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28歲女子勇敢走進撫順監獄,面見溥儀:我要離婚!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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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是我國最後一任皇帝,三歲登基,三次退位。他以帝王之尊淪為階下之囚,又成為新中國的公民,一生非常傳奇。在婚姻方面,溥儀同樣傳奇。他名義上共有5位妻子,卻有兩人主動和他離婚,第一任是皇妃文秀,她和溥儀打離婚官司,立馬上了當時的新聞頭條,讓溥儀顏面大傷。第二任就是我們接下來要説的李玉琴,她是溥儀的福貴人,嫁過去時還是一個怯懦的十四五歲的學生,十幾年後,她勇敢地走進監獄,提出和溥儀離婚。這背後究竟有什麼故事呢?
一、貧苦之家的女兒
1928年7月15日,李玉琴出生在長春市郊一户貧民家庭,父親叫李萬財。在這之前,李家已經有了5個孩子,李玉琴之後,李母又生了一個女兒。孩子多,勞動力少,吃飯就成了頭等大事,這讓李父李母很犯愁。
李家祖籍山東,世代都是農民。光緒年間,李玉琴的曾祖父逃荒到了長春,靠給地主當佃户維生,過着飢一頓飽一頓的日子。李萬財十來歲時,父親在貧病交加中去世,家裏沒了生活來源。為了餬口,李萬財到地主家放豬,經常捱罵受氣。到了十三四歲,母親到處託人求情,將他送到餐館當學徒。到了結婚的年齡,李萬財由母親做主,娶了一位賢惠的貧民女兒為妻。兩人婚後感情很好,孩子陸陸續續出生。李萬財在餐館當跑堂,收入不高,妻子每天在家帶孩子,做家務,有時還要到地裏幹活。反正夫妻兩個忙裏忙外,日子過的很是清苦。
由於生活困難,家裏孩子沒念多少書。兩個兒子長到十四五歲也出去當了學徒,女兒在家裏做點針線活,然後拿出去賣掉,掙點錢補貼家用。李玉琴7歲時,全家搬到了長春市裏居住。本以為城裏生活要容易些,沒想到還是很困難。李家住在貧民窟,有時候揭不開鍋,靠到當地富户開的粥廠喝粥度日。

少女時代的李玉琴(後)
到了市裏後,李玉琴有了機會念書。學校不收學費,但紙筆文具要靠自己買,李玉琴放學後也和姐姐一起做針線活。幾年後,李玉琴轉到了公立小學繼續讀書。1942年,李玉琴考入了偽滿新京南嶺女子優級學校,這是日本人辦的一所學校。就是在這兒,李玉琴的命運被改寫了。
1931年,日本入侵東北後,在東北扶持了一個傀儡政權,前清廢帝溥儀被推出來作為“執政”。1934年,這個政權正式更名為“滿洲帝國”,溥儀又成了皇帝,年號康德,但還是改不了要聽命於日本的現實。
1942年的秋天,溥儀最寵愛的貴人譚玉齡去世,他非常悲傷。為了安撫溥儀以及對他進行監視,第二年春天,日本關東軍少將參謀、帝室御用掛吉岡安直逼迫溥儀結婚。吉岡安直先是拿來了不少日本女子照片,讓溥儀從中挑選。溥儀不願意和日本人結婚,吉岡安直又從偽滿新京南嶺女子優級學校等學校中挑選出了60多個長相好、成績好的中國女學生,拍了照片,送到溥儀跟前,讓他挑選。溥儀眼看躲不過,就選了才15歲的李玉琴。

譚玉齡
二、皇宮裏的金絲雀
15歲,放到現在也就是初中剛畢業的年齡。而那時的李玉琴才考入中學不久,既不懂人情世故,又沒有社會經驗,見識可能連現在的小學生都不如。溥儀比李玉琴大22歲,對她談不上什麼感情,溥儀選她更像是選了一個玩物、一個擋箭牌。
為了讓李玉琴入宮,日本人絕口不提嫁人一事,只説是讓她入宮免費讀書。李家父母雖然不太相信,但又扛不過日本人,只好戰戰兢兢同意女兒入宮。他們無論如何都想不到,女兒不是去讀書,而是去嫁人。當知道真相時,為時已晚。
李玉琴入宮後被安排住在同德殿,這兒原本是為溥儀和婉容準備的,但溥儀懷疑被日本人裝了竊聽器,便棄之不用。李玉琴來了後,沒有其他合適的住處,就讓她入住此地。同德殿很寬敞,裝修得富麗堂皇,各類設施都很齊全。比之李家,更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同德殿外景
可是,李玉琴在這兒並不快樂,物質上的富足彌補不了精神上的缺憾。溥儀沒有把李玉琴當作妻子,而是把她看作一個無知無識的孩子,對她不尊重,成日擺出一副封建君主和家長的作派。高興時就過去搭理搭理她,不高興時根本就不把她當回事,有時還斥責她。兩人並不像夫妻,更像是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關係。
為了控制李玉琴,溥儀給她定了21條規矩,白紙黑字寫下來,讓李玉琴簽字蓋章。比如:必須無條件完全遵守清王朝的祖制;必須從思想深處絕對服從溥儀,一切言語行動都得順從溥儀的意旨去做;不許給孃家人求官求職;不許回家和親人見面;不許私蓄錢財;不許干預政治;不許愁眉苦臉;等等。不僅如此,對李玉琴的父母親人,溥儀也制定了6條規矩,比如不許對外泄露和溥儀的關係,不許來看望李玉琴等等。

