偏好,電子商務、出行等撮合平台則體現為交易歷史數據。在此視角下,數字生產方式變革的重要特徵之一便是對“公”“私”邊界的再定義,並以社會基礎設施為載體將社會公共性活動納入商品生產與分配過程之中。
於是,我們從功能和結構兩個層面對數字生產方式變革的內涵做了描述性分析,接下來的問題便在於,當前如何走出第二次“索洛悖論”困境,並在近年來的集中反思基礎上,引導未來數字生產方式的持續性變革?本文接下來的分析將指出,數字生產方式的未來變革並不一定是要“另起爐灶”,而是仍然可以從過往成功或失敗的經驗中汲取營養,以最終釋放數字技術革命的潛在生產力。在理論上,這可被稱為“數字後福特主義”的歷史困境與未來再造。
▍“數字後福特主義”的歷史困境:開源的成功與失敗
“福特-後福特主義”的比較框架,是已有研究對工業革命時期生產方式變革兩條主要路線的總結性梳理。肇始於福特汽車公司的生產管理實踐,福特主義(Fordism)構成了一套基於工業化和標準化大量生產和大量消費的經濟、社會體系,並被視為工業革命時期生產方式變革的主流範式。但是,“靈活的專業化”(Flexible Specialization)作為生產方式的“另一條道路”,始終未被排擠出工業革命的時代浪潮。“靈活的專業化”具體是指高技能工人在使用通用機器過程中生產出小批量且多樣化產品的生產模式,在生產組織層面體現出自組織、分散化、臨時化等特徵,並因此不同於批量生產模式的一體化整合特徵。以此為起點的後續研究逐漸演化為後福特主義的理論主張,並體現在強調精益生產的“日本豐田主義”或從流水線轉向生產島的“德國道路”等具體實踐之中。
**崔之元教授曾將福特主義與後福特主義的關鍵差異精練為兩點:“技術分工”與“社會分工”是否一一對應,以及在生產關係上是經濟專制還是經濟民主。**一方面,福特主義難以看到分工框架下管理者與執行者相互促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二者融合以形成新的分工框架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福特主義將政治從對技術和經濟的分析中剝離出來,將後兩者視為能夠“自我實現”的獨立系統,從而忽視了對技術和經濟的分析離不開對生產關係的分析。正是在對福特主義的反思基礎上,後福特主義的重要性才逐漸得以體現,並被認為更適合數字技術革命背景下正在興起的知識經濟新體系;而開源軟件、維基百科等新生產模式正好作為佐證贏得了人們的讚譽與希望,由此形成了“數字後福特主義”的新模式。
以開源軟件為例,它的初始定義是指源代碼可以被任意獲取的計算機軟件,但更具革命意義的解釋來自生產過程與管理視角。不同於集中式、科層式的軟件生產過程與管理模式,開源軟件以代碼的開放性包容了分散參與者的多元動機,並基於自由對話、共識決策、以個體網絡聯繫為主的小羣體聯盟形成了規模化集體行動。無論是就生產過程還是結果而言,開源軟件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不僅遍佈全球的程序員願意免費且能夠有效參與開源軟件開發進程,甚至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公司也紛紛將本具有私有產權屬性的軟件代碼貢獻給開源社區,更不用説Linux、Apache、Android等開源軟件產品已經成長為數字世界的基礎底座。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有理由歡呼“數字後福特主義”作為一種生產方式變革的勝利,並希望能將其拓展至更多領域,以充分釋放分散主體的潛在生產力。但遺憾的是,這種移植努力並沒有成功。
以開源軟件為藍本,本科勒在2004年提出了“基於公地的大眾生產模式”(Common Based Peer Production,CBPP)的核心概念,並試圖在數字技術革命浪潮中確立起該模式與市場模式相併行的重要位置。在本科勒看來,數字技術的創新價值在於打開了社會化大生產的改革空間,即以開放性公地資源包容多元生產動機,而分散主體參與生產過程又進一步維繫並豐富了公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事實上,作為互聯網基礎的TCP/IP協議、萬維網協議以及多類型的開源軟件,都可被視為CBPP的典型代表。但在此基礎之上,包括社交媒體、電子商務、搜索引擎等在內的更大量商業應用,無不在開放的互聯網層級架構之上構建起一個又一個的“圈地”壁壘,並最終回到了商業資本主義的老路。本科勒不無惋惜地在2019年哀悼了CBPP的失敗原因:與鬆散的網絡參與者相比,商業公司能夠更加持續且專注地為競爭新的控制點而努力;開放網絡本身也會逐漸形成內部的科層與不平等結構;開放網絡在成為創新源泉的同時,也造成了有害和違法內容的興起。
