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進步法執法檢查報告:“從0到1”的原始創新不多,建議健全新型舉國體制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10-22 13:18
人民日報
2023年10月22日 07:35:58 來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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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進步法執法檢查報告顯示
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持續深化
本報記者 金 歆
10月21日,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蔡達峯作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以下簡稱“科技進步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科技進步法是科技領域的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法律,1993年頒佈實施,2007年、2021年進行了兩次修訂。為更好地以法治方式推動科技事業進步,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根據2023年度監督工作計劃,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執法檢查組於今年6月至9月對科技進步法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這次檢查的主要特點是:主題教育與執法檢查相結合;問題導向與目標導向相統一;常規檢查與隨機抽查相協同;人大代表與基層一線相互動。
報告指出,科技進步法實施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國務院及各部門、各地方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堅持黨對科技事業的全面領導,認真貫徹實施科技進步法,以法治力量推動我國科技事業實現了歷史性、整體性、格局性重大變化,取得了令人矚目的偉大成就。
從檢查情況看,科技進步法的貫徹實施總體到位、成效明顯,大多數法律條款得到較好落實,為全面促進科技進步、提高科技治理能力、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一是法律宣傳貫徹實施穩步推進:普法宣傳廣泛開展;法律監督聯動推進;協同落實工作格局基本建立。二是科技創新法律制度日益完善:頂層設計不斷加強;法律法規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密集出台。三是綜合科技創新實力大幅躍升:全社會研發投入持續增長,2012年至2022年全社會研發投入總量從1萬億元增加到3.08萬億元;基礎研究支持力度不斷加大;科技創新能力日益增強;全球創新指數排名穩步提升。四是助力經濟社會發展成效顯著:戰略性新興產業蓬勃發展;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不斷提升,企業研發投入佔全社會研發投入比重達到77.6%;科技創新惠及廣大羣眾。五是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持續深化:強化黨對科技工作集中統一領導;新型舉國體制不斷完善,集中優勢資源助力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實現新突破,推動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持續增強;實施科技成果轉化機制試點改革;人才發展環境更加優化,深化院士制度改革取得重要進展,深化“三評”改革、開展“減負”行動、擴大科研自主權、加強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治理等。六是科技創新高地建設加快佈局:近年來,我國逐步形成了主體功能明確、優勢層次互補的科技創新高地建設佈局;全面推進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三大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北京懷柔、上海張江、合肥、大灣區等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等。
報告顯示,科技進步法支撐保障我國科技事業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發生了歷史性變革,但在法律實施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項,在創新實踐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具體體現在:對科技創新重要性的認識還不到位;協同創新整體效能有待提高,包括建設資源分散、協同創新不足、規劃銜接不夠暢通等;基礎研究源頭供給能力短板明顯,包括原創性理論和“從0到1”的原始創新不多、基礎研究投入保障機制有待健全、科技領軍人才比較缺乏、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銜接不夠等;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仍需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存在堵點,包括高校院所形成的科技成果與市場需求結合不夠緊密、一些企業科技成果研發與吸納能力不強、“不願轉”“不敢轉”“不好轉”的顧慮尚未根本消除等;科技投入與人才保障機制有待健全,包括投入總量仍顯不足、科技金融體系不夠健全、科技評價機制不盡合理、科技激勵配套政策不夠細化等。
對此,報告提出了相關的意見建議:加大宣傳貫徹力度,確保法律制度落地見效;加強頂層設計謀劃,增強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健全新型舉國體制,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強化基礎研究能力,夯實科技強國建設根基;加快體制機制改革,完善科技創新基礎制度;統籌央地創新資源,支持區域科技創新發展等。