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以衝突,為什麼大多數人支持巴勒斯坦?_風聞
西方朔-10-08 12:04
李修宇袁嵐峯等 22,536 人贊同了該回答因為在幾乎所有國家都至少在形式上尊重國際法與基本人權的21世紀,以色列是唯一一個把恃強凌弱寫在臉上的國家。以色列的專橫、傲慢與對規則的漠視,在當今國際社會十分罕見,或許更像是一個反派大BOSS從電影裏走出來一樣。
以色列這個國家存在的依據,根據以色列方面的説法,無非是以下幾點:
1、聖經。聖經規定了迦南地是猶太人的領土。用聖經作為當代國際法的依據有多荒謬就不必説了。
2、納粹屠殺與流離失所。以色列人認為他們上千年流離失所遭遇的苦難讓他們必須獲得一片自己的領土。這一點其實也不是什麼理由。畢竟趕走猶太人的是羅馬人,屠殺猶太人的是納粹,冤有頭債有主,19世紀以前和猶太人無冤無仇,甚至對猶太人最為寬厚的阿拉伯人沒有理由為歐洲人基督徒的罪行埋單。
3、“我祖上在這待過”。的確,歷史上巴勒斯坦地區是猶太王國的領土。但是2000年前猶太人已經離開了巴勒斯坦,一千四百年前巴勒斯坦就成為了阿拉伯穆斯林的領土,一直持續到了現在。鑑於現代世界上每一塊土地在歷史上都被不同民族佔領過,“我曾經在這裏待過,所以這篇土地應該屬於我”這種邏輯是赤果果的流氓邏輯,否則蒙古族完全可以宣稱從東歐平原直到中國東南沿海的所有土地。更何況,以色列人既不是巴勒斯坦地區最早的居民(比他們更早的迦南人被他們殺光了),也不是居住時間最長的居民(不如阿拉伯人時間長)。
4、聯合國181號決議和兩國方案。其實這是唯一一條能看得過去的理由。以色列方認為,巴勒斯坦在歷史上並不存在獨立的民族國家,所以巴勒斯坦國並不擁有這片土地。這片地區在一戰以後由英國人託管,所以英國以及列強有權力對這片土地進行劃分。既然戰後列強決定把巴勒斯坦地區的一半分給以色列人,所以哪怕阿拉伯人是當地的主體民族,他們也必須乖乖接受這一要求。
相比於前三條理由,這條理由看起來更加“現代”“理性”。但是仔細考究,這段論證也十分不合理。二戰前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沒有自己的民族國家,不代表他們的民族自決權可以被忽略。事實上,民族國家的形成是一個十分晚近的事情,而且第三世界的民族國家大多也都是在近代反抗殖民者的過程中由於外部壓力形成的,是先有了殖民侵略然後才有了民族意識的覺醒和民族統一事業。如果認為被侵略的人民,僅僅因為他們沒有自己的民族國家,就應當聽從列強的擺佈,那麼無異於認同了殖民主義和侵略擴張的合理性。按照同樣的邏輯,1789年前世界上幾乎是沒有民族國家的,所以當歐洲第一個民族國家法國侵略意大利、德意志、西班牙的時候,難道這些國家的人民就沒有反抗入侵者的權利嗎?
所以,總體來説,以色列立國的根基,要麼是對聖經教條的宗教狂熱,要麼是殖民主義,除此之外,你甚至找不到一個二戰以後以色列這個國家能夠存在的理由。
當然,歷史上的舊賬不宜多翻,不管七十年前如何,就現在而言,以色列人已經在巴勒斯坦站穩了腳跟,本着尊重歷史既定事實以及聯合國的裁定的原則,我們或許可以説,就現在而言,以色列這個國家應當存在。
但是問題是,以色列現在恰恰是在挑戰歷史既定事實和聯合國裁定的一方。在阿拉伯人中最激進的哈馬斯都已經接受現實,追求1967年的邊境線的情況下(1967年邊境線比聯合國181號決議更加有利於以色列),以色列把聯合國的決議踩在了腳底下,悍然侵佔阿拉伯人剩下的不多的領土,剝奪當地阿拉伯人的公民權,把阿拉伯人趕走然後在他們的領土上建立殖民點。可以説,在現在的國際社會,如此明目張膽實行人滾地留政策的國家,除了以色列幾乎找不到第二家……
在歷史上,正是聯合國以及一系列相關國際協定,讓以色列這個國家得以存在;也正是二戰以後確立的各民族有平等權利、個人基本權利不受侵犯的國際規範,讓全世界各地的猶太人得以不再受到反猶主義的迫害,擺脱了種族滅絕的危險。而現在,以色列卻把國際法和基本人權徹底拋諸腦後,拿起了當年迫害猶太人最嚴重的納粹法西斯思想武裝自己,將自己的野心與生存,完全建立在種族偏見、叢林法則與強權政治之上。這可能是歷史最大的諷刺。希特勒終於在他最鄙視的一羣人裏找到了他在21世紀的繼承人。
請問,對於這樣一個生於不義,現在也在無時無刻踐行着不義的國家,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難道不應該站在它的對立面嗎?