《末代皇帝傳奇》中的李玉琴
溥儀為李玉琴制定的21條規矩,從肉體到精神都作了詳細規定,讓李玉琴幾乎不能翻身。一旦李玉琴做不好,溥儀就把她簽字蓋章的字據拿出來,扔到她面前,再動手打她。李玉琴被溥儀打過好多次,打完後還得破涕為笑。
入宮一個月,李玉琴被溥儀冊封為福貴人。溥儀告訴李玉琴,説這是因為她有福氣,能入宮享福。可實際上,有如何嚴苛的戒律懸在頭上,李玉琴哪有什麼福氣可言?一入宮門,就遠離父母親人。兩年多的宮廷生活,李玉琴見父母的次數屈指可數,平時也不能出宮,好比一隻關在皇宮中的金絲雀,完全失去了自由,任由溥儀擺佈。
三、新中國的普通公民
1945年8月,蘇聯正式對日宣戰,開始往長春扔炸彈。日本關東軍命令溥儀帶領家人撤退,溥儀先是撤退到了通化市臨江縣大栗子溝。8月15日,日本宣告無條件投降。日本人想帶溥儀到東京,溥儀也同意了。當飛機到達瀋陽時,溥儀被蘇聯紅軍俘虜,送到了蘇聯監獄,後來又送回國,到了撫順戰犯管理所。
溥儀答應到日本避難,挑了一些隨行人員。作為貴人的李玉琴不準同行,溥儀騙她説過幾天就有火車帶她去日本和自己見面,她當時才17歲,相信了溥儀的鬼話,一心一意等着,她不知道自己日思夜想的丈夫溥儀已經淪為階下囚。

撫順戰犯管理所中的溥儀
在長春皇宮時,受溥儀的影響,李玉琴已經信佛,到了大栗子溝,溥儀一去杳無音訊,李玉琴只好寄希望於神佛,誦經唸佛更加虔誠,並且吃長素,期待早日與溥儀相見。
1945年12月,臨江縣城解放,李玉琴沒有受到牽連,跟着部隊到了通化市。在這兒,李玉琴被勸説參軍,與溥儀脱離關係,但她受溥儀“洗腦”教育多年,中毒頗深,不願背叛溥儀。1946年4月,長春解放。為了回家,李玉琴寫下了一份假的離婚聲明。
回到家後,李玉琴心情苦悶,想為溥儀守節,甚至要出家為尼,家裏人也同意了。在家裏住了兩個多月,李玉琴就被接到天津溥修家中,後來又跟着溥修搬到北京。溥修思想頑固,對李玉琴非常苛刻,只提供飯食,此外一概不管,還不允許她出門。李玉琴想找份工作,自食其力,也遭到溥修的譏諷。
1953年,李玉琴終於擺脱溥修的枷鎖,回到長春,申請工作。1956年時,李玉琴被分配到長春市圖書館工作。等她知道溥儀在撫順戰犯管理所時,多次前去探望。但李玉琴畢竟已經是一個新時期的女性,經過多年理論和業務學習,頭腦逐漸清醒,知道自己與溥儀不是一路人,無法繼續保持婚姻關係。
1956年底,李玉琴到撫順戰犯管理所向溥儀提出離婚。溥儀起初不同意,戰犯管理所也做李玉琴的工作,希望她不要離婚。然而李玉琴心意已定,溥儀最終同意了她的離婚請求。1957年5月20日,李玉琴正式與溥儀離婚,獲得了自由,成了一位普通公民。第二年,李玉琴同一個技術員結婚,生有一子。2001年,李玉琴生病去世,走完了她傳奇又坎坷的一生。

晚年的李玉琴
文史君説
李玉琴本是貧家之女,機緣巧合之下,踏入了富麗堂皇的宮殿,被溥儀封為福貴人。李玉琴成了皇妃,李家成了名義上的皇親國戚,但不論李玉琴還是李家沒過上什麼好日子。李玉琴在宮中兩年半看似錦衣玉食,實則無異於囚徒,哪有什麼福氣可言。新中國成立後,李玉琴接受了新思想,轉變了舊觀念,走出了溥儀為她設置的心靈監獄,才真正獲得了幸福。
參考文獻
孫鵬:《即墨史乘》,方誌出版社2010年版。
王慶祥:《末代皇帝離婚記》,《當代電視》1989年第Z1期。
李鳳:《我的妹妹——“末代皇妃”李玉琴》,《蘭台內外》2018年第2期。
(作者:浩然文史·微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