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改革方案_風聞
持续低熵-自由撰稿人-五百年的因,五千年的果。最后的斗争,最初的承诺。09-24 13:20
目前的婚姻法已經越來越不適合社會現狀與國民心態,這一點很多人在網上都分析過了,我覺得有必要搞婚姻改革。
下面是我提的一個婚姻改革方案。
我建議將法定婚姻分為三種類型:軟婚,硬婚,自選婚。結婚雙方可以選擇其中一種。
一 軟婚
顧名思義就是婚姻對雙方的束縛力是比較弱的。
軟婚基本上和現在婚姻法中關於婚姻的規定是相同的,但是有以下幾條額外的變化:
1 結婚前必須進行全面體檢,而且雙方都可以看到對方的全部體檢報告。
2 結婚前必須進行財產公證,離婚時被公證的財產不視為共有財產。
3 結婚前不得進行彩禮或者嫁妝的贈予。如何判斷?調查男方以及男方直系親屬,女方以及女方直系親屬在兩年內的資金流動情況。如果在結婚前兩年內,其中一方往另外一方的淨流入資金累計超過十萬元,即判定出現了彩禮給予或者嫁妝給予的情況,如此則不符合結軟婚的條件,需要先退足款。注意,這裏的資金流動不僅僅包括錢的流入流出,也包括以下事物的流動:金融產品,不動產,汽車,一萬元以上的首飾,電子產品,電器,傢俱,藝術品等等。這其中有些東西不好判斷是否有流動,可由雙方簽訂誠信承諾書,若未來有一方證明簽訂時撒謊則婚姻登記無效。
二 硬婚
對於硬婚,在婚前體檢、婚前財產公證、婚前彩禮嫁妝等方面,國家不做任何規定,雙方可以自己商量着來。但另一方面,硬婚硬就硬在婚姻的束縛性比較強。它有如下特徵:
1 結婚後三年之內不準離婚,除非某一方有出軌行為,或者有違法犯罪問題(以達到拘留標準為劃界)。
2 一旦有一方在婚後出軌,另一方可以單方面終結婚姻,財產子女的分割問題按照現有婚姻法模式處理。出軌者與出軌對象中之間終身禁止結婚。而且在此段婚姻結束後,出軌者在接下來七年內禁止結婚。
3 孩子出生後必須接受親子鑑定才允許上户口。
4 如果出現某一方與第三者有私生子的情況,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在私生子出生前主動自首可以免罪)。
三 自選婚
如果對硬婚和軟婚都不滿意,則男女雙方商定後可以登記自選婚。顧名思義,就是自己選擇主要的規則。要登記自選婚,則雙方必須簽訂如下一系列協議:
1 婚前彩禮嫁妝協議。
2 婚前財產是否予以公證之協議。
3 結婚後出現出軌現象之處理協議。
4 結婚後出現私生子問題之處理協議。
這些協議具體籤什麼,國家不干預,兩邊商量着來。但只有上交了這些協議才可以登記自選婚。
最後,説一下我的選擇:我選硬婚。讀者也不妨説一下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