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班裏有小霸王,聯合別人欺負其他同學,這種情況怎麼處理?_風聞
皇城根下刀笔吏-知名法律博主 -10-16 15:06
前幾天有個粉絲朋友給我留言,説他們家孩子班裏有兩個小霸王,帶頭聯合別人組成小幫派,一起欺負其他同學,甚至摸其他同學的私處。班裏其他同學,幾乎都被他們欺負過,有個學生被打到轉學。
小孩現在上小學四年級。學校後來安排了多個老師,以及把打人孩子的家長也叫到學校,一起盯着。雖然在盯着期間,打人的小孩收斂很多,但這個粉絲朋友表示,感覺這不是長久之計。
他們希望打人的小孩轉學,但是對方不同意轉學。
家長們報了警,但是警察也沒有特別好的處理辦法。
由於關注我時間較長,看我平時經常聊法律,所以在後台給我留言,問我遇到這種情況後,該怎麼處理?
我給他回覆,説這種事不太好辦,法律上也沒有特別好的處理辦法。
一是因為打人的小孩目前仍處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可能把他們開除。
二是因為這些孩子目前還處在比較小的少兒階段,屬於妥妥的未成年人,法律不可能對他們進行實質性處罰。
三是因為對於這麼小的孩子,沒有強制矯正的地方,而學校只是一個教育機構,不是對不良少兒進行強制矯正的機構,沒有辦法對這些孩子採取強制措施,只能是軟性教育。
至於是否能夠轉學的問題,涉及到義務教育階段學區的劃分政策,比較複雜。而且,從另外一個層面來講,轉學沒有解決問題,只是把問題轉移到別的地方而已。
我説,要不我把你遇到的問題,公開聊聊,看看大家的態度。
記得在我小時候,學生們普遍還是比較怕老師的。尤其在小學階段,再調皮搗蛋的孩子,一看到老師,馬上就乖了。
但現在逐漸變得不太一樣。
由於家家户户幾乎只有一兩個孩子,家長對孩子的關注程度,遠遠高於我們小時候。老師的權威,在各種博弈中不斷受到瓦解。
在老師的權威受到瓦解,但法律的處罰沒有跟上的情況下,在一些小江湖範圍內便不可避免出現了權力真空。
從某種意義上來説,如果我們對某個羣體實行無差別、無原則的寬容,不對這個羣體中的任何壞事進行懲罰,則相當於縱容了壞人,懲罰了好人。一個沒有任何規則約束的社會,必將是一個完全弱肉強食的叢林社會。
對於未成年人小江湖來講,也是如此。
基於這種情況,個人認為我們應該在學校制度層面,建立一些類似懲戒委員會的機構。對於一些已經嚴重超出正常範圍,對其他孩子構成嚴重人身危害的孩子,應該由懲戒委員會進行懲戒。
如果一味的對所有孩子進行無差別包容,以愛心氾濫的名義對所有的作惡行為不進行制度層面的懲罰,其實屬於放任叢林法則,欺負善良,保護作惡。
從邏輯上來講,對於青少年羣體給予一定的改過自新機會,不等於對這個羣體中的作惡行為不進行任何處罰或懲戒。
這是兩回事。
給予改過自新機會,是指可以不留檔,不留記錄,最大程度上不影響他們的學業,不因他們年幼時的錯誤,導致影響他們未來的生活。
但是,這跟不對他們的不當或惡意行為進行處罰,是兩碼事。
任何人,如果犯了錯誤,都應該受到處罰和懲戒。這是一種行為方式矯正過程。教育人、處罰人,是為了挽救人。如果沒有處罰,讓他們覺得自己犯了錯之後可以逍遙法外,其實反而是害了他們。
法律的作用,是懲惡揚善,而不是對某些羣體不加區別的予以縱容或者毫無作為。
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