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羅大美遇害是前台實名制的錯?這是熟人作案,不是網友作案,和實名制沒關係_風聞
吃瓜群众40447-10-20 14:36
文 | 莊志明律師
今晚看到一則關於網紅被綁架撕票的新聞:

【網紅羅大美被綁架撕票:三嫌犯從其卡上轉走200萬,已落網】
提到網紅羅大美遇害,個別人開始帶節奏:“就這還要前台實名制?”暗戳戳地直指即將實施的網絡大V前台實名制,好像網紅是因為前台實名制給害的一樣。
實際上,據南陽官方人士介紹,羅大美遇害案有3名嫌疑人,均已落網。3嫌犯與羅大美熟識(網上有説是小學同學),將其騙至南召縣實施綁架勒索,隨後殺害並藏屍地窖,網傳被害人遭分屍系不實信息。
此處強調,網紅羅大美的受害是身邊的熟人作案,和前台實名制毛關係沒有。再説一遍,是熟人作案,不是網友作案。
報道稱,羅大美因反串扮演女人出名,其社交平台賬號更新停留在7月5日。
據熟識他的人士介紹,在戲劇學校就讀時,羅大美學習女聲。畢業後,他以南陽某區文化宮演員的身份參加各類比賽。短視頻平台興起後,他離開文化宮,扮演“比女人還漂亮”的古裝美女,漸漸在網絡走紅,在各大短視頻平台上擁有近300萬粉絲。成為網紅後,羅大美忙於拍視頻,直播賣化妝品,在演繹場所及景區表演。

很顯然羅大美的工作是必須拋頭露面的,即將實施的前台實名制和羅大美之前工作是無關的,他遇害前實際上已經公開身份了。
但一個人公開身份並不意味着户籍地、實際居所、生活軌跡等更重要的私密信息一併公開,如果網紅不透露,他人想獲取其私密信息往往只能以違法手段獲得。既然以違法手段獲取隱私信息,那前台實名不實名還重要?反正是以違法手段蒐集信息,不實名不影響人家違法獲取。
任何規矩都是拘束好人,不拘束壞人的,因為壞人是破壞規矩的人。壞人不計後果破壞規矩,除了事後懲罰,還真的沒啥辦法對他。
迄今為止開盒的網絡大V,都是前台未實名狀態下被開盒的,基本上沒有前台實名下被開盒的。前台不實名阻止不了被開盒。
但身邊熟人獲得網紅、網絡大V們的信息就沒那麼多羈絆了,網紅、網絡大V很容易在平時的日常交往中向熟人透露自己的居住地、交通軌跡、娛樂活動地等私密信息,所以熟人作案比網友作案要容易得多。基於熟人之間的信任度高,熟人作案也更容易得逞。
在實際生活中,綁架案基本上是熟人作案,陌生人綁架一般是沒機會的,被綁架不可能輕輕鬆鬆和陌生人一起走的。
把網紅羅大美的遇害扯上前台實名制,有點非蠢即壞的味道了。筆者對這個帶節奏不吐不快,一吐為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