最後補充幾點:
1.有人提到猶太人在十九世紀末就已經有大量返回巴勒斯坦地區並且購置了土地。這一點沒錯。但是問題是猶太人購置了土地以後人口仍然是遠遠少於阿拉伯人的,但是卻獲得了與其人口遠遠不相稱的大片土地。
2.很多人以為反對以色列,支持巴勒斯坦人民就是支持哈馬斯以及其恐怖主義行徑。這裏有兩個誤區。首先,哈馬斯代表不了阿拉伯人,也代表不了巴勒斯坦人民(至少在約旦河西岸哈馬斯是沒有太大勢力的),這正如以色列這個國家無法代表猶太人一樣(世界各地猶太人有不少認為以色列就是當代納粹)。反對以色列侵略者和反對一切形式的對平民的暴力,不衝突。
3.即便是拿哈馬斯和以色列政府來對比,後者也是更可惡的那一個。畢竟,哈馬斯現在做的,雖然過激,卻是歷史上一切抗擊殖民侵略者的游擊戰士們也做過的事情。難道能因為當年抗擊日本的游擊隊,抗擊納粹的法國抵抗組織潛伏在民眾之中,招來了日本的清鄉掃蕩、納粹的屠殺就説游擊隊和抵抗組織在“拿人民當盾牌”嗎?難道能因為美國在二戰中轟炸日本平民,往長崎廣島投原子彈,就説美國人比日本帝國更可惡嗎?更何況在巴以衝突中以色列屠殺的平民甚至比哈馬斯更甚。在以色列利用強大的軍事優勢碾壓阿拉伯人,並且對一切尋求和平的阿拉伯勢力都重拳出擊的情況下,單方面要求哈馬斯遵守國際法,那麼無異於讓哈馬斯用自己的肉體凡胎正面對抗以色列的無人機和導彈。只要強大的侵略者沒有被逐回邊界的另一側,我們就不應該首先去譴責抗擊侵略的人們。
4.還有很多人喜歡拿第一次中東戰爭阿拉伯人不服從聯合國決議這件事情來為以色列的侵略行為張本。這一點也挺荒謬的。且不談聯合國(在列強把持下)不顧當地民族構成,強硬地剝奪巴勒斯坦阿拉伯人領土的這種行為正不正當,就現在而言,以色列已經取得了比當初聯大決議多得多的領土,並且還在步步緊逼。當年反對以色列建國的阿拉伯人,現在也都承認了以色列的存在。就算第一次中東戰爭是阿拉伯人對以色列人的侵略,當年的“侵略者”早就不再對以色列構成生存上的威脅了。如果以色列認為聯合國説的話應該被尊重,那麼現在就應該遵守聯合國的決議,撤出其侵佔的領土。如果他認為聯合國的決議什麼也不是,那麼對不起,依據聯合國181號決議成立的以色列也什麼也不是。
5.最後,即便是站在以色列人的立場上來看,以色列的侵佔行為也只會給這個國家的未來埋下隱患。畢竟,以色列殺不光阿拉伯人,以色列人再能生,人口也不可能超過阿拉伯世界。以色列也沒有理由相信現在一盤散沙的阿拉伯人會永遠地保持貧窮,永遠地四分五裂。即便在未來的幾十年裏,以色列能夠憑藉其軍事優勢保持對其阿拉伯鄰居的壓制,那麼幾十年之後呢?事實上,任何一個純粹憑藉軍事實力立足的國家,最後死相都不太好看。以色列人必須要思考,究竟是在現在,己方勢力如日中天的時候,通過主動的讓步換來一個最好的條件呢?還是永遠嘴硬,永遠強勢,直到一個強大繁榮又對自己充滿敵意的阿拉伯世界崛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