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在飯店摔傷,賠償責任如何劃分?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10-10 23:31
來源:山東高法
-2023-
10/10
14:42
閒暇時約上三五好友,
吃個飯,小酌幾杯。
本是消遣樂事,
有些人不勝酒力後,
會出現“東倒西歪”、走路不穩的現象。
甚至因醉酒摔倒對身體造成損傷,
導致故事變成了事故。
醉酒後在飯店內摔傷,
飯店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李某與朋友相約于田某經營的飯店用餐,期間李某飲酒。根據監控視頻顯示,田某店內除李某桌正在用餐外,其餘飯桌已打掃完畢,凳子均已倒立擺放在桌上,店內擺放有掃把、清潔桶、抹布等清潔工具。
李某與朋友用餐結束後,李某先行起身離座,踉蹌行走至旁桌時摔倒,隨即酒店員工與李某朋友將李某扶起後,由李某朋友攙扶出店,即將出店時李某再次摔倒併發出“哎喲”的喊叫聲。李某出店後,該店人員陪同坐於店外,救護車到後李某乘坐救護車前往醫院治療。
後經鑑定,李某構成十級傷殘,因此造成各項損失共計18萬餘元。
李某認為自己受傷是由於店內地板濕滑導致,田某經營的飯店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應當對自己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故將店主田某訴至法院。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自述事發時有飲酒,通常飲酒後,酒精對大腦神經有麻醉作用,會影響人的反應力、控制力。從監控視頻顯示來看,田某店內確有打掃的痕跡,但地板上並未有明顯水跡,且其他人均能正常行走,而李某起身行走時步態不穩,足以説明其飲酒已對其自身的反應力、控制力造成影響。李某第一次摔倒後被飯店工作人員與同行人員扶起後,出店時在有他人攙扶的情況下仍然摔倒,其自身飲酒行為與其摔倒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果關係。
根據監控視頻內顯示,田某店內雖未有明顯水漬,但田某在李某仍在飯店用餐時就進行打掃,並將裝有水的水桶放置於飯桌中間,李某第一次摔倒經人扶起後出店時於放置水桶處經過,水桶已對客人的出行造成阻礙,其與李某的第二次摔倒也有一定的因果關係。
綜上分析,法院認為李某主張的損害後果與田某所經營的飯店的安全保障行為存在因果關係,但李某應對其自身損失承擔主要責任,田某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對李某的損害應承擔次要責任。
法院綜合考慮李某及飯店在本起事件中各自責任及各自過錯對事件結果原因力的大小,酌情確定李某對自己的損失承擔70%的責任,田某承擔李某損失30%的責任。
目前,案件已生效。
法官説法
“小酌怡情,大飲傷身。”每個人都是自己身體健康的第一責任人,都應當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有最高注意義務。作為一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聚會時一定要控制好飲酒量,結合自身身體狀況量力而行,確保自身安全,以免造成人身損害,得不償失。文明、合理飲酒,不僅是為自己負責,也是為家人負責。
作為經營者,應盡力為消費者營造一個良好、安全的消費環境。在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區域採取必要、合理的防範、警示措施,做好場地風險防範,做足安全保障義務,確保經營場所內無安全隱患,有效保護消費者的人身與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