於是,在經歷數字技術革命初期對開源軟件的驚喜與期待之後,以CBPP為代表的“數字後福特主義”生產方式變革便逐漸淡出了人們視野,數字平台在控制一個又一個“瓶頸”資源後,也完成了在開放網絡空間的“圈地運動”。在此意義上,數字技術所許諾的結構性變革並未普遍發生,這自然引起了第二次“索洛悖論”的擔憂,以及對於既有數字生產與分配方式的反思。
但值得注意的是,**開源軟件作為普遍性生產方式變革向其他領域拓展的失敗,並不意味着對“數字後福特主義”的全面否定。**恰恰相反,為釋放分散主體的潛在生產力,“數字後福特主義”需要得到更大程度的肯定與推廣,這在當前便體現為其再造進程。
▍“數字後福特主義”作為未來的再造:技術與治理
當前正處於數字生產方式變革的過渡時期,其關鍵特徵之一就是“數字後福特主義”的再次興起,這又具體表現為理論與實踐的三個“轉變”。
第一,在擺脱技術最優選擇的固化思維的基礎上,數字技術的多重路線探索日益引起多方重視,並因此要求**將更多的治理需要納入數字技術選擇與演化進程的考量之中。**傳統思維往往認為,不同技術方案之間的競爭是有最優標準的,因此在技術選擇與演化時應更多遵從技術專家或管理者的意見,反對技術在應用與生產過程中的持續優化與調整——這正是福特主義對待技術創新規律的基本態度。但近年來針對數字技術創新應用的反思,體現了對此固化思維的修正。例如,斯圖爾特·羅素即提出,當前以優化確定目標為基本思路的人工智能開發理念儘管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存在不可控的潛在重大風險,他認為在模糊目標引導下的“人-機”合作路線值得更多關注,後者更強調在與人(或社會)互動過程中不斷修正人工智能算法優化目標。
第二,在反思整體性組織架構的可行性及合法性的基礎上,多種形式的數字組織再次成為數字生產方式改革探索的重點對象。利益相關方往往認為縱向或橫向的一體化整合是數字化轉型的必然選擇,其目的在於打通不同層級、不同領域的數據壁壘,以數據的整合共享來替代或簡化現實複雜性,從而實現生產與治理過程的自動化閉環改造。但這一帶有典型福特主義特徵的轉型思路在近年來同樣引發反思,當前的實踐改革也體現出從整體性數字化解決方案回退的新趨勢。例如,以阿里巴巴為代表的互聯網企業率先開始調整原來強調“大一統”的“數據中台”組織架構,轉而重新聚焦分領域、分場景的數據生產與應用,這不僅代表着對於日益強化的數據治理監管要求的回應,也意味着數字平台本身組織架構調整的多重可能性。
第三,在修正“技術答案主義”作為主導理念的基礎上,價值性、人本性關懷逐漸成為數字化轉型改革的重要理念。**“技術答案主義”認為人類生產生活的所有問題都存在技術解決方案,並試圖在效率優先的外衣包裝下,以透明、確定、最優的技術方案替代模糊、多變、多元的治理過程。**這一理念被廣泛應用於數字化轉型的各個領域,其隱藏假設是以功能性目標代替人類生產生活活動的政治性或社會性目標;**但這種替代的後果可能“南轅北轍”,甚至可能進一步惡化人類社會的治理問題。**例如在教育領域,預先設定好目標(往往體現為考試通過率)並細化為數字指標,然後通過全方位數字監控來督促學生滿足要求的技術解決方案,事實上與教育的本質背道而馳。教育需要開放性的師生互動,並在實驗試錯、即興創新中完成培養人的過程。顯然,僅憑數字方案無法實現這一點,教育過程仍然需要價值性、人本性的治理回應。至少教育目標的設定就不能僅僅由技術或管理專家決定,師生的共同參與和協商調整才更重要。
上述三點轉變還很難説已經形成主流性影響,但作為萌芽已經明顯呈現在數字生產方式轉型的探索道路之上。儘管這三點是從不同視角出發提出的差異化改革方案,但它們的共性特徵都可被概括為“數字後福特主義”的再造,因為它們都試圖將“人”(而非技術)重新置於數字技術革命的中心。儘管數字時代的分工框架可能經歷重大變化,但這並不代表數字生產方式將成為“自我實現”的獨立系統。無論是對多重技術路線的探索,還是在承認社會複雜性的基礎上對規則的尊重,抑或是將技術方案視為實現價值的工具而非目的,都是對過往“數字福特主義”式理念的修正。所謂“再造”,則是對彼時以開源軟件為代表的“烏托邦”式理念的修正。在本科勒的反思中,開源軟件式生產方式之所以沒有在更廣大領域得到拓展,根本原因還在於彼時的理想主義者仍然陷入了“技術決定論”的思維窠臼,他們認為端對端的技術架構將自然帶來分佈式生產方式的勝利,而沒有預料到數字平台才創造了更高質量的數字化商品與服務。
正是在認識到過往不足的基礎上,當前改革才更加重視“技術”之外其他治理因素的重要影響。**無論是多條技術路線的競爭,還是多重組織方式的探索,抑或人本目標的再定位,都是對簡單化“技術決定論”的拋棄,並試圖在技術與治理的互動中找尋新的數字未來。**也正是在此意義上,我們才可能最終通過數字生產方式的改革——不僅僅只是數字技術革命本身——來突破第二次“索洛悖論”,並勝利渡過數字化轉型的“轉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