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是否可以出台養狗税、養狗環境保護税等税項?_風聞
吾爱法律研究-忍人之所不能忍,行人之所不能行,生命美丽之花!10-20 07:33
【本文來自《如何看待多地城管嚴查公共區域未拴繩犬隻,一經發現後直接捕捉帶走?》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問題嘛總得要一分為二,辯證地看待。
第一,養不養狗是個人的愛好問題,無可厚非,但養狗必須不能影響公共空間的安全、衞生和公共防疫。因此,對於養狗不栓咬人問題,狗屎尿不清理造成公共衞生髒亂差的問題,狗不及時打疫苗導致傳播狂犬病的風險的問題,都是必須認真對待的。
第二,原則上來講,解決這些問題所支出的費用,應該由養狗的人全部負擔,這些支出都是非必要的、非基於公共需要的支出。但目前對如何分擔這些費用沒有明確的政策和法律規定。
第三,作為過渡期,為了解決相關問題,對故意不栓繩在公共空間隨意活動的狗狗,採取直接抓捕的形式來保護普通的市民,是目前必要的處置方式。對於流浪狗,由於目前尚無切實可行的辦法來解決問題,因此,採取直接撲殺的形式保護公共安全、衞生和防疫,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四,今後,為了保護動物和規範養狗的行為,在適當的時候,國家應該出台養狗税、養狗環境保護税等税項,對養狗的人羣以養狗的數量、品種、身材大小、狗齡等因素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納税方案,同時制定出相應的處罰條例,對不同程度的行為採取不同的措施,嚴禁隨意地捕殺家養的狗(個案咬人或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例外),原則是狗狗不栓,處罰主人。
第五,同時,對全國的狗實行統一登記、頒證,方便管理,並出台定期檢驗的政策,如月檢、年檢等,分別收取相應的檢測費。同時,應制定計劃養狗的政策,規定一個家庭養狗的數量標準,對超量養狗的應徵收一定的費用,對狗糧應制定一定的標準,嚴禁使用不符合標準的狗糧飼養狗狗。
第六,建議成立專門的狗類動物保護行業協議,由全體愛狗人士履行相應的職責,全體愛狗人士出資捐助,以獻愛心的形式成立流浪狗救助基金會,對流浪狗進行救助,此時,對流浪狗應該愛護有加,嚴禁撲殺。應從流浪狗救助基金中,對發現流浪狗的人、保護流浪狗的人進行獎勵。
第七,建議保險機構推出涉狗的險種,科學、精準地對狗的品類、行為和危害進行區分,形式多樣地推出分別以養狗人士、狗狗、第三方的險種。
各種方法很多,請廣泛地徵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