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鯰魚事件調查結果公開,律師解讀不包含刑事處罰原因是什麼_風聞
刑辩法律圈-10-10 21:45
為什麼監察立案調查?為什麼沒有移送司法判刑?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 監察機關發現公職人員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進行調查、處置: (一)超過行政違法追究時效,或者超過犯罪追訴時效、未追究刑事責任,但需要依法給予政務處分的;(二)被追究行政法律責任,需要依法給予政務處分的;(三)監察機關調查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時,對被調查人實施的事實簡單、清楚,需要依法給予政務處分的其他違法行為一併查核的。監察機關發現公職人員成為監察對象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依照前款規定辦理。
所以:鍾庚賜“藉機斂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未經批准,違規兼職取酬”;涉嫌違規違紀,鍾庚賜是公職人員,需要政務處分,故監察調查後給與政務處分!
**但:**根據實施條例24條,如果不是曾經的公職人員,如果不需要政務處分,立案監察調查就因不合法而不會啓動。
通報明顯成立了違法犯罪,為什麼沒有移送檢察院追究刑事責任。
通報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那是明顯的涉嫌受賄犯罪的語言。

根據《刑法》和司法解釋,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規定,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期限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期限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期限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期限不再追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個人隨機專業猜測:
鍾庚賜涉嫌受賄犯罪,應當移送司法,但是可能受賄金額小於300萬或者大於300萬但少於xx千萬或者少於xx億,加上各種情節,刑期10年以上或者15年,不到無期徒刑,刑法追訴時效為15年,2007年11月退休,今年2023年3月事發,剛過15年。
當然,還可能證據滅失,或者證據不足無法認定。
大多數網民眼裏不xx不足以平民憤,但,我認為,法治社會必須依法執紀執法。
所以,我為深圳紀委依法依規處理點贊!
作為刑事律師:“我痛恨犯罪,但是我更痛恨司法不公,犯罪它只是弄髒了水流,而司法不公卻污染了水源!”


作者:張智勇,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全國優秀律師,擅長職務犯罪、經濟犯罪、涉黑涉惡、毒品、新型網絡犯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