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一年花53億元在人身上打狂犬疫苗_風聞
Lawrenceglow-七字符10-19 13:36
【本文來自《被惡犬咬傷女童已獲捐超200萬,代理律師:狗主人可能最高判刑7年》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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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養寵物包括養狗已經是非常普遍現象。
每年都有大量的寵物傷人事件,僅深圳1年就達到14萬起。
國家沒有統一的寵物管理法規。各地的條規五花八門。
全國人大急需就此專門立法,既規範寵物飼養,更應保護好人民安全。3000人民代表難道沒有一個關注每年的寵物傷人事件?應該站出來,並且及時站出來,代表人民,為人民密切關注的事情提案。
提案的核心要點是人民為重,而不是寵物為重。人類愛動物,但更應愛人類。
對大型犬的定義除了枚舉外,邏輯上應包括未列明的種類必須經主管部門確認方可飼養。
所有家養寵物必須植入電子識別身份證。
有人連父母孩子都懶得養,養寵物卻不厭其多其大。對飼養行為應當徵税,原因:增加社會活動管理負擔,增加安全事件,增加環境管理負擔,增加社會財富的無用損耗。
寵物傷人應該有專門的刑罰條款,現有條款針對性不強,懲罰力度不足,致人重傷才3年以內,致人死亡才7年以內,基本上只能以過失犯罪定論。這縱容一些不負責任的飼養者。應該統一規定,有不登記領證、或不進行防疫處理、或外帶不採取有效安全防範措施、飼養法律禁止飼養品種的寵物等違法行為的的一律認定為故意行為。因為99%情況下都是寵物主動攻擊人而不是相反。
造成傷人事件的,除依法行政、刑事處罰,同時要有較重的民事賠償,包括醫療誤工等等總額的2倍以上賠償,以及無需證明的前述總額的3倍以上精神損害賠償。
應當明確公安、城管、社區、物業、及一切共公共場所業主的管理責任。上述部門人員對於一切飼養者房屋或院落以外活動的無主、流浪、未採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有潛在傷人危險的寵物,一律按照無主物處理,能確定飼養人的還應一律進行行政處罰。
再次呼籲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將這一法案儘快納入立法議程,響應全國90%以上非寵物飼養者人民的心靈呼喚。
中國有一個現象:大量的狗不打疫苗——狂犬疫苗熱銷,但主要是給人打,而不是給狗打。
每年有多少人被咬?
2022年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醫師殷文武説:2007年全國共報告人狂犬病病例3300例,波及984個縣區,到2020年,全國共報告人狂犬病病例202例,波及區縣下降至143個。2021年,全國人狂犬病病例下降至157例。“我國狂犬病病例呈散發狀態,部分地區已實現局部消除,為消除犬傳人狂犬病奠定了基礎。”
趨勢樂觀是吧?
但,朋友們,還有另一組不容忽視的狂犬疫苗的數據:2021年我國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場規模約為53億元,狂犬疫苗批簽發量約為8800萬支。
2009年,由衞生部等四大部委發佈的《中國狂犬病防治現狀》説:根據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使用量,估計全國(不含港澳台)每年被動物傷害的人數超4000萬人。
簡單來説,全國一年花53億元在人身上打狂犬疫苗。
另一方面,我國接種了獸用狂犬病疫苗的犬隻,只佔不到40%。以湖南省為例,2021年犬隻獸用狂犬病疫苗接種率僅為29.89%。而世界衞生組織(WHO)研究表明,一個地區達到70%以上犬隻的免疫覆蓋率,就可以建立起有效的免疫屏障,阻止狂犬病毒擴散和傳播。
每年有這麼多人打狂犬疫苗,打疫苗的狗卻那麼少。
這正常嗎?難道不應該倒過來?這個打疫苗的路線,是不是走錯了?每年上千萬人打狂犬疫苗,是不是可以避免呢?
美國貓狗數量極多,他們是如何控制狂犬病的?首先,給狗打疫苗規定和執行嚴格清晰,比如,洛杉磯的規定,4個月以上的寵物犬必須接種狂犬病疫苗,任何時候都要將接種證書拴在頸部的易識別部位。如果寵物未被接種被發現,寵物主人將被審判。如果寵物傷人,寵物主人將依次接受民事、刑事處罰,罰款、坐牢。
**簡言之,歐美等國,包括亞洲的日本,之所以完全控制了狂犬病,是因為給狗採取有效的免疫措施。而不是給人採取免疫措施。**這個經驗值得借鑑。
從打疫苗的重點錯配可以看出,我們對養寵物產生的社會問題是總體策略被動應付的,應該改變策略了!
把重點保障疫苗用在人身上的同時,更重點用到狗身上。
預防才是減少隱患的正確途徑,否則只能是肥了國內外的狂犬疫苗製藥公司!
總之就是,不僅僅要給狗牽繩栓繩,而且立法嚴格要求要給貓狗打疫苗,並嚴懲隨意遺棄貓狗的人,找不到舊主人的話,只能採用動物愛好者不喜歡的方式了,畢竟人的安全是首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